靖边五中走读生上晚自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局明文规定: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所有走读生不准上晚自习。按照县教育局的指示,靖边五中规定凡是走读生,不管远近,一律不允许上晚自习。如有想上晚自习的走读生必须和本班班主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方可上晚自习。本安全责任书条款如下:第一条:为了确保走读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规定:凡是走读生,不管远近,一律不允许上晚自习,但部分走读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子女上晚自习,为了落实责任,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第二条:在上晚自习期间,上晚自习的走读生,如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立即取消上晚自习的请求。在违反校纪校规中造成相应后果者,一律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负责。如有事有病,学生或家长及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如有不请假者,发生安全意外,一律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负责。第三条:在下晚自习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学校要求家长亲自来学校接送其子女。如果不来学校接送的家长,一定要确保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学校规定,凡是在此期间上晚自习的走读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全由家长及监护人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人身安全意外包括:路上的交通,抢窃,打架,疾病等。第四条:在下晚自习前后,上晚自习的走读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和回家,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有病,学生或家长及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如有违反者,发生安全意外,一律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负责。第五条:家长及监护人要随时和学校或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的一切情况,防患于未然,确保其子女的人身安全。不及时联系者,其子女发生安全意外,一律由学生或家长及监护人自行负责。第六条:以上各条必须自觉遵守,若违背以上各条造成的相应后果,一律由学生或家长及监护人自行负责。班主任(签字):电话:年月日家长(签字):电话:年月日学生(签字):班级:年月日靖边五中(公章)20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