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控专题2011年2月2011年新”国八条”•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具体解读•(一)各级政府须在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三)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须清算和稽查增值税。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四)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禁止再买房。•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2011.1.26调控措施表述2010.9.29调控措施表述2010.4.17国十条表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分住房大小,一律要求首套贷款首付要30%及以上。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不分地区,要求各商业银行一律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非本地居民购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非本地居民住房贷款未做明确限制。2011.1.26调控措施表述2010.9.29调控措施表述2010.4.17国十条表述限购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只有后来北京版调控细则中采取限购措施,要求同一家庭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未出台新政细则的要出细则,已经出台细则的要完善。停留于空泛问责。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上海房产税•上海规定,以家庭为单位,人均60平方米住房免税,而新购的超出部分,则需每年缴纳房产税。按规定,计算房产税应依据房产的评估价格,并按规定的周期重新评估。但在试点的初期暂时以交易价格打七折计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1月28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只需经过一次房产税“认定”的过程,算出每年应缴多少税,以后每年年底前缴清即可,不必每年重新计算。据介绍,购房者需到住房所在的区税务局,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同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和婚姻状况证明等六份材料。同时在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填写《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上海房产税•房产税计算公式是:•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以一个已有一套120平方米住房的三口之家为例,如果这个家庭在上海内环附近购买一套价格为每平方米3万元,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房用于投资,按照目前的政策,他们的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按其余40平米100平米+120平米-(3人*60平米)为计税,他们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3360元。而这样的一套住房如果用于出租,每年的房租可达5万元以上。相比之下,房产税对这个家庭的影响并不大。重庆房产税•1月30日上午10时,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该市北部新区地税局人和契税征收点申报入库,购房者购房建筑面积为202.73平方米,剔除免税面积后征收房产税6154.83元。•该笔税款产生于某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建筑面积202.73平方米,交易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即9941元/平方米,属于应税住房。•由于购房者系新购高档住房,因此按当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获得了100平方米免税面积的豁免,但即使按照102.73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再乘以0.5%的该档房产税税率,结果应为6714.21元。目前还无法确认根据当地公布的公式计算出的结果,与实际缴税额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在何处。两地房产税比较项目重庆上海试点范围重庆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上海市行政区域税率以上两年主城区新房均价为基准,3倍以下的0.5%,3~4倍的1%,4倍以上的1.2%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本地居民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两地房产税比较项目重庆上海外地居民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计税依据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免税面积一个家庭可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存量独栋住宅为180平方米,新购高档住房为100平方米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60平方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