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4-20--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⑵连接器是否良好。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12.起动:(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13.运行:(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14.减速停车:(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本文来自: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详细出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