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一、清产核资的内容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在建工程、应收款、长期投资、材料物资、农业基础设施(村、组道路、渠埝、山坪塘、提灌站)等经营性资产。林地、荒地、水面、茶山、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二、清产核资的时间点我村、组清产核资时间截止点为2017年月日。三、清产核资的步骤1,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1、摸底排查,登记填表(9月8日前)。2、召开群众会,公布清产核资情况(9月10日前)。3、按广府发〔2009〕10号文件评估作价(9月20日前)。4、召开群众会公布村、组清产核资评估作价情况(9月20日前)。5、公示清产核资估价表册(9月20日前)。6、上报数据、表册9月30日前)。四、清产核资成员名单组长:书记副组长:主任、第一书记成员:村、社干部,廉勤委主任、群众代表每社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