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厂房改造方案编制指引立案标准一、办理事项名称:旧厂房改造方案编制指引——(自主改造类)二、办理依据:(一)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三)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指引(暂定)(四)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暂定)(五)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编制中)(六)广州市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中)三、收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份数备注原件复印件1申请函(原件)14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②说明申请改造范围,采用穗府〔2009〕56号文哪类改造模式,并明确改造项目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标图建库图斑统计表及“三旧”改造宗地档案情况表14①“三旧”改造宗地档案情况表须区国土房管局盖章确认。②产权清晰的国有厂房用地,且改造范围与产权界线一致的地块,可不提供“三旧”改造宗地档案情况表”。3身份证明11①须提供原件核对;②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构代码证;③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④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改造初步方案(注4)5说明改造范围的依据(即土地权属及标图建库情况)、现状情况(注5)、改造意向、现行控规的规划要求、总平面图布置图等。5历次历史审批资料(复印件)/4①国土部门历次核发的文件和附图,文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土地权属证明书》、《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权属证明文件。②规划部门历次核发的文件和附图,文件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6区办理意见11区“三旧”改造机构应向申请单位出具收件回执,并在收到单位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单位可直接持回执向市“三旧”办申请立案。7附图/4将改造地块边界(含坐标)在下列图纸上标注:①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注6);②1:500土地利用现状图(含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和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产权清晰的国有厂房用地除外);③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④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产权清晰的国有厂房用地除外)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需要补充下列材料:7集体土地流转批文11涉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须由国土部门出具流转批文。已办理权属登记的需要补充下列材料:8查册表11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9权属证附图/210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0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改造界址不一致时须办理。涉及完善用地手续须补充下列资料:11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1①测绘部门出具,含放桩情况、土地所有权性质(国家和集体两种)及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②须采用西安坐标系。12“三旧”改造宗地档案情况表11须区国土房管局盖章确认。13征地补偿协议及补偿兑现凭证14违法用地处理决定和执行结果(含已按规定缴纳02①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须提供;②区国土房管局出具(明确违法用地的发生时间);③提供原件核对。罚款发票)涉及完善征收手续的须补充上述完善用地手续的资料和下列资料:15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地籍图11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的须提供;②由区国土房管局核对并加盖公章。16已支付征地补偿款发票(复印件)和征地协议(原件)及被征地单位出具的已收齐全部征地补偿款的证明(原件)11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的须提供;②村出具的已收齐全部征地补偿款的证明;③区国土房管局确认。17听证材料(包括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被征地村意见和区国土房管局意见)02①涉及完善征收手续且按政策需要听证的须提供;②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并加盖公章;③举行听证会的,提供听证笔录;未举行听证会的,说明告知听证权利和期满放弃听证情况;放弃听证的,严格按照粤国土资发[2006]68号文操作,并提供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放弃听证的相关材料。18其他1①提供改造初步方案文本及地形图(注6)的电子文件1份并附电子文件一览表。②其他根据改造项目特殊性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备注:1.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律采用A4单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⒉改造方案必须具有城市规划甲级、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加盖公章、出图章。3.如改造项目是公开出让或公益征收类型,则不需编制改造初步方案,但应结合申请函详细说明改造范围的依据(即土地权属及标图建库情况),现状土地及房屋是否存在出租、出售、银行抵押及法院查封等情况,以及拟采用哪类经济补偿方式等。4.改造初步方案应采用A4页面,宋体不小于四号字;附图格式采用A4或A3图幅,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符合A4或A3图幅打印需要为准。5.旧厂改造现状情况包括:社会状况、用地现状、土地权属状况、交通现状、配套设施现状、社会状况、历史文化保护、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等。6.现状地形图要求如下:①地形图的地形(即地物、地貌)应与改造区域的实际现状相符,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其标准分幅为400mm×500mm(用地面积≤20公顷的用地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20公顷的用地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②须叠加拟改造范围的用地界线及相关规划信息(包括地形图范围内的周边规划用地界线、规划路网、规划河涌以及规划绿地等);③须标示拟改造范围的用地面积,并提供其用地界线拐点的广州坐标和西安80坐标;④自主改造类项目须叠加总平面布置图,并标注建筑间距及退让间距,标示改造后的经济技术指标;⑤地形图应盖原勘测单位(勘测单位须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出图章、现状图审核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四、受理地址: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