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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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各位领导、专家:下午好!受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委托,由我来和大家一起学习工程档案管理,主要谈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注释二、工程档案质量通病《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章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第四章归档质量要求第五章归档时间及移交第六章档案验收第七章附则《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章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第四章归档质量要求第五章归档时间及移交第六章档案验收第七章附则《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含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称省电力公司)等作为项目法人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输变电工程的档案管理。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纳入电网建设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及合同管理。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项目档案的责任。释义: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时,应明确各方提交项目档案的套数、整编、移交范围、移交时间及电子文件等具体责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要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包括对项目档案的验收。释义: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开始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工作,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统一要求,按照项目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和项目建设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有序收集、有效管理、同步验收。(关键责任不清,没有责任考核如向上线跟发策部要的文件翻箱倒柜)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各建设项目都应统筹安排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资金,明确必要的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在工程管理费用中专门列出档案管理费用,用于档案培训、档案整理,设施、设备购置及专项验收等开支。第一章总则第七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整理项目文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好所建电网建设项目的全部档案。项目法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全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部门)负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释义: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等工作,管理或全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当项目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应明确一个建设管理单位,其他建设管理单位为配合协调方,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档案工作。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九条电网建设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调试、采购(含招标)、物资供应及运行单位均应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做好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释义:电网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单位、各参建单位及物资采购、供应部门应遵循“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要成册;编制页码;要有移交清册,如:向上线1万册,合同无签订日期,档案人员不可以改变文件的原始面貌。)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和合同规定的整理、归档及项目档案的编制、移交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条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是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局、国资委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如下:第二章职责与分工(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资委等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办法。(二)制定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四)组织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五)组织公司系统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工作。(六)组织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七)负责公司总部作为项目法人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管理。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一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的指导,主要职责如下:第二章职责与分工(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资委、国家电网公司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办法。(二)制定职责范围内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职责范围内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四)报送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第二章职责与分工(五)组织或协助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工程创优档案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六)负责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管理。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所属单位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和上级单位指定的相关工作。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二条发展策划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项目核准、建设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研报告审查及审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评价报告等文件材料的收集,经整理后向项目法人移交、归档,并同时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三条物资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对采购(含招投标)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收集、整理环评、水保、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采购(含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订货合同、协议,并组织相关单位向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四条基建、特高压管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组织协调和移交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收集、整理、移交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向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分别移交建设项目的初设审查、初设审批等文件。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五条建设部门负责跨区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明确项目建档名称;负责跨区电网建设项目前期评估(环评、水保、地灾、地震、文物、用地预审及批复)、竣工验收阶段(环保、水保验收、工程决算)文件材料的收集,经整理后向项目法人移交、归档,并同时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释义:建设部门特指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管理部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六条环评、水保工作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环评、水保及专项验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负责向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分别移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批复,环保、水保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七条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向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分别移交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八条调度部门负责向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分别移交建设项目投产送电调试调度方案、设备命名等文件材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建设管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项目档案的汇总,自行或组织有关单位对所有应归档项目文件材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组卷、编目。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日常检查、指导。负责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和工程达标投产、工程创优项目档案检查的组织工作。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十九条第二章职责与分工负责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形成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征地合同、协议、红线图、用地审批、土地使用证、合同、协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及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声像、电子文件材料等。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收集、整理各自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和记录、项目结算、工程竣工签证书、启委会文件等,并组织向项目法人及运行单位移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阶段产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报告、设计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变更文件、竣工图(含电子版)。(给予强调)负责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上述文件材料。释义: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设计单位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向监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负责收集各自承包项目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安全措施,建筑、安装的开、复工报告,图纸会检、工程变更文件、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原材料及构件质量证明、质量检查及评定、设备开箱文件、设备调试文件、设备出厂工艺等文件材料。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竣工草图及全部变更设计文件,作为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依据。有修改的进行移交。负责将上述文件材料及竣工图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全部整理、组卷、编目,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负责收集对建设项目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监理文件。负责完成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旁站方案及审批、监理旁站记录等文件的编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全过程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审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竣工文件、竣工图的完整、准确性。(明确监理单位的审核责任)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组卷、编目,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三条采购机构(含招标代理机构)、物资采购供应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环评、水保、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采购(含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设备监造大纲、设备监造计划、设备监造报告、设备监造记录(管理上容易忽略的地方)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组卷、编目,向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四条调试单位负责完成其承包范围内系统调试大纲、调试方案、措施、调试报告的编制。(调试单位也属于参建单位提供相应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组卷、编目,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五条运行单位负责收集、保管建设项目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组卷、编目,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原件跟建设方走不是跟出资方走,出资方相当与电影制作人。)负责接收与运行、检修有关(办法中有明确的分类表)的项目档案。负责运行、检修、技改等工作中形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提供利用等各项工作。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二十六条项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应有利于电网建设项目后续工作和管理,满足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需要。第三章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第二十七条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附录A),并结合公司系统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划分,详见附录。第三章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第二十八条项目法人应保存项目的全套档案也可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或运行单位保存项目的全套档案。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单位非同一单位时,建设管理单位除保存该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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