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提示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安质部2010.11营业线施工指导文件1.铁办[2008]190号文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铁运[2010]51号文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3.广武工发[2009]52号文关于发布《广铁(集团)公司武广客运专线工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广运发[2010]165号文关于发布《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主要内容1.营业线施工定义及包含的项目2.施工类别的划分3.各类施工的计划归口管理4.营业线施工手续办理程序5.各主要行车单位对应管理既有设备6.各行车单位应办理的各种协议7.相关施工人员培训上岗要求8.不同施工内容对岗位要求9.施工过程控制10.人身安全要求1.营业线施工定义及包含的项目1.1.铁办[2008]190号文件界定: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施工作业主要项目:1.1.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1.1.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1.1.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1.1.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1.1.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1.1.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1.营业线施工定义及包含的项目1.2.按铁运[2010]51号文件规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正常使用的施工。1.3.方针措施: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1.4.施工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2.施工类别的划分2.1.按铁办[2008]190号文件划分:Ⅰ级施工、Ⅱ级施工、Ⅲ级施工。2.1.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1.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1.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2.施工类别的划分2.2.按铁运[2010]51号文件划分:A、B、C三类施工。2.2.1.A类施工: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影响营业线设置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⑴、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⑵、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⑶、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⑷、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2.2.B类施工:临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⑴、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的吊车吊装作业。2.施工类别的划分⑵、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⑶、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扳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⑷、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2.3.C类施工:临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⑴、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施工。⑵、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⑶、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⑷、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和施工。⑸、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⑹、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3.各类施工的计划归口管理3.1、Ⅰ、Ⅱ、Ⅲ级施工必须纳入设备管理单位所在的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中实施,并在规定的天窗时间内完成阶段施工计划,确保营业线正常运营。3.2、A类施工必须纳入设备管理单位所在铁路局施工计划中实施。3.3、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3.4、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上报施工计划;由铁路局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随月度施工计划一并下发执行。4.营业线施工手续办理程序4.1、编制营业线施工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是办理营业线所有施工手续的前提条件,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段施工内容,对营业线既有设备造成的影响程度,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监理审查,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上报公司,经公司组织审查同意附审查意见,由施工单位报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审批,经主管业务处批准同意,凭批准的施组与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4.2、施工安全协议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分工;双方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注意共同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责任)等内容。安全协议由甲方起草。根据广运发[2010]165号文件第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设备管理单位应就既有设备情况向施工单位作书面技术交底”。4.营业线施工手续办理程序4.3、办理《施工许可证》,涉及到营业线施工必须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凭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已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到工务处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4.4、施工方案审查程序: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预审,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查。4.5、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注明长短链情况)、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关键工序用时网络图、工期及进度计划、施工配合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施工应急处置预案、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内容。4.营业线施工手续办理程序4.6、施工方案审查重点:施工资质、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应急预案、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等。4.7、涉及到武广高铁施工,按广武工发[2009]52号文件《广铁(集团)公司武广客运专线工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5各主要行车单位对应管理既有设备5.1、工务段:管段内的线路、桥涵、路基、防护栅栏及各种线路附属设备(含桥涵限界架等)。5.2、电务段:管段内的信号机、及经路电缆,轨道电路所用的CB箱盒,轨道电路连接线,轨道电容,铁路道口自动报警信号等。5.3、供电段:接触网供电系统及回流线,接地线等。5.4、通信段:长话光电缆,站间自动闭塞光电缆等。5.5、车务段:施工调度命令接受地点,驻站联络员与行车调度员联系的平台,施工封锁各种协调会议的组织者和牵头人。5.6、车辆段:列车轴温检测箱,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设备管理单位。6各行车单位应办理的各种协议6.1、工务段:施工安全协议;施工配合协议(临近既有线施工,工务按规定派出安全监督员,不动既有设备但因施工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影响的必须签订配合协议,防止出现问题时无人抢修,造成行车事故或延误抢修时间),同时又是施工管理、技术控制和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行岗位的培训机构;承担对既有设备书面交底的职责。6.2、电务段:施工安全协议;既有线两侧动土开挖前必须请电务人员现场勘查有无信号电缆经过,明确走向及防护要求,有迁移要签订配合协议。6.3、供电段:一般情况只要不动接触网杆,对供电设备影响不到,现场可视具体情况而定。6.4、通信段:施工安全协议,长话光电缆,站间自动闭塞光电缆等一般沿线路走向布设,有迁移要签订配合协议。6.5、车务段:施工安全协议;施工配合协议。6.6、车辆段:现场无轴温和车号识别系统设备车辆没有影响。7.相关施工人员培训上岗要求7.1、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岗位证书,并按铁道部、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岗位。7.2、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广铁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7.3、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既有线安全教育培训,劳务人员严禁单独和无安全常识上岗作业,不得担任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轨道行走的作业小车。8.不同施工内容对岗位要求8.1、影响路基稳定的开挖路基、建筑物基坑开挖、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桥)和临时架空结构等,应由具备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8.2、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工作,应由不低于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8.3、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工作,应由不低于工长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8.4、需办理慢行手续,设置减速信号防护,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施工,应由职务不低于领工员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9.施工过程控制9.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向设备管理单位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并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9.2、新设备投入运营使用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对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验收合格,确认新设备达到开通使用标准后,由设备单位向主管业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业务处复核无误后,新建铁路向总工室、既有线改造向运输处申请办理开通手续。10.人身安全要求10.1、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严格培训、考试和考核,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带),并佩戴工作牌(证)。夜间上道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服。10.2、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班必须有专人带队集体行走路肩,指定专人防护,不得在线路上行走。10.3、施工作业过程中:⑴、做到先防护后施工,严禁在无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的情况下盲目施工。⑵、夜间作业时,应配备足够良好的照明和通信联络工具,作业照明采用固定和移动两种方式,并覆盖全部范围⑶、曲线和视线不良地段,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⑷区间作业来车时,应按有关规定下道避车。⑸、特别注意双线反方向列车运行,驻站联络员应及时报告列车运行方向和车次。杭长段跨越(临近)既有线工点表长昆段跨越(临近)既有线工点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