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规范1总述一、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目录2总述1背景介绍2规范制订修订情况3总述——背景介绍4根据研究显示:宽带普及率每增加1%,就业率上升0.2-0.3%;宽带帮助制造业提高5%、服务业提高10%的劳动生产率;宽带普及率每提升10%可以直接带动GDP增加1.4%。“人均带宽”和“人均信息”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实力核心指标宽带发展能力成为信息时代国家竞争力根本所在各国纷纷出台宽带发展战略或计划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环境——全球宽带建设情况总述——背景介绍5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互联网用户数量最多的国家2012年底,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75亿户,FTTH覆盖家庭9400万户。“最后一公里”建设难点上网速度慢、下载流量低等问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需求我国现状——机遇与挑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启动宽带上网提速工程”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将其列入二十大工程。《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7亿,其中光纤宽带接入用户超过7000万,网络接入能力达到:城市家庭用户平均20Mbit/s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平均4Mbit/s以上。总述6总述——背景介绍目标——战略规划与国家政策在工信息部和住建部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国家标准制订、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战略目标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总述7总述——规范制订修订情况启动原版标准征求意见送审20102012.52012.72012.8《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50605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50624发布2012年5月启动编制工作,确定参编单位和编写组成员,制定标准编制工作大纲。2012年7月底完成征求意见稿,定向征集评审专家意见和网上公布1个月征求社会意见。2012年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召开送审稿审查会,通过规范(送审稿)的审查。报批2012.9发布2012.122012年9月完成报批稿,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12年12月25日第1565号及第1566号公告批准发布。201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召开“宽带接入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座谈会”2012年6月和11月分别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及贵州省宽带接入及“光纤入户”的情况进行调研。2012年11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召开2项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讨论会2012年对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50605-2010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50624-2010进行修订。2012年8月将2项规范由修订改为新编,名称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原有2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保留,采用铜缆接入方式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设施工程仍按照其内容要求进行建设。总述8总述——规范制订修订情况一、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91总则2配线系统构架3基本规定4住宅区通信设施安装设计5建筑内通信设施安装设计6用户光缆敷设7线缆与配线设备的选择8传输指标9场所设置及设计目录10国标委计划[2002]15号函发布的《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下列范围:(一)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二)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三)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六)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七)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八)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总述11总述——强制性条文编制依据12总则——强制性条文1.0.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一)依据与原因: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其根本目的在于“满足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部联规[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工信部2008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规(2005)330号)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为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民用建筑内的通信管线等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保证电信业务在民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13总则——强制性条文1.0.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二)执行与审查原则:1)是否设置了用户接入点并以此为界面划分工程建设分工。2)住宅用户能否自由选择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即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可允许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接入,用户侧同一用户的用户光缆可选择与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连接。3)通信设施容量或空间是否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的需要,即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设备安装空间、电信间及设备间面积能否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14总则——强制性条文1.0.4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一)依据与原因: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要求”的范围,其目的在于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实现国家经济规划目标。(1)加快宽带发展正成为国家战略(2)光纤到户已经具备条件(3)解决目前通信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5总则——强制性条文1.0.4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二)执行与审查原则:现行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97-2001规定.在公用电信网络业务节点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项目的设计中是否考虑了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即: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住宅建筑内管槽及通信线缆、配线设备,住户内家居配线箱、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预留的设备间、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以及工程实施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本规范中“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是指:由电信业务经营者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电信网络,到达其业务节点的传输均已实现光纤传输。16总则——强制性条文1.0.7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1.0.3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依据与原因: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其目的在于“将通信设施作为住宅建筑的基础设施,保障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17总则——强制性条文1.0.7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1.0.3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依据与原因: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部联规[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工信部(信部规(2005)330号)《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等电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由建设项目出资人负责投资。18总则——强制性条文1.0.7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1.0.3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施工及验收规范)在规划、设计中是否按照容量配置了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并预留电信间、设备间等配线设备安装空间在工程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建设与验收、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施工、验收阶段同步实施与土建工程密切相关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工程建设前期与土建工程统一规划、设计通信设施特点执行与审查(二)执行与审查原则:19总则——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程。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改、扩建工程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县级以下乡镇及农村地区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适用适用强制推荐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配线系统构架——光纤配线网PON系统的组成20PassiveOpticalNetwork无源光网络OLTONUOlLineTerminal光线路终端OpNetUnit光网络单元ONTONTPON由光线路终端OLT(OpticalLineTerminal)、光分配网络ODN、光网络单元ONU(OpticalNetworkUnit)组成;PassiveOpticalSplitter无源分光器ONUOpticalNetworkUnit光网络单元ONTOpticalNetworkTerminal光网络终端ODNOpticalDistributionNetwork光分配网络OLTOpticalLineTerminal光线路终端WDMWavelengthDivisionMultiplexModule波分复用模块接口SR/BRAS或SW21配线系统构架——光纤配线网1光线路终端(OLT)1)将各种业务信号按一定的信号格式汇聚后向终端用户传输2)将来自终端用户的信号按照业务类型分别进行汇聚后送入各业务网3)OLT设于交换局,对一些较大规模的住宅区,也有可能设置在住宅区的设备间2光分配网(ODN)宜采用星型结构或树型结构1)提供OLT与ONU之间的光传输通道2)包括OLT和ONU之间-所有光纤配线设备-光缆-光缆接头盒-光纤交接设备-光分路器、光纤连接器等无源光器件22基本规定——工程界面逻辑点位置应依据不同类型住宅建筑形成的光纤配线区以及所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