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空器运行的空间被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规范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2020/1/18Page2空中交通管理学院空域的介绍天高并不是任鸟飞一、空域的属性二、空域的管理模式三、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1、民航空域的划分2、民航空管体系3、军航空管体系一、空域的属性尽管空域是人们对地面以上三维空间的一种划分,但是随着人们对于航空活动认识的深入以及空中交通服务的不断地改善,空域被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属性。2020/1/18Page4空中交通管理学院(一)空域的资源属性人们通过在天空中的飞行活动可以实现国防、科技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各种利益,空域自然就成为了人类可以利用的一种资源。(二)空域的三维空间属性空域的划分通常以其对应的地域范围作为其水平范围,并为其规定在垂直方向上的高度上限和下限。2020/1/18Page5空中交通管理学院(三)空域的时间属性空域作为一种资源,人们对它的利用应该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对空域的长期占有,都会剥夺其他用户使用空域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空中交通服务也需要不断适时地调整空域结构,所以在人们在划分空域的时候,同时也制定了空域的起止时间。(四)空域的空中交通服务属性在飞行活动可能达到的任何空域中都必须提供某种程度的空中交通服务,以保障空中交通安全和有秩序的运行。2020/1/18Page6空中交通管理学院(五)空域的通信导航监视能力属性为了有效地支持空中交通服务,各种空域中均配备了相应的通信导航和监视设备,这些设备所提供的性能由空中交通需求及相关服务决定。(六)空域的主权属性国际民航组织公约特别承认各国对其领土上空享有主权。我国对领土、领海上空空域进行管理的最高当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2020/1/18Page7空中交通管理学院2020/1/18Page8空中交通管理学院(七)空域的限制属性出于政治、经济、军事、安全以及空中交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在设置空域的时候通常还要对将在其中运行的飞行活动附加一些限制条件,如飞行规则、机载设备、飞行方向等。二、空域的管理模式空域作为国家的资源,任何符合国家利益的合法用户均有权使用。除了民用航空利用商业运输和通用航空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之外,军方则利用空域完成与国家防务安全有关的大量飞行活动,二者通常在空域的使用需求上存在着竞争;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空域管理体制以保证每个空域用户都能公平和有效地使用空域,避免空域资源的虚耗和浪费。2020/1/18Page9美国模式(美国是以民航为管理主体的空域管理模式的主要代表)空域归国家所有,公民有平等使用权联邦航空局(FAA)负责管理国家空域(但是无所有权)和平时期,FAA隶属运输部(DOT),战争时期则隶属国防部(DOD)。FAA在空域使用上有最高决定权,同时与国防部具有良好的协调关系联邦航空局对空域的划分须听取军民航各方的意见,并制定了使用原则;美国的空域管理模式为保证军队的需要,划设了特殊用途空域,并要求各级管制部门充分考虑国防的需要;军民航各方都有平等使用空域的权利不使用或使用完毕的临时空域及时收回,供其它使用者使用;军民航执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规则、标准和程序,使用统一的航空通话用语,军民航双方各级互派联络员在同一管制中心工作,进行空域和空管问题的协调,实现了国际民航组织“一个特定空域只能由一个管制单位负责”的原则。英国模式(英国是军航、民航协调共管空域管理模式的主要代表之一)英国已经签署并加入了欧洲空中交通管理计划并认同其主要目标之一——空域灵活使用概念。空域灵活使用概念的基础是空域不再指定成军用或民用空域,而是把空域视为连续的整体而加以灵活使用,这样空域的任何分割仅仅具有临时属性,其目标是通过合适的军民航协调达到最大程度的灵活使用空域,从而潜在增加空管系统的容量。空域管理分为战略、战术前、战术上三个上层次,即:a)空域管理第一层(战略):国家空域管理政策、规划和协调;b)空域管理第二层(预战术):日常的管理和暂时的空域分配;c)空域管理第三层(战术):空域的实时开放、关闭和再分配,以及实时的军民航协调。英国的空域管理模式俄罗斯模式(俄罗斯是以军航为管理主体的空域管理模式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实行由空军统一管制,航路内民航指挥,航路外归军航指挥的管制体制。军航在完善空域结构、规划和协调空域的使用、组织全国空管工作的实施、制定飞越国境的方法和规定、协调军民航在空域使用的矛盾等方面仍发挥着主导作用。俄罗斯的空域管理模式我国的空域管理模式我国的空管体制实行“统一管制、分别指挥”。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国家空委)的领导下,由空军负责实施全国的飞行管制,军用飞机由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实施指挥,民用飞行和外航飞行由民航实施指挥。国家空管委统一领导军队空管体制民航空管体制三、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民用航空空域划分民航空管体系军航空管体系民用航空空域划分空域的划设应当符合航路结构、机场的布局、飞行活动的性质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需要。我国的空域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为了实施有效空中管制又在飞行情报区、管制区内划设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2020/1/18Page16(一)飞行情报区飞行情报区是为了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在我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国管理的境外空域内划定11个区域。它们是沈阳(ZYSH)、北京(ZBPE)、上海(ZSHA)、昆明(ZPKM)、广州(ZGZU)、武汉(ZHWH)、兰州(ZLHW)、乌鲁木齐(ZWUQ)、香港和台北,香港,台北,三亚飞行情报区。飞行情报区任务是对区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对飞行情报区内遇险失事的航空器进行搜寻援救。搜寻救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2020/1/18Page17(二)管制空域管制空域是一个划定的空间,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所划空域内的航路结构和通信导航气象监视能力,我国将管制空域分为A、B、C、D四类。A、B、C类空域的下限应当在所划空域内最低安全高度以上第一个高度层;D类空域的下限为地球表面;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决定,如无上限应当与巡航高度层上限一致。1.A类空域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6600米(含)以上直至巡航高度层上限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高空管制空域。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高空管制空域所对应的地域范围被称为高空管制区。高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高空区管制室负责。我国民航有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海拉尔、西安、兰州、广州、长沙、南宁、贵州、海口、武汉、郑州、昆明、成都、贵阳、拉萨、上海、合肥、济南、青岛、南昌、厦门、沈阳、哈尔滨、大连、乌鲁木齐27个高空管制区。2.B类空域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6600米(不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B类空域接受IFR飞行和VFR飞行,并对此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但VFR飞行须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中低空管制室批准。中低空管制空域所对应的地域范围被称为中低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中低空区域管制室负责。3.C类空域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设置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还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6000米(含)以下最低高度从以上,水平范围通常为以及机场基准点为中心半径50公里或走廊进出口以内的除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C类空域接受IFR飞行和V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但VFR飞行应由航空器驾驶员提出申请并经进近管制室批准。C类空域所对应的地域范围被称为进近管制区或终端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终端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相应的进近管制室负责。4.D类空域D类空域为塔台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含)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D类空域接受IFR飞行和V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D类空域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塔台管制室负责。表1管制空域分类管制空域类别下限上限允许的飞行种类接受ATC服务的航空器A6600(含)巡航高度层上限IFR所有B最低飞行高度层6600米(不含)IFR、VFR所有C最低飞行高度层6000米(含)IFR、VFR所有D地面第一等待高度层(含)IFR、VFR所有巡航高度层上限*第一等待高度层6600米6000米ACBD地面***巡航高度层上限随着航路位置不同而有所变化**管制空域的下限随着地域不同也会有所变化(三)特殊飞行区域天空虽然辽阔,但是政治、军事、经济以及科学研究等活动或重要设施的存在,也需要对进入其中的航空器及其飞行活动进行限制。根据限制的级别不同这些限制空域分为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1、禁区(P)禁区是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海上空禁止航空器飞行的一个划定范围的空域。禁区的设置通常是为了保护重要的国家设施、重要的工业集团(避免由于航空器事故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如核电站、敏感的化工集团)、或者是关系到国家安全保卫的特别敏感的设施。禁区分为永久性禁区和临时禁区。永久性禁区禁止航空器在任何时间、任何飞行条件下进入,如北京、上海、沈阳、武汉、长辛店、葫芦岛等禁航区。临时禁航区只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航空器飞入,如杭州、北戴河等禁航区。2、限制区(R)限制区是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海上空根据某些规定条件限制航空器飞行的一个划定范围的空域。限制区内的活动对航空器构成的影响是凭驾驶员自身所不能判定的,所以需要用时间和高度等条件限制航空器的进入和飞越,如飞行空域、炮射区、靶场等。3、危险区(D)危险区是一个划定范围的空域,在规定的时间内,此空域中可能存在对飞行有危险的活动。危险区不仅可以在主权空域内设置,也可以在公海上空等非主权空域内设置,但应公布时间和高度范围,以及设置危险区的原因。驾驶员可以自行决定能否进入或飞越此类空域并能保证飞行安全。小结:禁区(P)国家重要政治经济军事目标上空。限制、约束等级最高的,一旦建立任何飞行活动被禁止,除非有特别紧急的情况,否则将遭受致命的灾难。限制区(R)航路航线附近的军事要地、兵器试验场上空和航空兵部队、飞行院校等航空单位的机场飞行空域。是限制、约束等级较危险区高,又比禁区低的一种空域,在该空域内飞行并非是绝对禁区。危险区(D)位于机场、航路、航线附近的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等,根据起射高、射向范围设置空中危险区。它在所有限制性空域中,约束、限制最少。被允许在其内运行的飞机受到保护,其它航空器的运行会受到可能的影响。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掌握并适时向航空器公布特殊飞行区域的通告空域名称空域范围,包括垂直和水平范围空域活动时间其他资料70年代初苏联在埃及部署了一个t-16rr侦察基地,这些飞机完全是埃及空军涂装,这是vf-84联队的f-4正在拦截埃及空军标识的t-16rr在1982到83年美海军在西太平洋举行的几次演习期间,战斗机为了拦截那些想要溜进来瞧一瞧的苏联飞机忙个不停,下图是第七舰队卡尔文森号vf-51联队的f-14正拦截tu-95rc空域内的管制为了对民用航空飞行实施有效的管制,要求飞机沿固定的路线在规定的区域内飞行。因此,在飞行情报区和管制区内划定飞行的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1.航路用以规定空中交通服务航路或航空器飞行航径以及为其他航行和空中交通服务目的而规定的地理位置,称为重要点。通常,重要点可以采用导航设施或交叉定位点的形式,在区域导航的情况下,还可以使用地理坐标来规定。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各段的中心线从该航路上的一个重要点开始至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