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金叶森2011年4月26日今天我讲解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相关内容,第一个问题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点;第二个问题是基本建设的实施阶段;第三个问题是项目前期的几个方面;第四个问题是重点工程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内容仅是我个人工作的总结和体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作一下中心发言,肯定讲解不全面、不透彻,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一、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点去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等“四大”建设的重要决策。“四大建设”首要是建设大平台。大平台在“四大建设”中具有关键性,大产业的形成、大项目的落地、大企业的崛起在较大程度均有赖于大平台的构建。大平台建设有政府主导,其他三大建设在很大程度由市场主导。“四大建设”的主要基础是工业。大平台的主要部分是工业发展大平台,就是工业大规模集聚发展赖以立地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工业功能区。(一)什么是项目?建设项目是根据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中提出的建设任务,按照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库,并根据项目库中的项目前期成熟2条件而实施的。三规指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其中发改部门:通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国土部门:土地利用规划是从粮食生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控制土地利用规模和速度的指标。城乡规划部门:侧重的是将建设发展具体落实到空间布局中的座标。项目是一个特殊的将被完成的有限任务,它是在一定时间内,满足一系列特定目标的多项相关工作的总称。项目的定义包含三层含义:第一,项目是一项有待完成的任务,且有特定的环境与要求;第二,在一定的组织机构内,利用有限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第三,任务要满足一定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指标等要求。这三层含义对应这项目的三重约束—时间、费用和性能。项目的目标就是满足客户、管理层和供应商在时间、费用和性能(质量)上的不同要求。项目的基本属性:(1)一次性(对项目业主来说,从策划到建成投用一个项目是一次性考虑,不重复投资,即一次性解决所有使用、功能的需求);(2)独特性(项目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功能、标准不同,每个项目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客观条件而区别于其它项目);(3)目标的确定性;(4)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5)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二)什么是项目法人?3所谓“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是工程建设项目法定责任人的简称,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或认定,对建设工程项目负有法定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而“项目法人制”,第一,要求工程建设要形成一套由项目法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的管理;第二,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有明确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在工程实施中享有法律授予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担负起相应的义务;第三,项目法人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受到追究。这就给“建设单位”赋予了新的内涵。(三)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五阶段):——决策阶段:预可研、可研,形成投资估算——实施准备阶段: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实施准备,形成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实施阶段:施工安装、生产准备——投产竣工阶段;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形成决算——生产运营期:后评价投资机会研究:对项目背景、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发展趋势、投资的可能、产出的估计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形成机会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从宏观上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可行性研究:决策阶段最重要的工作。通过对拟建项目市场需求、规模、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工程方案、建设条件、4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和经济分析、环境社会影响、可能的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和分析论证,得出是否值得投资、建设方案是否合理的研究结论。二、基本建设的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它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环节、各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是由基本建设项目本身的特点和客观规律决定的。不论什么样的生产性建设项目,一般总必须先调查、研究、规划而后研究项目、研究投资;先勘察、选址而后设计;先设计而后施工;先安装试车而后竣工投产;先竣工验收、而后交付使用。它一般包括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一)前期阶段1、开工条件:(1)完成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可研时需申请征地预报。(2)特殊设备采购和材料已订货。(3)委托或招标确定监理单位。(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5)招标确定施工单位。(6)落实资金,落实法人。办理各种许可(取水、投资、消防、环保、卫生、土地、规划、施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缴费)。2、主要步骤:(1)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5初步设计;(4)施工图设计;(5)年度投资计划;(6)建设准备(包括办理土地规划手续、招投标、组织施工等)、建设实施;(7)竣工验收。3、审批工作:国家审批可研大中型基建项目,开工前需经国家发改委或国务院审批同意,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也需向省发改委申报同意。(1)审批方式:①审批②核准③备案(2)使用范围:①审批: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投入(不含政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的项目)。②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具体由《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本县村级项目采用核准制。③备案:《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分级管理。备案:除跨行政区域外,实行属地管理。(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①我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A、《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发〔2006〕87号);B、《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投资项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08〕140号);C、《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10〕140号)。②程序:政府投资项目:A、制定中长期规划;6B、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C、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D、编报、审批项目建议书;E、编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F、编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G、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招投标、组织实施;H、组织项目竣工验收;I、组织项目后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分可合:A、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简化审批程序(只需提供项目审批报告);B、500万元-2000万元之间,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C、2000万元以上分别编制可研和初设两个报告;D、交通、水利重大项目报上级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此外《永嘉县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永政发〔2008〕36号)规定,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及其它重要、公众利益相关项目需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前向社会公示。③审批:A、项目建议书:批复之前需征求规划(风景)、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初步意见;B、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批复前需先审批或取得如下许可手续: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环评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7见、其它有关部门意见、出资、贷款承诺。Ⅰ、规划选址意见: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36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计委1991.8)《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28条第二款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的主要依据;选址、用地范围的具体规划要求;有关附图、附件。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或核准项目。审批方式: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机关的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风景名胜区内作特别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一般项目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由建设部审批。一般项目:核发选址书最高机关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Ⅱ、土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具体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适用范围: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方式:a、涉及农用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8b、仅占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Ⅲ、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主要内容: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适用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中确定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别编制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方式:分级审批(类似于选址审批,由同级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但涉及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项目,跨省(市、区)项目,由国家环保部门审批。其次,个别污染程度较重的项目、行业,适当提高审批级别。其它相关:Ⅰ、有水土保护方案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必须纳入报告书(但目前均分别编制、报批)。Ⅱ、其它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如海洋工程《水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Ⅲ、交通、铁路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但实际上极少)。9(4)初步设计审批和相关审批手续:①程序:A、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后,企业投资项目经核准和备案后,即可编报初步设计、概算。B、按照工作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后进行批复,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发改部门;交通、水利等行业项目:交通、水利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发改部门审批;其它项目:规划建设局。C、核发或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D、上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手续(国土部门)。E、办理供地手续:②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A、分批次报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稍有不同;B、审批权限:国务院:A、基本农田;B、基本农田的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C其它用地70公顷,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农转用)批复后,县政府需组织“二公告一登记”,即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登记。C、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原来规定县(30亩),市(75亩)(杭州、宁波90亩)以上报省政府审批(在工可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后,用地单位落实,可办申请办理供地手续),现供地10都在县内审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3条《省实施办法》第21、34条D、其余:Ⅰ、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仅办理征用,不需办农转用;Ⅱ、国有建设用地,预审后可直接办理供地;Ⅲ、国有滩涂等未利用土地不需办理农转用及征地手续;Ⅳ、国有农用地需办农转用手续。(5)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项目开工前有关手续的办理:①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即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发改部门同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②施工图由中介机构审查后,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③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进行消防审核、人防审查、防雷审核。④规划建设部门(或风景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组织工程招投标。制订标书、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标法)、签订合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入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场地整理、机械人员到位等筹备工作)。(二)建设阶段1、计划管理编制基建年度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建筑面积、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列明工程开、竣工时间,上年度累计和本年度完成投资情况,主要形象进度部位。11在计划执行中,因客观情况或建设条件的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对计划进行调整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建筑面积的调整必须经原计划批准机关同意才能执行。2、施工进度控制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目标,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称之为施工进度控制,它在整个目标控制体系中处于协调,带动其他工作的龙头地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特性,工程项目作为一次性活动,通常是按施工时间顺序发生并安排的,并且施工成本控制、质量控制都可以纳入到进度控制中去安排和考虑。因此对施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