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招标工程综合说明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第三章:设计图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报价说明第五章:工程付款及结算办法第六章:评标原则与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人须知第八章:招投标日程安排第九章:合同条件第十章:招标文件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党校综合楼三、四、五层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党校综合楼三、四、五屋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文书,经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核准,予以发布。第一章招标工程综合说明1.招标工程概况1.1招标工程名称:沙区党校综合楼三、四、五屋室内装饰工程1.2工程地点:沙区党校综合楼三、四、五屋室内装饰工程位于沙坪坝天星桥1.3工程规模:综合楼三、四、五屋室内装饰工程投资约159.75万元1.4工程招标内容:1.4.1天棚工程:U型轻钢龙骨吊顶,石膏板面层,乳胶漆罩面。卫生间条型铝扣板;1.4.2地面工程:地毯、强化木地板、玻化砖及天然石材;1.4.3墙面工程:大部分采用乳胶漆,卫生间采用墙砖;1.4.4门窗工程:门套、窗套、实木门、玻璃弹簧门;1.4.5电气工程:预埋PVC管及管件、铜芯BV线、电话线、网络线、闭路线、音响线铺设及灯具安装;1.4.6浴卫工程:PP-R管、PVC排水管、柱盆、台盆、蹲(坐)便器、淋浴房等;1.4.7因浮雕工程的工艺及材质较为特殊,纳入本标段招标范围,但投标人不作不报价,中标后,中标后浮雕工程由招标人指定分包。2.招标方式21.1本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3.获准文件名称及编号2.1项目立项批文:沙计经[2000]第152号。3.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渝规建证(2001)沙字第0033号4.工程设计4.1设计单位:重庆港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2设计完成情况: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完成。5.监理单位:重庆市建科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资金筹措6.1本工程建设资金已筹措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各种支付。第三章设计图及技术要求7.施工图纸及资料7.1由重庆港庆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学员宿舍施工及安装图;8.招标工程技术要求8.1按施工图说明、现行国家及地方施工规范、规程、标准。8.2质量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8.3工期要求:日历天。第四章投标报价说明9.投标报价依据39.1套用定额:本招标工程套用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基础定额重庆计价表》(2000)及相关配套文件。9.2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10.投标报价说明10.1报价范围:综合楼一至二层及远程大厅招标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包括全部内容。10.2投标价格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本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以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投标报价依据。10.3三材的价格按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2002年第10期价格计算并结合投标人进货渠道和综合平衡能力计算,结算时不予调整价差。10.4所有未计价材料一律按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2002年第10期价格计算,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定额基价计价,结算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认质认价经乙方认可后按实结算。10.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自行计算主要材料用量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投标人必须按施工图完成所有工作内容。除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由甲方核实后以10%下浮比例按实结算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10.6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为45元。10.7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工程的风险性,除不可抗力引起的事件外,应将各种风险因素、安全及文明施工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及各种赶工措施费、分包配合费、材料运输费、环境保护、保险及GF-1999-0201合同文本通用条款规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均由投标人纳入报价,中标后一概不另行收取费用。10.8下列费用不计入投标价格内,但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要求招标单位另行计取该费用。10.8.1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及验收要求而发生的相关拆除、返工等费用。410.8.2因建设单位的使用需求及工程实际,需要投标单位对原施工图说进行必要的完善、补充、调整所产生的设计相关费用等。第五章工程结算与付款11.工程结算办法11.1本合同工程结算办法按GF-1999-0201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和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办理。。12.工程付款12.1本工程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备料款。12.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审定的工程量报告书产值的80%支付。12.3工程竣工交验、办清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余下的15%工程款。三个月内不计息,超过三个月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12.4建设单位提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质检手续后的次日起,为24个月(防水防渗为5年),合同保修期满,保修金无息返还施工单位。12.5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评标原则与评标办法13.评标办法13.1按渝建发(2002)4号文精神,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自主投标报价。13.2评议指标和评分办法:工程造价65分;施工方案30分;项目班子5分。13.2.1工程造价65分5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标底。所有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在+3—-10%浮动范围内者为有效报价,其实皆为无效报价不计分。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增加1%扣6分,每减少1%扣3分,扣完为止(标价记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投标报价出现下列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当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评标标底的+3%—-10%浮动范围时:不取正标,负标由高到低排列名次,以最接近-10%的报价为第一名,得60分,其余负标的投标报价与第一名相比,每减少1%扣3分。(标价计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本工程为国家投资工程,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预算控制价,根据重庆市计委渝计委标(2002)97号文及国家计委员18号令精神,则报价无效。招标人保留请造价管理权威机构对投标报价进行审计和调整的权力。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愿与建设单位就审计调整后的价格签定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定合同,以此类推。若仍不能签定合同则重新招标。13.2.2施工方案(30分)全面性8分:施工方案应包含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可行性8分:施工方案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针对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先进性6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6其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以上评分,由评标小组有记名投票,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所得分。13.2.3商务标(5分)项目班子配备二级以上项目经理得1分;有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技术负责人是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装饰工程业绩得2分。商务标报送时送复印件,开标前在市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验审原件,验审时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已年审过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部、委级)、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由各相关人事部门盖章认证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者,则取消投标资格。验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或是企业的工程业绩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项目经理的业绩必须有该项目经理的签字;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有该技术负责人的签字;若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者,必须有公证处已公证的原件,否则该项得0分。评审小组验审完原件后,再交专家评标委员会复审评分签字认可。投标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提供原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13.3评标原则及组织13.3.1按以上评标办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第一名和第二名总分相等时,由建设单位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13.3.2由招标人和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成招标小组,确保招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13.3.3技术标评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推荐1名专家(中级职称以上)和在重庆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4名专家组成技术标评审小7组进行评审。第七章投标人须知14.序言所有有关招标投标之函件、询问和其他事宜,均应直接与如下地址、联系人书面联系。所有的答复均以书面为准。14.1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巷节能楼四楼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俊波杨联元电话:(023)6160359861603588传真:(023)61603596邮编:40001514.2招标人: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联系人:叶昌泉李森电话:023-6531779115.定义15.1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2)投标人:是响应本工程招标、参加竞标的各装饰公司。(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监理:是指接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5)监理代表:是指根据合同条件第一部份通用条件第5.2条规定,随时由监理任命的人。(6)承包商:指其投标文件被重庆市沙坪区委党校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指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和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8标代理有限公司联名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书面答疑。(8)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党校和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6.投标人须知16.1业主就招标文件所述的合同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本合同工程名称及概况请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16.2业主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工程建设。16.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图纸为招标图纸。16.4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编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超出此工期要求的投标文件。16.5请投标人注意,业主对投标人拟安排在本合同项目经理部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专业负责人的资质、经验十分重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介绍其情况,业主将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详细了解投标人上述有关人员的能力和已介入本合同投标的深度。一旦中标后,该中标投标人不得变更所报项目经理部人员,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17.本合同工程所有投标相关事宜均按本文书规定的方式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书要求,以人民币贰万元为额度,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转帐支票、汇票或保函)。18.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18.3对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中标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之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918.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七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8.5下述情况,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8.5.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18.5.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妨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18.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A)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B)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19.合格的投标人19.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有类似施工业绩。19.2凡满足招标文书19.1条规定,通过资格预审,即为合格投标人,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20.一标一投20.1每个投标人对本合同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凡以自己名义或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