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一)工程综合说明1、设计范围:东台市文化艺术中心(广电大厦)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已经东发改投[2012]456号文批准实施,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子会议系统、门禁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通信系统等。中标人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跟踪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等。2、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10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方案经审批后20个日历天提交全部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4、资金来源:自筹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8、投标担保金数额为:5000.00元9、履约担保金数额为:20000.00元10、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三份)。21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12、书面提交疑问材料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时前提交方式:网上提交。13、获取答疑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日16时后获取方式:网上下载。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5日8时30分地点: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15、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5日8时30分地点: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二)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2、主持设计师必须具有计算机或通信或自动化或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4、投标人以往承接的设计任务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行为方面无劣迹。3(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招标文件购买单位不投标,且不能合理说明缘由,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二、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九)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和书面答疑材料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2年11月1日11时前以电4子邮件形式(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邮箱dtzbtb@163.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提交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上网,投标人于2012年11月1日16时后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或资料所做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十)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按工程施工中标总价的百分比(费率)报价方式,其最高报价不得大于3%(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在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5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十一)报价依据1、招标文件;2、现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各系数的取值;3、答疑文件及各种补充通知。四、投标文件(十二)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十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二部分组成。1、商务标(1)投标函:主要内容为设计报价及设计周期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承诺;(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上述(1)-(3)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2、资格后审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主持设计师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主持设计师、被委托人以及招标文件购买人缴纳的社6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盖章的缴费花名册)复印件;上述(1)~(3)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说明:请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与本投标无关的资料请不要提供。(十四)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十五)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十六)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十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内有效。(十八)投标担保金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须知第(一)条第8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招标人委托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2、投标担保形式: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企业采用转账支票、其他企业采用银行汇票,注明项目名称,缴纳户名: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东台支行,账号:3200173774805905555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和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7退还(不计利息),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缴纳和退还均通过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结算。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和诚信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20000.00元的履约担保金,并将合同送招标中心备案后退还。履约担保金待全部交图后予以返还(无息)。5、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金和诚信保证金。(1)在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确定之前,投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或者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十九)现场踏勘和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二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二个部分,按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完好。并在开标时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设计项目组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8设计项目组负责人、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的社会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供资格后审时备查。2、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投标函应有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名。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二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二十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二十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二十三)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评标、定标(二十四)开标1、开标:(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9标人参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3)资格后审:①资格后审活动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②评标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唱标。③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部分或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④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10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可原封退回。(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二十五)评标、定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即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看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然后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如下: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10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0.1%扣1分,每低于0.1%扣0.5分,不足0.1%按插入法计算。例:投标报价3%-评标基准价2.8%=0.2%,扣2分。当合格投标人在9个以上(不含9个)时:在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一次平均,然后再对小于或等于该平均值的所有报价(含第一次计算平均值时去掉的一个最低值)进行第二次平均,并以二次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合格投标人在6~9个(含6个和9个)时: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一次平均,然后再对小于或等于该平均值的所有报价进行二次平均,并以二次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合格投标人在3~5个(含3个和5个)时: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平均,并将该平均值下降4个百分点(平均值×96%)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不参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