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乐陵循环经济示范园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与智能管控平台项目编制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系统。预算总金额为370000.00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品目规格型号(配置标准)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可行性研究报告10本(含电子版)1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4%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和评审。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服务要求。三、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五、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商先生电话:0534-6622008地址:德州市乐陵市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5965900103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路天祥大厦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