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实施方案文库.txt如果我穷得还剩下一碗饭我也会让你先吃饱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应该归我所有,包括你!!先说喜欢我能死啊?别闹,听话。有本事你就照顾好自己,不然就老老实实地让我来照顾你!沾益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沾益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以下简称“评税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地产交易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0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治税、信息管税、优化服务”为指针,依托房地产估价技术及信息化技术,夯实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基础,提高计税价格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评税工作”应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采用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二)公平公正原则。“评税工作”的标准、时点要一致,评估结果要客观公正。(三)效率原则。坚持房地产评税方法与现代化技术应用相结合,以评估软件为依托,运用房地产价值评估方法,通过评估系统估算地产价值,以估价值作为存量房交易计税核定价格,实现简便快捷办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工作目标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核定办法,通过建立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的科学体系,解决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订立阴阳合同瞒报成交价格、税务机关核定标准缺乏公信力及评估机构的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水平,营造公平、诚信的纳税环境。四、组织保障(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沾益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柯小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勤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何永发县财政局局长杨于梅县地税局局长成员:赵建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尹光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陶金华县会计局局长侯永勋县地税局副局长李明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爱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杨宝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税局,负责日常工作。杨于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二)职能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评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部署;审议确定全县“评税工作”实施方案、评估机构、评估分区的划分、修正项目及修正系数;协调解决“评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验收评税结果,确认评估区域的计税平均价格并定期更新;负责与市评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沟通衔接。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评税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拟定评估分区的划分、修正项目及修正系数;通过对比、分析、检测、论证,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认评税结果和计税价格;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负责与市评税试点工作成员单位沟通衔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评税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评税争议,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和评估机构共同推进“评税工作”,确保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技术成功应用到实际征管中。3.成员单位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评税工作”的经费保障,保证经费足额、及时投放。县地税局负责评税系统数据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校验分析、适时更新和维护运行等工作;检测、论证、确认评税结果和计税价格;认真贯彻落实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各项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土地基本信息和商品住宅小区的土地价值;检测、论证、确认评税结果和计税价格;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过户产权登记过程中,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由交易人提供完税凭证后(涉及划拨土地的,单独评估确认土地价值,并补缴相关税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县不同建筑结构房屋的造价和相关规划信息;检测、论证、确认评税结果和计税价格;提供2009至2010年度全县存量房交易实例信息,并自2011年起,按月提供全县住宅房产基本信息(含新购商品房和存量房);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过户产权登记过程中,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由交易人提供完税凭证后,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评税争议。评估机构应科学运用房地产价值评估方法,通过实地调查、评定估算和内审按照商品住宅小区、建筑结构、房屋类别设定基准房和基准价;通过检测、论证和验收,形成正式估价结果;负责对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实地调查和勘验。五、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本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1年4月30日前,在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交易实例的基础上,完成建模、标准房建设和楼层等系数修正;2011年5月1日—2011年6月30日,软件进入试运行阶段,完成评审工作;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将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技术运用到现行的税收征管中。六、建立评税结果争议解决机制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形成争议处理办法。(一)履行事前告知程序。在纳税人申报前,应向纳税人告知虚假申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标准。(二)计税价格将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遵循就高、合理的原则确定。(三)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因纳税人对计税价格持有异议而引发争议的,根据沾益县实际情况,按以下程序解决争议:1.提出异议人承担举证责任,提出对计税价格持有异议的证据材料。评估机构在提供评估实例的基础上,对评估结果予以说明。2.评估机构通过实地调查和勘验,重新确认评估结果,由征收机关进行参考,结合所在区域计税平均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酌情确定。3.评估机构将重新评估结果和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研究、论证后,合议确认计税价格。七、工作要求(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评估工作做好服务,健全部门间获取数据信息的固定渠道,掌握完整信息情况,为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评税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评税工作”有力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厉问责。(二)积极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要达到的结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抓好“评税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