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动物电子耳标测试的通知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动物电子耳标测试的通知各有关公司:为促进动物电子耳标管理与二维码耳标保持兼容,北京市农业局受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于近期开展相关测试工作。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本次测试活动,并就参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情况,另行电话通知。二、参加人员参测公司要提供1名技术人员参与测试活动。三、参测产品的技术要求(一)提供奶牛电子耳标50枚,识读器2台,识读器应配有电池。(二)参测的电子耳标要兼有二维码畜禽标识和电子耳标,且符合《牲畜耳标技术规范》和《牲畜耳标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要提供电子耳标工作环境检测报告(-20℃~+70℃温度范围内,电子耳标工作是否正常;-40℃~+85℃范围内储藏,电子耳标内的数据是否改变)和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包括抗冲击力、抗机械振动、抗跌落和密封性四项)。如测试前无法递交检测报告的,应在完成本次测试活动后尽快递交。(三)电子耳标试验识读器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四、其他事项请于2010年10月27日下午4:00前反馈参测回执单,不能及时反馈的将被视为放弃本次参测活动。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浩军;联系电话:62013698;电子信箱:wangyizhaohj@163.com。北京市农业局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参测回执单参加单位名称参加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北京普特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慧董事长13801029429电子邮箱能够提供测试产品的最快时间有关意见PUTEXIN@VIP.163.C0M一周1.电子耳标工作环境和物理性能测试报告,要求哪个部门出具?为统一检测方法和标准,建议农业局牵头统一送检,费用企业承担。2.检测低频和超高频电子耳标在静态和动态环境中的各项技术指标,比较不同技术体系的产品适用性,使用的检测工具是兼有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耳标识读功能的一体化识读设备,该设备似乎为刚刚研发的新产品,还没有经过权威部门的性能检测、产品鉴定和实际使用的检验,效果如何尚无定论,用其作为此次试验的检测设备,能否真实、客观地反映两种电子耳标的技术数据?能否对两种不同的技术体系进行比较?3.建议选择2台技术性能成熟的RFID识读器,和兼有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耳标识读功能的一体机,共同用于此次电子耳标的性能测试,这样的测试结果方有参考价值。附件1牲畜耳标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牲畜耳标的标准样式、生产、质量控制、加施和管理的技术要求。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新标识的研究,并推广使用。本规范适用于从事牲畜耳标生产、使用与管理等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NY534-2002家畜耳标及固定器NY/T938-2005动物防疫耳标规范《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牲畜耳标加施于牲畜耳部,用于证明牲畜身份,承载牲畜个体信息的标志物。3.2耳标固定钳将牲畜耳标固定于牲畜耳部的专用钳金属工具。3.3牲畜耳标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条码组成。4.牲畜耳标样式4.1耳标组成及结构牲畜耳标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4.1.1主标主标由主标耳标面、耳标颈、耳标头组成。4.1.1.1耳标面主标耳标面的背面与耳标颈相连,猪主标耳标面的正面登载编码信息。4.1.1.2耳标颈连接主标耳标面和耳标头的部分,固定时穿透牲畜耳部并留在穿孔内。4.1.1.3耳标头位于耳标颈顶端的锥型体。用于穿透牲畜耳部、嵌入辅标、固定耳标。4.1.2辅标辅标由辅标耳标面和耳标锁扣组成。4.1.2.1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与主标耳标面相对应,辅标耳标面的正面登载牛、羊的编码信息。4.1.2.2耳标锁扣耳标锁扣位于辅标耳标面背面圆柱状突起内部,与耳标头相扣,在锁孔作用下,起固定耳标的作用。4.2耳标形状与规格4.2.1猪耳标:圆形4.2.1.1主标耳标面主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30mm,中央孔外口径6mm,厚度2mm。4.2.1.2耳标颈耳标颈为表面光滑的圆台体,圆台底外径6mm、内孔径3mm,圆台顶外径4.5mm、内孔径2mm,高度13mm。4.2.1.3耳标头耳标头为密封的圆锥体,锥底直径7.5mm、高度8mm,锥顶实体高度4mm。4.2.1.4辅标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22mm,厚度2mm;中央孔外口径7.5mm,锁孔的孔径5mm,厚度2mm。4.2.1.5耳标锁扣耳标锁扣为圆环型柱状体,直径11.6mm,内径7.6mm,壁厚2mm,高度10mm。4.2.2牛耳标:铲形4.2.2.1主标耳标面主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30mm,中央孔外口径6mm,厚度2mm。4.2.2.2耳标颈耳标颈为表面光滑的圆台体,圆台底外径6mm、内孔径3mm,圆台顶外径4.5mm、内孔径2mm,高度13mm。4.2.2.3耳标头耳标头为密封的圆锥体,锥底直径7.5mm、高度8mm,锥顶实体高度4mm,为金属材料。4.2.2.4辅标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为铲形,锁孔外口径7.5mm,锁孔内孔径5mm,铲为直角长方形,宽36mm,长58mm。上端厚度2mm,下端厚度1.5mm。4.2.2.5耳标锁扣耳标锁扣为圆环型柱状体,直径11.6mm,内径7.6mm,壁厚2mm,高度10mm。4.2.3羊耳标:半圆弧的长方形4.2.3.1主标耳标面主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30mm,中央孔外口径6mm,厚度2mm。4.2.3.2耳标颈耳标颈为表面光滑的圆台体,圆台底外径6mm、内孔径3mm,圆台顶外径4.5mm、内孔径2mm,高度13mm。4.2.3.3耳标头耳标头为密封的圆锥体,锥底直径7.5mm、高度8mm,锥顶实体高度4mm。4.2.3.4辅标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为带半圆弧的长方形,锁孔外口径7.5mm,锁孔内孔径5mm,圆弧半径8.5mm,宽17mm,总长52mm,厚度2mm。4.2.3.5耳标琐扣耳标锁扣为圆环型柱状体,直径11.6mm,内径7.6mm,壁厚2mm,高度10mm。4.3牲畜耳标颜色猪耳标为肉色,牛耳标为浅黄色,羊耳标为橘黄色。4.4耳标编码耳标编码由激光刻制,猪耳标刻制在主标耳标面正面,排布为相邻直角两排,上排为主编码,右排为副编码。牛、羊耳标刻制在辅标耳标面正面,编码分上、下两排,上排为主编码,下排为副编码。专用条码由激光刻制在主、副编码中央。4.4.1主编码主编码由7位数字组成,第一位代表牲畜种类,后六位是县(区)行政区域代码,主编码代表牲畜种类和产地。主编码字体为四号体。4.4.2副编码副编码由8位字符构成,以县为单位的连续编码,代表牲畜个体;字体为四号体。4.4.3专用条码为农业部规定的二维码。附录:A(规范性附录)猪耳标主标、辅标结构规格尺寸B(规范性附录)牛耳标主标、辅标结构规格尺寸C(规范性附录)羊耳标主标、辅标结构规格尺寸D(规范性附录)耳标编码示意图牲畜耳标管理规范1.牲畜耳标生产1.1牲畜耳标生产企业由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招标确定,生产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1.1资质证明具备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各种证件齐全有效。1.1.2生产条件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必要的技术和生产人员,生产环境无内外污染。1.1.3生产能力有相关的生产设备,年生产耳标能力达到5000万套以上。1.1.4检测检验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齐全。1.1.5牲畜耳标生产企业应与中央信息数据库衔接。1.1.6产品质量需符合本规范第6部分质量控制要求。1.2质量服务承诺耳标生产企业应与耳标定购单位签订《耳标质量服务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订购计划组织生产,不得向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牲畜耳标,积极做好售后服务,承担因耳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2质量控制2.1技术要求2.1.1原材料牲畜耳标原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刺激、无污染的塑料材料制造。再生塑料不得作为制造牲畜耳标的原材料。2.1.2耳标外观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各部位规格尺寸符合标准样式规定。2.1.3耐用性能牲畜耳标在自然环境中使用,一年内掉标、断标、碎标率合计不超过所加施耳标的2%。2.1.4字迹附着力耳标编码用激光方式刻录,字迹应均匀透入耳标内部。字迹清晰,在自然环境中不褪色。二维码识读率不得低于99.99%。2.1.5强度2.1.5.1结合力主标和辅标结合牢固,脱落力大于200N。2.1.5.2主标抗拉力耳标单件整体拉伸时,耳标头和耳标面脱离的断裂力大于230N。2.1.6耐温性能在-30-50℃的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不应发生脱离、变形、折裂,正常使用时钳压不破碎。2.1.7工艺要求耳标不应出现缺料、溢料、塌坑、冷料、气泡、变形、分层等缺陷。2.2包装要求产品包装符合NY534-2002规定。大、中、小包装表面须注明耳标数量及编码起止号。3.耳标管理3.1订购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统一招标订购。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牲畜耳标的订购计划,并将订购计划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本省的耳标订购计划通过耳标订购网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通过网络将耳标生产计划通知耳标生产企业。3.2供应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供应,逐级发放。散养户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代领取耳标;规模饲养场由场方防疫员领取耳标。3.3贮存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毒物品等污染的库房内。3.4回收猪牛羊加施的牲畜耳标在屠宰环节由屠宰企业剪断收回,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回收的耳标不得重复使用。3.5销毁回收的耳标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组织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3.6检查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饲养、出售、运输、屠宰环节进行监督检查。3.7记录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牲畜耳标的订购、发放、使用等情况的登记工作。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做好牲畜耳标的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登记工作。3.8监督管理农业部定期组织对全国范围内牲畜耳标抽查,进行质量检测,并公布质量检测结果。电子耳标试验识读器产品技术要求一、参试设备要求(一)参试识读器应符合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识读设备技术规范。(二)识读器须为一体化设计,二维码识读模块、RFID识读模块应与设备主机集成一体,同时具备二维码畜禽标识和电子耳标识读功能。识读器应为便携式产品,满足单手操作的应用需要。二、技术指标(一)主机硬件系统中国移动公司是本项目的网络服务商,货物必须按照满足中国移动运营服务相关硬件技术规格要求进行设计。样机:样机是由掌上电脑(含2.8吋以上液晶触摸屏)、摄像头、IC卡读写设备、符合中国移动公司认可的无线通讯模块构成的一体机;并包含充电器、备用电池、PC连接电缆、挂带、护套等附件。设备要求整体能单手操作。1、主机系统1)CPU主频不低于200MHZ;2)用户可用存储空间不小于32MB;3)至少有一个ClientUSB接口;4)有一个IC卡插槽;5)有一个RS232串口;6)主机操作系统必须使用非定制的通用系统(如WindowsCE、开放式Linux嵌入系统等);7)产品需具有防掉电数据安全保护措施;8)可选功能:①红外短距离无线传输模块;②SD接口。2、显示屏1)分辨率不低于240×320;2)支持不低于16位真彩色;3)对比度不低于150:1;亮度不低于170cd/m2;4)支持触摸屏功能;5)背光照明。3、摄像头1)有效光学像素不低于30万;2)感光器件为CCD或CMOS;3)图像刷新帧速率为每秒25帧以上;4)扫描距离:15±10厘米;5)识别亮度:无补光时不低于13Lux,有补光时不低于0.3Lux;6)有光学定位指示和补光功能。4、智能IC卡读写设备1)支持读写接触式智能IC卡;2)读写器与设备集成为一体;3)提供智能IC读写器在设备所用操作系统上的完整开发包。5、通讯模块1)能在全国范围内有中国移动GPRS信号覆盖的无线网络中进行通讯。2)GPRS要求支持多时隙(class10,GPRSclassB)。支持GPRS编码方式CS-1,CS-2,CS-3,CS-4。6、充电器1)旅行和线式充电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