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事故和典型劳动安全案例汇编(西安通信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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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事故和典型劳动安全案例汇编一、2010年以来全路人身伤亡事故及原因分析1.南昌铁路局2010年“1.31”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1月31日21时56分,南昌铁路局南昌供电段南昌电力车间昌北网工区,接到处理管内京九线乐化车站21号接触网支柱倾斜故障的通知,该工区作业人员乘接触网作业车到达该站,其中4名接触网工下车后,携带照明灯具和检修工具前往故障现场途中,违章沿京九线上行道心行走,行至该站北端上行道岔区K1442+310处,1人发现来车跳下,其他3人被后方驶来的南昌~宁波的2532次旅客列车以110km/h速度碰撞,当场死亡,构成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新任职的接触网工,安全意识淡薄,前往故障现场途中违章在线路上行走。②施工作业负责人的该工区工长,在布置抢修准备工作后,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设置防护人员。③该工长和驻站联络员乘汽车先行到达故障现场和车站,出现作业负责人与作业人员分离,驻站联络员也未与现场防护员建立起安全防护体系,造成管理失控。④该段未按规定对新职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弱化了对新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2.成都铁路局2010年“3.2”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3月2日10时18分,由成都局贵阳机务段SS3型4192号电力机车牵引的武昌至昆明L965次客车,运行至成都局管内沪昆线贵昆段新平坝至天龙区间下行线K2063+700--K2063+800处,与上行线K9464列车交会时,司机发现前方约170米处线路有100多人在线路上作业,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和连续鸣笛,列车以81km/h的速度撞上3名作业人员,造成成都工务机械段3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2名作业人员轻伤,列车在区间停车27分,构成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⑵存在问题①成都工务机械段换轨换岔二车间部分劳务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带工人员的带领下违章上道作业,自我保护能力不强。②该车间第3组带工人员未能召集和带领本组劳务工一同到达指定区域,导致劳务工上道作业时无带工人员防护。③严重违反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在未到开始限速的时段,安排在天窗点前利用列车间隔上线进行施工作业准备。④劳务工安全培训考试管理不严,对新到岗的部分劳务工培训考试情况不能准确掌握。⑤专业管理部门未针对该段劳务工管理薄弱的问题进行重点帮促,对本系统劳动安全专项阶段整治督促不力,导致本系统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3.齐齐哈尔电务段2010年“3.29”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3月29日,哈尔滨局齐齐哈尔电务段牙克石车间乌奴尔工区,按照当日工作计划,信号工李×(男,40岁)等四人在滨洲线三根河—乌奴尔站间更换6058、6053、6041三架通过信号机的灯泡和巡检作业,作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各1人。9时15分,4人从三根河站出发进入区间后,驻站联络员回到了电务值班室;9时55分,4人行至滨洲上行线K605+606m处时,李×称有事让其他三人先走,于是其他三人先行到达6058信号机处,并开始作业。当一名信号工爬到信号机第四、五节梯子时,发现下行有客车通过,同时李×给他们打来电话说:“你们怎么走那么快呢,我马上就到。”这时,下行线K277次旅客列车通过,李×为避开前方路肩上摆放的三根备用钢轨,侵入上行线限界,被从后方上行线以58Km/h速度通过的C19030次货物列车撞伤,右后脑塌陷,送至乌奴尔镇卫生所后确认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驻站联络员擅离岗位,中断防护,9时15分4名作业人员进入区间后,驻站联络员回到了电务值班室,没有在车站运转室实施联系防护。②防护、作业人员分离,没有“同出同归同转场”。③违章走道心、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忙中出错,李×在匆忙下道避让下行线K277次列车时,发现前方路肩上摆放有备用轨,盲目侵入上行线限界。4.乌鲁木齐电务段2010年“7.25”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7月25日18时54分左右,乌鲁木齐电务段柳园车间峡口信号工区信号工王×(男,47岁)在兰新线峡口站5号道岔第二牵引点处,进行道岔清扫注油作业时,被下行II道通过的11053次货物列车撞倒在线路北侧距线路2.3米处(兰新线里程K1034+900),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上道作业联系防护规定。当日,工区有两名信号工在信号机械室内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分线作业。17时25分左右,王×见同工区另一名信号工仍在机械室内配合施工单位,就未向其提出室内防护的要求,独自一人携带工具包、油壶等前往东咽喉区进行巡检作业。②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在单人进行巡检作业中未注意列车接近语音提示。③臆测行事,盲目认为II道通过的11053次为正常进路,对变更进路不清楚,导致自身侵入限界。5.哈尔滨铁路局2010年“8.19”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8月19日13时35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工务机械段机械清筛一车间1名工长带领3名线路工,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在滨洲线哈拉苏至牛河上行线,检查头一天施工清筛后线路整理情况及处理作业质量缺陷,检查至K427+500米处时,1人发现来车后跳下,其他3人被通过的ML56次货物列车碰撞死亡,构成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作为现场负责人的清筛一车间工长,没有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组织作业过程中间断瞭望,忽视联控。②擅自将本应在天窗点内处理钢轨接头几何尺寸不良的作业项目,安排在天窗点外处理。③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对使用内燃捣固镐作业产生的噪音可能影响听觉的问题没有引起警觉,忽视了自我保护和人身安全。④该段和车间对天窗点外或单岗作业的安全防护卡控不到位,对超范围施工作业的问题缺乏有效卡控。6.南昌电务段2010年“12.16”事故。⑴事故概况2010年12月16日凌晨,南昌电务段上饶信号车间玉山信号工区管内沪昆线广丰站下大雪,3时55分,广丰车站值班员对有关道岔进行扳动试验时,发现6号、8号、9/11号、19号道岔由于积雪无法扳到反位,于是通知电务人员与车站人员一起前往岔区进行清扫工作,上饶信号车间1名包保干部在车站运转室担当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西咽喉6号、8号道岔清扫完毕后,3名电务人员与车站人员又一起来到东咽喉进行清扫积雪作业。4时35分左右,车站人员自行返回车站,电务两名职工继续在9号道岔芯轨转辙机处清扫(其中一人做防护)。4时50分左右,下行线K111次旅客列车和上行线Z28次旅客列车先后接近广丰站,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作业的信号工下道避车。信号工林×(男,34岁)在接到通知后,在邻线与本线都有来车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下道避让。4时55分,下行线K111次旅客列车首先通过,8秒钟后,上行线Z28次旅客列车以150km/h的速度与下行线K111次旅客列车在广丰站交会通过,运行到沪昆线K534+623m,即广丰站9号道岔芯轨转辙机处时撞到正在扫雪的林×,导致林当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提前下道避车。②现场防护参与作业,对未及时下道避车的作业人没有及时督促。③安全预想不足,对岔区作业安全避车地点不掌握,当列车交会时,盲目避车侵入限界。7.南昌铁路局2011年“2.18”事故⑴事故概况2011年2月18日2时52分,九江桥工段共青城线路车间庐山线路机工队线路工陈×、余×和民工徐×,在昌九城际铁路庐山城际场101#道岔处,被通过的K1138次旅客列车碰撞,造成线路工陈×、余×和民工徐×相继死亡,构成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⑵存在问题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臆测行事,当日K1138次列车因故晚点,图定“天窗点”推迟,现场作业人员在未得到驻站联络员施工“天窗”已给点通知的情况下,臆测行车,盲目上道作业进行线路检查。②现场防护不到位,担任现场防护任务的线路工余×与其他2名作业人员进入线路后,间断了望,未能及时发现来车。③施工组织管理存在漏洞,作业计划审批不严、作业地点过于分散、违反规定临时增加维修作业内容。④防护联控时机、用语不规范,驻站联络员监管城际场和普速场两处施工防护情况下,传达封锁维护作业命令时误听误判,在固定综合天窗最后一趟客车晚点后,没有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预告列车晚点情况。8.成都铁路局2011年“2.25”事故⑴事故概况2011年2月25日3时55分,成都局成都供电段成北供电车间广汉工区,在处理完广岳支线穿心店车站电缆故障返回途中,司机刘×,驾驶的庆铃五十铃双排座工程抢险车,行至什邡市境内北京大道与S106川西环线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侧面冲突,造成司机及车上5名职工4死2伤,构成较大职工交通伤亡事故。⑵存在问题①事故发生地十字路口无交通信号标志灯,了望困难。②夜间作业驾驶员精力不集中。9.南昌铁路局2011年“7.22”事故⑴事故概况2011年7月22日,南昌局赣州工务段泰和路桥车间沙村路桥工区一名实习生,在京九线K1738+920处病害隧道看守点交班后返回工区途中,行走至京九线上行K1738+450处时,被后方驶来的89178次货物列车碰撞,当场死亡。⑵存在问题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控和作业卡控不到位,现场防护存在漏洞。②安全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巡检作业违章侵限,调车作业以车代步,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③违反新职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习人员单独顶岗作业,缺乏有效安全监护和卡控。10.呼和浩特铁路局2011年“9.24”事故⑴事故概况2011年9月24日0时19分,呼和浩特铁路局在京包线公积坂站71号道岔处,呼和浩特电务段3名职工在天窗点前、现场防护员未到场、封锁施工调度命令未下达的情况下,进行道岔脱杆捣固施工准备作业时,被上行II道通过的DG664次列车碰撞,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构成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⑵存在问题该起事故发生在大型施工中,施工方案经过了层层审查,施工现场有局、站段、车间三级干部把关,是一起典型的施工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其性质之严重是近年来少有的。①呼和浩特电务段制定的《2011年第二阶段集中修施工组织方案》中,严重违反铁道部和呼和浩特铁路局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方案允许车间在天窗点外拆除转辙机防护罩、去掉道岔开口销等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出现严重错误。②呼和浩特电务段制定的方案已于9月16日第二阶段集中修开始前上报铁路局电务处,但电务处没有认真审核并纠正严重违反规定的方案问题,专业安全管理出现严重失控。③发生事故时,呼和浩特局电务处1名工程师、呼和浩特电务段1名副段长、包东车间3名干部都到场盯控,但对天窗点外上道作业已经违反规定的情况,仍然没能盯住施工现场防护这一关键作业,在施工现场防护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放任作业人员上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出现严重失职。④车间安排作业人员乘坐汽车先到现场,而安排防护员步行后到施工现场,致使现场安全防护出现明显空档。⑤三名作业人员在没有防护员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在列车通过前提前下道停止作业,而且在0时19分下行列车与上行列车交会通过时,未能及时发现上行本线II道开过来的DG664次列车,最终被列车撞上,职工自我防护意识严重缺失,教训极为深刻。11.西安铁路局2011年“11.26”事故⑴事故概况2011年11月26日1时30分左右,西安电务段新丰维修车间新丰镇Ⅴ场信号工区按照段有关道岔更换后24小时内每隔2小时进行设备巡视检查的规定,安排信号工张×进行设备巡视检查,驻站联络员由信号工王×担任,现场防护员由李×担任。1时41分,当张×巡视到新丰镇Ⅴ场5033号道岔处进行设备检查时,身体侵入限界,躲避不及,被K1351次列车挂碰,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责任一般B1事故。⑵事故原因①作业人员张×安全意识淡薄,在接到现场防护员“陇海线下行列车接近”的通知后,没有确认列车接近位置,臆测侵入限界,对已建立接车进路的电务设备盲目进行检查,违反《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99条第一款“三不动”中“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和第125条第三款“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班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的规定。②现场防护员李×作业标准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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