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份疾控例会传染病管理工作安排王梓茹2012年12月2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培训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罗敷中心卫生院张永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二、健康教育三、预防接种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五、孕产妇健康管理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十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十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十四、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居民个人的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三、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按照标准规范上传区域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二、服务内容:1、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乙肝、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服务要求: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家安康咨询活动;4、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二、健康教育三、预防接种一、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二、服务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及时为辖区居住满三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采取预约、通知单等形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及时为接种儿童完成疫苗的接种工作;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接种卡证进行一次核查整理,查漏补缺并及时进行补种。2、预防接种:做好接种前的准备工作(筛查);做好接种时的消毒、接种程序等工作(接种);做好接种后的留观等工作(留观)。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检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二、服务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三、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下或听力低下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五、孕产妇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3、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指导,督促孕妇做好产前检查;4、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的及时转诊,并在2周内随访。(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同孕早期健康管理)(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健康教育和指导;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的健康指导;3、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转诊指导,做好随访工作。(四)产后访视:在孕产妇分娩出院一周内进行产后第一次随访。(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1、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2、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母乳喂养等方面进行指导。六、老年人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二、服务内容: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二)体格检查(三)辅助检查(四)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患者健康管理。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二、服务内容(一)筛查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均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建议转诊,2周内随访。高危因素:1.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89mmHg);2.超重或肥胖:超重:28kg/m²>BMI≥24kg/m²;肥胖:BMI≥28kg/m²腹型肥胖:腰围:男≥90cm(2.7尺),女≥85cm(2.6尺)3.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4.长期膳食高盐;5.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6.年龄≥55岁。(二)随访评估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机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次随访期间的症状。(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三)分类干预1)、对血压控制满意(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降低至140/90mmHg以下;≥65岁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如果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90mmHg以下;一般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患者的血压目标可以在140/90mmHg基础上再适当降低)、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是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4)、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四)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着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二)随访评估: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三)分类干预:(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时随访。(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四)健康体检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性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及其它原因所致精神障碍。二、服务内容:(一)患者信息管理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愿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二)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知、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危险性评估分级(共分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三)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治疗的患者,联系精神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主动随访。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治疗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去同一疾病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剂量和查找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时随访。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它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四)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