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探析摘要:0~3岁婴幼儿的发展和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及人口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用以保障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本研究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管理模式进行梳理,从而为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教育工作提供相关建议。关键词: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教育工作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12—0095—02收稿日期:2014—06—28作者简介:喻小琴,女,湖北鄂州人。常熟理工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儿童发展与教育。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关注重视婴幼儿的早期发展,积极开展早期教育,对婴幼儿的后续发展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教育部等部委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这些都表明国家已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教育政策的主流,未来0~3岁婴幼儿教育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一背景下,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和探讨显得极为迫切,并有助于了解各省市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更关系到各地将如何具体建立、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困难,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地向纵深发展。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落实和实践探索近年来,在早期教育的相关政策下,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早期教育,这使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上海等发达城市的研究和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2002年至2005年,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张民生联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市妇联、儿保所、各区政府主持建设了“国家级规划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的研究》,这在国际上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目的是在尊重生命自然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地激发婴幼儿的潜能,优化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政策法规研究方面,他们研究了市、区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管理体制、教养机构和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教师培养和培训,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提供调研报告和实践依据,并提出“一级网络,二级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由政府牵头,联合妇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委、地区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婴幼儿早期关心与教育。国家其他各省市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而且,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更加具体,为0~3岁婴幼儿教育模式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指导。入托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杭州萧山区从2001年就开始成立课题组,为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而努力,探索出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早期教育模式。[1]同时,课题组还启动了“托幼一体化”工程,使幼儿教育向低龄化延伸,并且将这种延伸转变成各幼儿园的自觉行动。通过研究逐渐完善托幼行政管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使托儿所、幼儿园教育一体化。[1]综合来说,萧山区的教育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呈现出内在性:总体上由教育部门主管,然后调动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其他教育力量,满足了各自的内在需要。散居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0~3岁婴幼儿大部分散居在家中,教育孩子的任务大都由其看护人完成。各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使3岁前婴幼儿教育不再仅仅是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的专利,各部门乃至民办机构也开始涉足,[2]大力发展早期幼儿教育事业。目前,开展散居婴幼儿教育的机构类型主要是早期教育中心和社区早教指导站。早期教育中心面向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承担着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教养服务的职能。社区早教指导站由幼儿园利用双休日兼职从事2~3岁散居婴幼儿教育,接待社区内0~3岁婴幼儿来站游戏、交流,接待0~3岁婴幼儿看护人来站咨询等。同时,计生、妇联、卫生、街道等部门以及一些生产、经营婴幼儿生活需求品的企业都在利用各自的优势不定期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经济发达地区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无疑会为其他省市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提供借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早期教育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现实需求依托幼儿园和社区提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是发展趋势,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幼儿园收托0~3岁婴幼儿的较少,大部分由民办托儿所来负责;而社区又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加上我国的社区建设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因此,社区的早教指导站有时也只是徒有虚名,根本无法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对民办早教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严重缺失为了满足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大量的民办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但民办的早教机构基本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目前,我们比较熟悉的早期教育机构品牌大都没有冠上早教的名称,而是以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出现。这类早教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机构,使得早期教育缺乏办学标准,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监督考核无序等问题十分明显。四、积极推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对策各级组织和家长要高度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关心和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政策倾斜和宏观指导。例如,在杭州萧山区,0~3岁婴幼儿教育由原来的妇联管理转为教育局管理后,教育局加大了管理力度,把“托幼一体化”工程列入幼教工作的重点之一。区政府还出台了《萧山区0~3岁早期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启动0岁教育工程,为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组织对0~3岁早期教育的重视促进了家长及社会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高度重视。[1]加强对早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早期教育工作应该有规范化的管理,各级政府不仅要关心和重视早期教育,还应该推动和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应明确早期教育的监管主体,确定准入门槛。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还可以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抽检和督导。[3]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事业目前,我国正处在加快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时期,在公办早期教育无法满足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需求的情况下,国家政策主张依靠社会力量来发展早期教育。在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的同时,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欢迎、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早期教育当中,同时,也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加大指导支持和保障监督的力度,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早期教育这项社会服务功能,为家长和婴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参考文献][1]来铃娟,陈俐娜.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的研究报告[EB/OL].http:///?unid=787.[2]何媛,郝利鹏.我国当代0~3岁婴幼儿教育政策分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3]张明红,左志宏,冀彩虹.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幼儿教育,2010.[4]王颖蕙,曹桂莲.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文献综述[J].新课程,2009.[5]但菲.关于0~3岁婴儿教育的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