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赵苏启(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吸取水害事故教训促进防治水工作主要内容•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的基本情况•典型水害案例剖析•今年防治水重点工作的安排一、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情况(一)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1.煤炭产量大幅度增加(一)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2.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2000—2011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人数统计柱状图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200020022004200620082010起数人数(一)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3.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遏制0246810122000200220042006200820100200400600800100012002000-2011年全国特别重大煤矿事故情况统计表年份起数年份死亡人数起数人数(10人/单位)01020304050607080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05001000150020002000-2011年全国重、特大煤矿事故统计表年份起数人数起数人数(一)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2000—2011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统计图01234567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百万吨死亡率(%)(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2.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规定》(安监总局28号局长令)、《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安监总局37号局长令)3.水害事故持续减少。(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3.水害事故持续减少0246810121416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0501001502002503003504002000-2011年全国重特大煤矿水害事故情况统计表年份起数人数起数人数00.511.522.533.52003200420052006200820100501001502002502000-2011年全国特别重大煤矿水害事故情况统计表年份起数人数起数人数(三)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特点和原因分析1.2011年水害基本情况2011年,全国煤矿发生水害事故44起、死亡192人,同比增加6起、少死亡32人,分别上升15.8%和下降14.3%,占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的3.7%,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9.7%。1.2011年水害基本情况(三)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特点和原因分析•较大水害事故发生16起、死亡78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18人,分别上升23.1%和30%,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8%和18.9%。•发生重大透水事故6起、死亡85人,同比起数持平、少死亡38人,死亡人数下降38%,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8.6%和24.3%。•国有煤矿发生2起淹井事故。•2011年8月7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由于突水量大,7个多小时桑树坪矿被淹。•2011年12月11日,河北省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黄沙矿112106工作面发生底板突水事故,造成全井淹没。(三)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特点和原因分析2.主要特点①水害事故出现反弹2011年,全国煤矿发生水害事故44起,同比增加6起,上升15.8%。其中较大水害事故16起、死亡78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18人,分别上升23.1%和30%。②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所占比例大较大水害事故占全国煤矿较大事故总数的18.8%和18.9%;重大透水事故占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28.6%和24.3%。③乡镇煤矿和非法煤矿水害事故所占比例大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乡镇煤矿发生16起、死亡127人,占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的72.7%和77.9%;非法煤矿发生2起、死亡14人,占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的9.1%和8.6%;国有重点发生4起、死亡22人,占较大以上水害事故的18.2%和13.5%。④透水事故的主要水源为老(窑)区积水和地表水发生的较大以上水害事故中有19起是老空(窑)透水造成的,占86.3%;有2起是地表水沟通老空区灌入井下;有1起是地下岩层水通过断层带发生突水。透水地点大多数发生在掘进头。⑤少数地区水害多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中,贵州发生5起、死亡56人,黑龙江发生4起、死亡25人,两省占全国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40.9%和49.7%。发生重大水害事故中,贵州2起、死亡36人,广西1起、死亡20人,湖南1起、死亡13人,黑龙江1起、死亡13人,四川1起、死亡12人,山西1起、死亡11人。⑥水害瞒报事故多较大以上22起水害事故中,有8起水害事故瞒报迟报、死亡59人,占较大以上水害事故36.4%和36.2%。其中黑龙江3起,河北2起,湖南、贵州和内蒙各1起。3.水害事故原因分析(三)2011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基本特点和原因分析①没有开展防治水工作非法煤矿、违法生产的煤矿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等煤矿,没有设立防治水机构、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探放水队伍,掘进工作面没有作业规程,没有探放水措施,根本不开展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工作,有时故意隐瞒井下生产情况,对井下采掘情况不上图,逃避监管,盲目开拓掘进,采通老空积水,引发事故。②防治水工作不到位一些企业虽然开展了防治水工作,但未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防治水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时只时为了应付检查。比如探放水钻孔数量、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过于依赖中介机构提出的技术结论。③违规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一些企业为了省事,追求产量,用煤电钻等非正规钻机进行探放水,引发透水事故,教训十分深刻。④违规在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开采后,极易发生抽冒,无论开采深度有多深,抽冒可直达地表。既是留设了防隔水煤柱,也不能确保安全开采。在水体下、老空水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已发生多起严重的透水事故。⑤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违规建设井下挡水墙基建或技改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特别是矿井开拓到设计水平时,未建成防、排水系统就盲目开掘其他巷道,违规建设井下挡水墙,由于没有按标准和设计施工,充水后挡水墙溃水引发透水事故。贵州省黔南州“7.2”事故和广西合山“7.2”事故都与井下挡水墙强度不达标有关。⑥雨季“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雨季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暴雨期间没有认真执行停产撤人制度,或者在暴雨后隐患未排除后就急于组织生产。⑦应急处置不及时90%以上的透水事故都有透水征兆,对透水征兆误判,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撤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在有透水征兆时仍盲目施工,引发透水事故;一些企业没有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没有备用的抢险救灾材料、设备,救援效率低下,救援效果差;还有一些企业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瞒报或迟报,主要负责人逃逸,不积极抢救,性质十分恶劣。二、典型水害事故剖析案例1:贵州省贵阳市富宏煤矿•“5.29”重大透水事故2011年5月29日9时10分,贵阳市金阳新区富宏煤矿发生1起重大透水事故,透水量约33000m3,造成12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002万元。1.基本情况富宏煤矿属地方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煤矿技改后进行3次联合试运转,均未获得通过。煤矿利用原茶山井在四采区形成的南下山布置巷道违法组织生产。案例1:贵州省贵阳市富宏煤矿2.事故经过5月28日夜班,工作面淋水增大,作业人员衣服被淋湿,带班矿长带领工人于29日6时许提前下班。29日7时30分,专职负责四采区带班的副矿长又安排58人入井作业。9时10分,K7上山掘进工作面迎头突水,造成13人被困。经过20天的抢险救援,共排水约33000m3、清理巷道323m,搜寻出12名遇难人员,但仍有1人失踪。案例1:贵州省贵阳市富宏煤矿3.事故直接原因煤矿违法组织生产,在出现透水预兆后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揭穿老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4.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在非技改区域四采区违法组织生产。②煤矿未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没有探放水设计,虽有2台探水钻机,但不实施探放水作业。案例1:贵州省贵阳市富宏煤矿③为了追求产量,K7上山掘进工作面在已出现淋水异常的情况下仍冒险蛮干。④其他问题,如驻矿员失职、火供品供应等问题。5.处理情况对9人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公务人员3人)、11人党政纪处分;依法关闭富宏煤矿并处罚款555万元。案例1:贵州省贵阳市富宏煤矿案例2:中煤集团金海洋公司元宝湾煤业公司2011年9月16日14时37分,中煤集团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61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1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9.16”重大透水事故1.基本情况中煤集团持有60%的股份,山西金海洋能源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分别持有38.68%和1.32%的股份。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主水平设在9#煤层,另在6#煤层设一个辅助水平,首采煤层为6#煤层。案例2:中煤集团金海洋公司元宝湾煤业公司2.事故地点61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机沿6#煤层底板掘进,已掘进进尺805m。工作面往外右邦2m处为10号探水钻场。2011年9月16日7时,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综掘四队队长韦安元召集当班工人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任务是在6103回风顺槽距迎头2m右帮处施工10号钻场(探水钻窝)等,7时20分班前会结束,当班21名工人陆续入井。案例2:中煤集团金海洋公司元宝湾煤业公司8时左右,工人到达6103回风顺槽掘进面开始作业,14时30分许,正在工作面进行支护作业的韩先进发现10号钻场底部有约10cm粗、30cm高的浑浊水柱突然涌出,班长贾兆贵立即电话报告了矿调度室,矿调度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紧急撤离。全矿当班下井84人,有73人安全升井。6103回风顺槽掘进面当班作业人员共21人,其中10人安全撤出,11人被困。至9月24日12时,最后1名遇难矿工找到,抢险救援工作全部结束。4.事故直接原因在未详细查明井田采(古)空区情况下,没有针对9#煤层的探放水措施,6103回风顺槽掘进致9#煤层老空高压水突破顺槽与钻场交汇处底板,冲淹巷道,造成人员伤亡。3.事故经过5.存在的主要问题①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明。中介机构作出“下部的9#、11#煤完整、未开采”的错误结论,生产建设单位过于依赖地质报告的资料,对矿井防治水工作产生误导。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探放水单位之间职责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防治水责任制不落实。案例2:中煤集团金海洋公司元宝湾煤业公司③作业区域出现顶板淋水加大等异常现象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单位、探放水单位与监管部门当天都在井下,都未做出及时撤人的决定。④监管不到位6.处理情况对7人刑事处分(其中矿上2人,探放水队1人,施工队伍4人),对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元宝湾煤矿罚款300万元。案例2:中煤集团金海洋公司元宝湾煤业公司案例3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6.21”较大透水事故2011年6月21日15时30分,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150mC煤西运输巷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正在-150mA煤西运输巷掘进工作面3名作业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387万元。1.基本情况汪冲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年,煤层倾角68~85°,煤层厚度平均1.78m,开采A煤和C煤,C煤层距A煤层约18m。两煤层通过石门联络。案例3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2.事故经过2011年5月20日,该矿在-150m水平C煤施工中,由于煤层松散成粉状,煤层倾角大(80o左右),顶部漏煤,5个小班共清理漏煤约150车(每班清理漏煤约30车),约93m3。案例3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2011年6月3日至19日,矿区降水量达346mm。6月21日15时30分,汪冲煤矿-150mC煤西运输巷发生透水,水携带煤泥矸石溃入-150mA煤西运输巷,溃入水量约400m3、煤泥矸石量约686m3,堵塞巷道134m,造成-150mA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