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学生会标兵部门评比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紧密团结各部门,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学生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的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构建和谐学生会,特制定本评比方案。各部门基准分为50分,上不封顶,每月一评。评比结束后按分数高低排名,前两名的部门将获得贵州大学学生会标兵部门称号,并有奖金、奖品或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奖励,其部长级可在部长级考核中加2分。第一章细则第一条纪律与文明规范(一)作为学生会干部,每人都应自觉遵守校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各部成员因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被警告批评者-5分/人,被学生会除名者-10分/人,各部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参评。(二)各部成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必须注重个人形象。服装、工作证、言谈、举止、礼貌礼仪及工作作风。在工作场合经主席团确定为有损校学生会形象者每人次-5分。(三)各部经费开支须有明细账目及票据,不得有短款、挪用现象,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短款-3分、挪用-5分的扣分,并补足所缺款项。第二条会议(一)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必须打好考勤、做好会议记录,每月由纪检委会议跟进人员跟进一次各部门会议,做好跟进记录。各部门会议记录须及时上传至办公室存档。邀请我部进行会议跟进,+2分/次。有会议记录的部门+2分。会议次数+1分/次(注:每月最多+2分)。(二)部长级会议,各位部长级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提前5分钟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早退者-1分/人次、无故缺席者-2分/人次,请假-0.5分/人次(公事、病假除外),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告知纪检委相关负责人员否则记为无效。(开会15分钟以后视为旷会。)(三)部长级会议各与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并保持会场秩序安静和会场的卫生干净,未佩带工作证者按0.5分/人次扣分。(四)各项会议期间,由部门内部经过讨论,对学生会工作及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并由部长反馈回主席团,如果被采纳视情况加1—5分。(五)对部长级会议全勤的部门进行加分奖励,对于一个月以来部长级会议全勤的部门+3分。(六)我部进行会议跟进时,对该部部门成员进行出勤率考核。请假-0.5人/次;旷会-1人/次;全勤+3分。(开会15分钟以后视为旷会。)第三条值班、签到(一)为方便学生会日常工作开展而设置部门值班,值班地点为北区学生会办公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午12:45-13:30和晚16:45-18:30。迟到、早退者-1分/人次、无故旷班者-2分/人次,请假-0.5分/人次(公事、病假除外),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告知纪检委相关负责人员否则记为无效。(二)每部门必须要有一部长级带班,否则-1分/次。(三)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未佩戴者按0.5分/人次扣分(四)值班评分由纪检委根据办公室值班记录和抽查结果执行,认真执行的部门有8分加分,较认真执行有5分加分,一般认真执行有2分加分。缺勤按-2分/次处理。(值班认真程度由查班记录表评定。评定月:值班情况全为优评定为认真,出现1次良其余全为优评定为较认真,出现1次中或2次良以上及更多非优评定为一般认真。)(五)部长级签到:各部部长级干部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按校区分配,北校区每天签到,南、新校区每周签到两次,并由纪检委组织人员每月对签到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无故不签到者北区-0.2分/人次,南、新区-0.5分/人次,发现违纪签到者-2分/人次。(六)部长级带班如中途需要换班,空挡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为旷班处理。(七)查班具体见《贵州大学学生会查班制度》第四条部门建设、常规工作与延伸工作、培训交流部门建设、常规工作:(一)有自己的部门文化,部门特色。部门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能独立开展工作,战斗力强,能高效率地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给予10分加分。(二)各部部长(主任)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之内交本学期工作计划,要求活动计划完整、良好,制出计划后由办公室存档并监督其实施情况。按情况给予1-5分加分及相应的扣分。(此项仅为开学第一月)。1.及时交计划者加1分,不及时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不及时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2.每学期期末总评时,若计划未执行者扣2分/项。3.若因客观原因而未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者不予扣分。(三)部内考核管理制度情况。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的,+3分;有考核制度但未执行的,+1分;没有考核制度的,-2分。考核制度由各部依据该部情况分别制定。(四)各部要有工作记录簿,做到工作有记录、有内容、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重实效。须记录本部门的各项事宜,每月需拿至纪检委检查。以上各点每点1分。共5分。(五)部门工作应主动并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3分/次。(六)部门工作应有信息意识,管理好自己部门的网站,由主席团给予2-6分加分。(七)每月要有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求包括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和日后的工作,工作总结要及时上交纪检委。迟交-1分,不交-3分。延伸工作:(一)宣传:各部门有向全校宣传介绍校学生会的义务。通过宣传倡议的方式让大家了解贵州大学学生会是维权型学生会,是致力于维护同学们各方面权益的学生会。+2分。(二)收集信息: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并整理同学们的意见及建议,对学校、社会的看法以及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制作成书面问题报告,通过校学生会反映给有关部门。+2分。(三)解决问题:用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例如为病困同学义卖、募捐;为同学联系实践机会等。+2分。注:以上几项由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打分。培训交流:(一)干部应积极培养干事,定期对部员进行培训,增强部门战斗力。人才突出、表现优异的部门应予以5-10分的加分。此项由主席团给予打分。(二)各部门之间必须和谐处事、良好沟通、团结进步。各部门内部成员之间必须团结一致,齐心搞好部门工作。此项分数为2-5分,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打分。(三)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也为各部门培养相应的应用人员,各部每学期应面向学生会全体成员作至少一次培训。上交相关材料证明此项,3分/次(只在该月加分)。(四)为增进校学生会与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联系,各部门应与院学生会相应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交流可采取多种形式,或会议或培训或开展活动。校院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相互邀请列席会议的,3分/次;培训、活动相互邀请参加的,3分/次,相互策划合作开展的,5分/次。第五条活动开展(一)迟到、早退、缺席、请假等同第二条会议(二)。(每部门在开展活动时需认真打好考勤,并制作成电子档。每月交由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二)在校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种活动中,应积极认真完成本部负责工作。未及时认真完成的,扣2分。(三)各部门举办活动,要有策划方案,策划方案能很好地体现活动的目的、意义。部门特色活动应具有创新性或传承性,要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活动开展顺利进行但无创新+1分;活动开展程度具有创新+2分;活动开展影响深远,涉及各个学院且活动创新性较强+5分。(四)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活动,在活动安排中,积极配合+1分/次。(五)各部门主动上交策划,请求主办活动,如被采纳+5分;不被采纳+2分。第六条参评材料(一)各部每月需按时上交参评材料,迟交-2分。(二)各部每月应按要求保质、保量上交参评材料。少交-5分/份。(三)上交材料非本月参评材料,-10分/份。第七条主席团会议评估(一)每月各部门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上交纪检委。(二)由纪检委汇总每月所有有记录的各项工作、加扣分情况及例会的出勤、值班完成情况等。(三)交主席团评估,提出标兵部门名单。第八条颁发奖励第二章附则第九条本方案的结果最终由学生会纪检委负责统计、公布。第十条本方案由纪检委拟订,经部长级会议讨论通过后可暂行实行。第十一条最终解释贵州大学学生会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