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二〇一八年•一、制定工作分类的目的•二、制定工作分类的原则•三、工作分类解读•四、地类认定•五、有关标注•六、有关统计•七、分类衔接和转换•八、有关问题—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与湿地分类进行衔接。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明确,作用越来越突显,路径也越来越清晰,对生态用地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土地分类标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对分类的最新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经济社会管理措施的进步与完善,对土地资源管理在广度、深度和精细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分类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需求。一、制定工作分类目的一、制定工作分类目的—兼顾农、林、住建等相关部门管理需求。近年来,土地调查成果在农、林、水、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实现更加现代化和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对土地分类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及与相关部门标准衔接的要求。—继承性与稳定性原则。继承沿用历次土地分类中效果好的主要分类,保持十二个一级类的总体框架稳定,保持分类的继承性和数据的可追溯性。—科学性与适用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分类,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为基础,兼顾相关部门管理需求。—开放性与协调性相统一原则。满足一定时期国家宏观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好与相关分类标准的衔接。二、制定工作分类的原则•《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一级类12个,二级类53个,此外还对部分二级地类细化了三级地类。三、工作分类解读•为保持分类的继承性和数据的可追溯性,十二个一级类保持不变三、工作分类解读(一)一级地类耕地商服用地特殊用地园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林地住宅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草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土地•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考虑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兼顾农、林、住建等相关部门需求,对部分二级地类进行了拆分。三、工作分类解读(二)二级地类有林地红树林地竹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灌木林地三、工作分类解读与湿地分类衔接乔木林地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天然牧草地采矿用地盐田采矿用地三、工作分类解读其他园地其他园地橡胶园三、工作分类解读满足林业覆盖率统计需求裸地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满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及生态保护需求三、工作分类解读街巷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与住建分类衔接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铁路用地•为满足集约、节约评价,分类管理及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责任制等需求,还对部分二级地类进行了细化。三、工作分类解读(三)细化地类•可调整地类三、工作分类解读按照《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竹林地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林地可调整橡胶园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养殖坑塘可调整乔木林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可调整地类按耕地调查,同时标注种植属性三次调查不再新增可调整地类•其他细化三、工作分类解读包括:科教文卫用地高教用地公园与绿地广场用地坑塘水面养殖坑塘沟渠干渠•05(商服用地)、09(特殊用地)只划分到一级地类,07(住宅用地)划分到二级地类,06(工矿仓储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需要及调查精度适当归并。具体:三、工作分类解读(四)关于05—09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工业仓储用地科教文卫用地采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盐田公园与绿地住宅用地城市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农村宅基地•对《工作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04、1005、1201二级类,以及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按下表进行归并。具体:三、工作分类解读(五)关于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城市201A城市独立工业用地202建制镇202A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203村庄203A村庄独立工业用地204采矿用地205特殊用地调查时,可以先确定《工作分类》地类,再归并城镇村地类,也可先确定城镇村范围,再细分《工作分类》地类。•根据近年来土地变更调查、国土资源管理对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等地类的相关政策,以及调研了解到各地对现有土地分类的意见,对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含义进行完善。•此外,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对部分地类表述进行了完善。三、工作分类解读(六)地类含义完善农村道路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将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调整到特殊用地(09)。•将沼泽地从其他土地(12)调整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三、工作分类解读(七)二级地类归类的调整•根据《工作分类》的地类含义,按照实地现状来确定用地类型。•对于与主要用地类型一体的必需的附属用地、配套用地,应按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对混合用地,应以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对于线状地物交叉的,上部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下压的线状地物断在交叉处。线状地物穿过隧道时,线状地物断在隧道两端。•对于耕、园、林、草交叉,实地认定不清的,根据地类定义,按照“耕、园、林、草”优先次序确定地类。四、地类认定—认定原则四、地类认定—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耕地●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种植食用类作物的用地。包括种植粮食类、薯类、豆类作物的用地。—种植经济类作物(也称工业原料类作物)的用地。包括种植纤维、油料、糖料、烟草等草本经济作物的用地。—种植绿肥类作物的用地。如种植紫云英、草木樨等提高土地肥力的作物的用地。—种植蔬菜类作物的用地。包括种植根菜类、叶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水生类、食用菌类的用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不同耕作制度,以种植和收获农作物为主的土地。—主要包括轮种、间种(如农林、农果间种)、套种、复种、轮歇(休耕)等种植方式的用地。•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指由于市场需求、经济利益等原因,在耕地上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果树、茶树、林木等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土地,或临时养殖鱼蟹等但可复耕的土地。—在耕地上临时晒谷、堆料、取土、修建工棚等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土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种植饲用类作物的耕地。—指在非牧区原有耕地上种植饲料作物的土地,如饲用玉米、苜蓿等。•围垦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在江、河、湖、海等围垦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且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土地。•地面塌陷仍在耕种的耕地。—指由于地下采矿(如采煤),造成地面塌陷,但仍在耕种的土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暂时不能耕种的土地。—指由于气候、水源条件等原因,造成干旱或缺水,暂未能耕种的土地。•受灾基本不影响耕种的耕地。—因降雨、洪水、地震、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但耕地受灾耕作层未被破坏、可直接恢复耕种的土地。•具有简易生产设施(也称保护设施)的耕地。—耕地上修建简易塑料大棚或地膜等,用于培育秧苗、种植蔬菜等的土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城镇村庄内部的耕地。—城镇村庄内部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在林区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科研、教学、试验基地的耕地。—科研、教学建筑物(如教学、办公楼等)等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种植农作物直接用于科研、教学、试验基地的土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人为撂荒的耕地。—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人为不耕种而使耕地荒芜的土地。•已征用,但调查时实地没有实质性建设耕地。—耕地已征用,有完整、合法用地手续,调查时实地没有实质性建设(以施工人员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地基已开挖等为标志,下同)的土地。•新增耕地。—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土地整治工程,或农民自主开垦等新增的耕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认定为耕地•原耕地上已开始实质性建设的土地。•江、河、湖、水库等常水位线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路、渠、堤、堰等边坡、斜坡上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农民庭院中种植农作物(如蔬菜、玉米等)的土地。•建造固定保护设施(如日光温室、大型温室等),用于工厂化种植、养殖及作物栽培的土地。四、地类认定—耕地下列土地不能确认为耕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如种植水稻、茭白、菱角、莲藕、荸荠、芡实等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种植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又称雨育水田、雨灌水田、望天田。•水生作物、旱生作物轮换种植的耕地。•因干旱年或暂时缺水,暂时种植旱生农作物的水田。四、地类认定—水田下列土地认定为水田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种植莲藕种植水稻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种植荸荠种植水葫芦种植茭白种植水芹菜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平地水田梯田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有(河流、水库、地下水、涌泉等)水源保证和渠道、喷灌、滴灌、机井、泵站等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如种植小麦、玉米、棉花等。•种植蔬菜类的耕地,包括非工厂化种植蔬菜的大棚用地。四、地类认定—水浇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水浇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种植小麦种植玉米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种植高粱种植棉花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种植棉花种植西瓜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种植蔬菜简易大棚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种植玉米、大豆或蔬菜为主平地:色调均一,呈暗橄榄绿,纹理细腻,呈条纹块状丘陵岗地:色调不均一,灰绿色为主,间有浅灰色斑点,纹理较粗糙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雨进行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四、地类认定—旱地下列土地认定为旱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种植玉米种植高粱种植棉花种植向日葵没有灌溉设施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平地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