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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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前言近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发生了多起重特大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引起火灾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群众消防知识缺乏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白云机场正朝着建设成国际性大型中枢机场的宏伟目标稳步推进。今后几年,白云机场将迎来又一个建设高峰。因此,加强机场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管理应提前介入设计阶段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就应该介入其中:(1)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相比法律修订之前,建设单位承担了更多、更具体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建设才有法律保障。(2)建立内审制度。对于委托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查制度,审查设计方案是否满足使用需求,避免出现漏项,甚至出现所谓“设计绑架业主”的现象。为下一步的消防报建做好准备。2、依法办理消防报建或备案等手续。(1)未经消防行政许可,不得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开关建设前,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消防行政许可是其中之一。《消防法》对未经许可或不予批准而擅自施工的行为设立了相关的处罚条款。没有办理消防报建,缺少消防审核这一关键环节,建设工程就会存在消防隐患,一旦投入使用,往往容易造成火灾。典型案例: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火灾原因:烟花弹点燃天花的聚脂海绵,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疏散通道狭窄,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该俱乐部所在的建筑未经消防审核,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以致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未有效发挥作用,也是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间接原因之一。处理结果:60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该俱乐部董事长、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等35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区、街道等有关领导25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其审核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一是多次分包、转包现象突出,导致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管理”。然而,由于各类建筑工程存在大量多次分包、转包现象,总包方对下属单位情况不甚了解。这样一来,确定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无从谈起。二是可燃物多,临时用火频繁,导致致灾因素大大增加。建筑工地现场一般都存放着大量的可燃材料,如木材、沥青、汽油等。这些材料除了部分存放在条件较差的简易仓库内以外,绝大多数都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此外,现场还到处可以看到丢弃的外包装废料、建筑外围搭建的防护网等,都是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中的设备安装和现场加工,都涉及到大量的气焊气割、电焊等作业,这种作业产生的飞火、火星极易成为着火源,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部份工人乱设炉灶煮饭、烧水、吸烟不慎等情况,都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典型案例:2010年11月15日14时20分左右,上海静安区一正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的28层住宅突发大火。事故造成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火灾原因: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焊渣溅落到外墙挂网上形成密集大火。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理结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被追究刑责的还有上海静安区建交委主任、综合科科长、建管办副主任等政府公职人员。三是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导致火灾扑救难度加大。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加上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只顾经济效益,工地管理混乱,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丢失、失效,甚至沦为摆设,应付检查;设有的临时消防水源几乎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同时,由于施工的需要,消防通道经常被占、阻、断,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接近。四是施工人员消防知识贫乏,导致火灾情况下自救能力差。由于施工单位往往重视施工进度,对消防安全的强调较少,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并且大多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2、预防建筑工地火灾的对策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管理的力度。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明确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落实施工现场可燃物的管理制度,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和用油管理措施。对施工中使用的大量可燃材料,要防止大量堆积,并避免和其它可燃物、助燃物相邻,防止发生火灾和灾后扩大损失。同时要对加强对气焊气割、电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管理,实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格督促遵守特殊工种的操作规程,防止不当操作,此外还应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避免电气起火。三是合理设置各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建筑工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有条件的可设临时消防水池,保证发生火灾时能有足够的消防用水量。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宜先安装消防水管及其它相关设备,提前供水,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四是落实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宣传,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方,要重视对下属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的基础上,始终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部过程:适时地组织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责任;成立义务消防队,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夜间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加强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标语、警示标志、组织消防演练等形式加强消防宣传力度,必要时辅以一定的奖惩措施,以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懂得必要的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为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奠定一定的基础。五是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建设单位对已开工的工地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章操作的行为,坚决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同时建立相应的防火档案,使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走上正规。三、工程建设竣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1、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如:机场航站楼)同时还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消防验收,能够发现工程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安全地投入使用。2、整改阶段的安全管理对于竣工工程存在的问题,公安消防机构会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由于工程已到尾声,大部分施工单位都已经撤场,只留下少数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和收尾工作。此时施工现场往往会出现消防安全管理的疏松,甚至无人管理。稍有麻痹,往往会酿成大祸,工程项目可能付之一炬。因此,在工程整改阶段,消防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管理丝毫不能放松。四、有关消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消防有关的刑事罪:“放火罪”、“玩忽职守罪”、“失火罪”和“消防事故责任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和“妨碍公务罪”。消防安全标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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