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损害和职业病粉尘的危害与控制化学物的危害与控制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损害和职业病粉尘的危害与控制化学物的危害与控制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概念: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可能导致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有害因素分类一、职业病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分类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光、红外光、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α、β、γ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艾滋病毒等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2.劳动中紧张过度,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的紧张,如视力紧张等;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妇女经期、孕期、围产期、哺乳期)不相适应等;4.长期处于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工具(人机工效学)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设计不符合建筑卫生学,结构、通风、照明;4.防护不当或缺失,设施和防护用品;5.由于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二、按法规、规章的规定分类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1、粉尘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二、按法规、规章的规定分类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粉尘CF1-14化学毒物HX1-112物理因素WL1-9生物因素SW1-5二、按法规、规章的规定分类粉尘类51+1种化学因素类374+1种物理因素类14+1种放射因素类7+1种生物因素类5+1种其他因素类粉尘3种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015年11月17日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损害和职业病粉尘的危害与控制化学物的危害与控制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性损害和职业病一、职业性损害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健康损害,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的统称。职业性疾患包括工作有关疾病和职业病两大类。工作有关疾病–①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②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情;–③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二、职业性病损致病模式有害因素作用条件接触者三者联在一起,符合一般疾病的致病模式,才能造成职业性病损。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条件职业病劳动者个体差异剂量反应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强度种类化学结构理化性质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三、职业病的特点①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浓度或剂量)才能致病,一般存在接触水平(剂量)—效应(反应)关系;③在接触同一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④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只能对症综合处理),发现愈晚,疗效愈差;⑤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⑥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⑦职业病的发病还取决于个体因素。四、法定职业病种类1957年14种法定职业病1987年9类99种2002年10类115种2013年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2013年12月23调整后职业病仍分为10类。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1.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2.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硬金属肺病4.白斑5.爆震聋6.铟及其化合物中毒7.溴丙烷中毒8.碘甲烷中毒9.氯乙酸中毒10.环氧乙烷中毒11.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12.冻伤13.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14.莱姆病15.毛沸石所致肺癌16.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7.β-萘胺所致膀胱癌18.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㈠.尘肺病…………………………………13种㈡.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三、职业性眼病……………………………………3种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九、职业性肿瘤………………………………………11种十、其他职业病………………………………………3种•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㈠、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㈡、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合并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为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原则职业病危害控制的“三级防治”原则一级防治即杜绝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危害作用的机会,这是预防的根本。二级预防即在疾病尚能治疗时早期发现病人,早发现、早治疗、早脱离有害作业。三级预防是病后期的预防,例如防止疾病复发和伤残,最大限度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延长患者生命。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损害和职业病粉尘的危害与控制化学物的危害与控制急性职业中毒现场急救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健康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