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集成配发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YTZC-2009CG-04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一)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集成配发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YTZC-2009CG-042招标采购单位: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招标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教育厅大楼7楼3发布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8月27日起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4谈判有效期:开标后十五(15)天5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3:0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教育厅大楼7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人:魏香国电话:83335782项目经办人:王烨飞电话:83335181传真:025-833352866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7开始谈判时间:2009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下午3:00谈判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教育厅大楼7楼会议室(二)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合格的参加谈判供应商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所需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二、谈判报价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三、谈判保证金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分别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账户),并作为其谈判的组成部分之一。2、谈判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采购单位在因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没收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束后十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货物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条,在十日内退还。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参加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江苏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肆份文件副本,并写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均附。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打印或复印,并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五、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1、招标采购单位在授与合同时有权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六、谈判原则:(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的组织下,由有关方面专家来进行;(二)参加谈判供应商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前提: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服务以及货物的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件的要求。(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1、参加谈判专家组:由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聘请行业专家4名,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谈判小组。2、谈判内容:a、对谈判文件所提供服务的响应情况b、价格c、项目完成时间d、参加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e、参加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f、企业的信誉与业绩g、其他谈判小组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3、谈判方式:3.1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参加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3.2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谈判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谈判文件谈判报价表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及谈判结束时最终报价。3.4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是授权委托代表。3.5谈判结果将通知参加谈判供应商。4、谈判的进行4.1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4.2谈判采购的全过程由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主持,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委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4.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文件将不予开封。4.4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将做谈判过程调整、变动记录。5、参加谈判人员5.1本次谈判由五个评委组成谈判小组。5.2谈判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效益”的原则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谈判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供应商。6、成交原则:a、谈判结果能够满足谈判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b、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结算中心及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二)采购人需求一、信息技术设备系统集成服务(一)39所学校共133套多媒体教室设备系统集成1.集成内容:每套多媒体教室含投影机、电子白板、黑板、多媒体讲台、有源音箱、无线扩音、台式计算机及UPS稳压电源各1台(套)。2.集成工作要求:⑴从绵竹教育局仓库领取设备并送至项目学校(多媒体讲台由供应商送货到校并安装);⑵吊装投影机、安装电子白板、黑板;布线安装有源音箱;在多媒体讲台内布线安装无线扩音、调试台式计算机及UPS稳压电源;⑶安装各类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并调试到位;⑷提供安装、集成所需材料(地槽、线槽、VGA视频线、音频延长线、电源线及接线板等);⑸指导学校有关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设备。3.完成时间:2009年10月10日前。(二)34所学校网管中心及教育城域网中心机房设备系统集成1.集成内容:设备包括35台华为三层交换机(S9300系列3台S5300系列5台S3300系列27台12个万兆光模块口68个千兆光模块口648个百兆电口216个千兆光口)、15台HPDL380服务器、34台1.8米标准机柜。2.集成工作要求:⑴从绵竹教育局仓库领取设备并送至项目学校;⑵安装机柜、交换机、服务器;⑶安装、配置服务器软件;⑷光纤熔接,配置交换机光电端口,理线调通;⑸提供安装、集成所需材料(跳线、水晶头、配线架及接线板等);⑹指导学校有关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设备。3.完成时间:2009年10月10日前。(三)绵竹中学、南轩中学5间网络教室设备集成1.集成内容:每间网络教室含学生计算机56台,交换机2台,教师机、服务器、UPS稳压电源及机柜各1台。2.集成工作要求:⑴从绵竹教育局仓库领取设备并送至项目学校;⑵安装机柜、交换机、计算机;⑶光纤熔接,配置交换机光电端口,布线、调通;⑷安装调试服务器及计算机的系统软件并网络调通;⑸提供集成所需材料(网线、跳线、水晶头、配线架及接线板等);⑹指导学校有关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设备。3.完成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二、学科教学仪器设备系统集成(一)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系统集成1.集成内容:绵竹市36所小学、10所初中的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等学科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设备总额约500万元。2.集成工作要求:⑴在南京设立仓库,接收并保管各供应商交付的仪器设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及要求对货物进行查验;⑵对仪器设备进行分校包装并运送到绵竹各学校;⑶协助绵竹学校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上架及验收;⑷指导学校有关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设备。3.完成时间:2009年10月30日前。(二)高中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及幼儿园教玩具系统集成1.集成内容:绵竹市2所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等学科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26所幼儿园的教玩具及设备等,设备总额约450万元。2.集成工作要求:⑴在南京设立仓库,接收并保管各供应商交付的仪器设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及要求对货物进行查验;⑵对仪器设备进行分校包装并运送到绵竹各学校及幼儿园;⑶协助绵竹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上架及验收;⑷指导学校及幼儿园有关人员管理、使用相关设备。3.完成时间:2009年11月30日前。(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货款应按下列条件支付:1、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金额80%的货款。2.余款20%作为质保金于距首次付款后一年内付清。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结算中心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四)合同格式经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江苏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采购号JYTZC-2009CG-04的谈判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乙方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3)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服务是指乙方为省教育厅关于采购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质量监控设备集成等服务。4.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5.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内。7.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纠纷,由甲方、乙方协商处理。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2009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地址:开户行:帐号:代表签字:2009年月日见证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2009年月日(五)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乙方为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集成配发等服务。采购物资质量监控设备集成等服务。(4)“甲方”系指购买服务的使用单方(采购人)。(5)“乙方”系指为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集成配发等服务的供应商。(6)“见证方”系指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2.服务要求2.1为省教育厅提供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设备集成等服务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3.专利权3.1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版权等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指控,乙方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且甲方拒付全部书款。4.装运条件4.1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监督供货商交货。4.2设备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见合同条款前附表。6.伴随服务6.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6.2除第6.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在图书交货的同时,协助甲方人员进行相关的配套服务。(2)乙方交付货物时,应提交事先编制的验收清单,验收清单按甲方要求提供。6.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7.质量保证7.1乙方为省教育厅关于援建绵竹市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物资质量监控设备集成等服务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7.2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主动弥补缺陷。7.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免费更换,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