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云南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国有企业劳动制度,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和本办法享受失业保险:(一)有《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职工;(二)本人申请并经企业(单位)同意辞职的职工;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三)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每年按职工总数2%以内转到社会失业的职工;(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一)在企业(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年的;(二)擅自离职的;(三)所在企业(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四条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为: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自有资金中列支。第五条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季)代为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扣缴,转入该企业(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后,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失业保险基金专户”。第六条失业保险基金实行“三级管理,两级调剂,财政补贴”的办法:(一)失业保险基金由县(市、区)劳动部门统一筹集。收取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留县(市、区)统筹使用;20%上缴地、州、市劳动部门;10%由地、州、市劳动部门代收上缴省劳动部门。上缴的失业保险费分别用于地、州、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和全省各地、州、市之间的调剂。(二)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可以向地、州、市劳动部门申请调剂;地、州、市劳动部门调剂有困难或者不敷使用时,可以向省劳动部门申请调剂;省、地两级调剂仍有缺口时,分别由同级财政补贴。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的结余部分可以采取购买国家债券等多种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形式保值增值。增值收入并入失业保险基金。第八条各级劳动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财经纪律。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及其增值部分收支的监督。第三章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第九条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项目:(一)《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开支项目;(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企业内待岗人员的工资性补助;(三)企业(单位)接收失业职工的安置补助费;(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解决失业职工生活困难和帮助其再就业确需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十条失业救济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按月发给失业职工。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其支付期限和标准,首次失业的,按照失业职工离开企业(单位)前的连续工作年限确定;再次失业的,按照各次重新就业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一)工作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发给6个月,每月标准65元;(二)工作2年以上不满5年的,满2年发给8个月,满3年发给10个月,满4年发给12个月,每月标准75元;(三)工作满5年的,发给13个月,从满6年起,工作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多发给24个月,每月标准85元。发放失业救济金时,不扣除企业(单位)已发给本人生活补助费的月份数。省劳动部门可以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增长情况按规定比例调整失业救济金标准。第十一条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还应当享受以下待遇:(一)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8元,实行包干使用。因病到指定的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县以上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确无能力承担医疗费的,可以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死者丧葬补助费,因公死亡的发给500元;非因公死亡的发给400元;(三)抚恤费按本人生前所享受的失业救济金标准一次性发给。因公死亡的按20个月计发;非因公死亡的按10个月计发。第十二条双职工同时失业或者家庭有严重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失业职工,视当地生活水平和家庭抚养人口情况,经县(市、区)劳动部门批准,可以一次性给予60元至120元的特殊困难补助。第十三条对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中占职工总数3%以内的待岗人员给予适当的工资性补助。补助按实际待岗人数待岗工资的20%计算,每一名待岗职工最多补助12个月。企业应当按月将待岗人员名册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第十四条有《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者失业职工升学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第十五条失业职工转业训练费按上年度筹集失业保险基金总额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的10%提取,主要用于帮助失业职工提高再就业能力。开支范围为:转业训练设施和场地租赁或者建设修缮、教师酬金、教材资料编印及委托培训等。第十六条对组织和接收失业职工参加转业训练的企业(单位),劳动部门可以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助。对本身不具备培训能力和条件的关停并转企业,需要组织富余职工进行转业训练,企业支付全部经费确有困难的,报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从转业训练费中给予适当补助。第十七条生产自救费按不超过上年度筹集失业保险基金总额的15%提取。生产自救费实行有偿使用,主要用于:接收失业职工就业资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自办和联办的生产自救基地;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就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开办时资金确有困骓需要扶持的企业。第四章失业职工管理第十八条转为失业的职工,由企业(单位)在10日内将《失业职工登记表》和档安材料交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失业职工应当在企业(单位)开具证明之日起10日内持证明到接收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给省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失业职工保险手册》。失业职工凭此手册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和其他补助费。失业职工异地转移,迁入地凭迁出地失业保险机构的证明换发《失业职工保险手册》。办理转移手续的具体办法由地、州、市劳动部门确定。第十九条县(市、区)劳动部门应当对失业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劳动技能、家庭就业人口、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提供用工信息,为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第二十条失业职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第二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失业职工移交:(一)符合提前退休或者退养条件者;(二)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三)正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尚未作出结论者。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第二十二条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介绍就业,也可以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失业职工重新就业时,不受性别、年龄、婚否和原所有制身份的限制。第二十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应当鼓励企业(单位)招收失业职工。凡接收失业职工的企业(单位),由失业保险机构将失业职工应当享受而尚未发放领取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付给接收企业(单位),作为工资性补偿。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招收1名失业职工,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给200元至300元的安置补助费。第二十四条户口转回农村的失业职工,在落户后,失业保险机构可以将其应当享受而尚未发放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医疗费一次性发给本人。失业职工自谋职业或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工商、公安、税务部门应当在选择场地、申办营业执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给予帮助,失业保险机构可以将其应当享受而尚未发放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医疗费一次性发给本人,还可以按本人所得失业救济金总额的10%给予奖励。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第二十五条接收失业职工的企业(单位)和安置失业职工的生产自救基地,可以享受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第五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失业保险的管理工作,履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第二十七条失业保险机构设在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内,具体经办失业保险业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失业职工的登记、建档、建卡和统计;(二)筹集、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救济金和其他补助费;(三)组织失业职工开展转业训练,扶持、指导生产自救;(四)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失业保险机构的人员编制,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失业保险机构的经费在失业保险管理费中列支。失业保险管理费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按当年收缴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至8%提取使用,具体提取比例分别由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失业保险管理费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开支。有结余时,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确不够开支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省劳动部门批准,可以从结余基金中补助。第六章奖惩第二十八条各级劳动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失业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失业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和本办法,擅自扩大基金开支项目或者提高标准的,比照《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处罚。第三十条失业保险管理人员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比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照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失业保险。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从行政经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自有资金或者事业费中列支。第三十二条借销社企业、股份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本办法执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及其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企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1994年4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失效日期」2000-04-29论机动车辆保险中的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哪些交通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赢了网s.yingle.com法律咨询s.yingle.com人寿保险理赔作业流程重大误解订立的保险合同能变更吗财政部中保人寿美满人生保险条款人身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何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保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特征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法律案例团体健康险应怎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