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管理主要管理活动:体系建设、责任目标、运行控制、监督检查、应急管理1体系建设1.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1.1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上级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长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项目执行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建造总监担任第一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各部门负责人组成。1.1.2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小组成员、现场分包负责人均需参加。1.1.3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宣传国家或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审议相关管理制度或处罚、奖励决定,安全总监对上月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本月的安全管控重点;执行经理(建造总监)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1.1.4项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及督办表,发项目各部门、各分包单位,报上级单位安委办备案;检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1.2组织与人员管理1.2.1项目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置安全总监,中型以上项目的安全总监按照项目副经理级次定位,进入项目领导班子,负责项目安全监管工作。1.2.2专职安监人员配置按照企业岗位管理手册执行,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地方要求设置专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1.2.3项目部应将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纳入总包统一管理,配备统一服装,组织定期巡查等各项管理活动。1.2.4项目部应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核查证件是否过期,督促及时参加安全继续教育,并确保数量满足要求。1.3安全管理制度1.3.1认真执行《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建铁安〔2017〕275号),结合项目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要求。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各岗位人员对分管业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1.3.2对于上级单位下发的管理制度或管理要求,项目应及时传达、组织学习。1.3.3按照上级单位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项目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责任目标2.1危险源识别与评价2.1.1每年1月份,项目技术总监组织对项目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等场所的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并结合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形成《危险源识别及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价清单》(ZJTT-XM-BD/AQ01-V2.0)、《项目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ZJTT-XM-BD/AQ02-V2.0),按规定报上级安监部门。2.1.2项目应当在重大危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每天公示前5项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2.1.3项目每月月末根据施工计划,发布下个月月度《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ZJTT-XM-BD/AQ03-V2.0)。2.2安全策划2.2.1策划编制项目施工启动会召开后,大型及以下项目30天内(特大型项目45天内),项目安全总监牵头,组织安监部、建造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编制《安全管理策划书》(ZJTT-XM-BD/AQ04-V2.0),经项目部评审,项目经理审核后,报三级单位安监部、科技部、工程部等相关审议,安全总监、主管生产副总负责审批后执行。大型以上项目的《安全管理策划书》,应报二级单位工程部、安监部评审,安全总监审批。具体审批程序详见安全策划管理流程(ZJTT-XM-LC/AQ01-V2.0)。2.2.2策划内容《安全管理策划书》应具有指导性,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管理目标、安全管理重点分析、组织机构、责任分解、专项方案、安全设施配置标准(附图)、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2.2.3策划交底《安全管理策划书》审批通过后3日内,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对项目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完成《安全策划交底记录》(ZJTT-XM-BD/AQ05-V2.0)。2.2.4安全策划实施建造总监根据各施工阶段对策划内容进行拆分,确认在各个施工阶段应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措施,并负责方案和措施的实施。2.2.5安全策划过程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总监通过安全检查、安全验收、安全例会等方式,对施工过程中策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纠偏。2.2.6策划调整当发生重大变化时(管理目标、重大措施),项目部应及时调整安全策划内容,重新按照程序进行审批。2.3安全工作计划2.3.1项目部应根据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依据项目安全管理策划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制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作为项目安全策划书的重要补充,经安全总监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发布。2.3.2项目安全总监应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进行半年总结,总结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2.4安全责任2.4.1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各岗位日常安全工作情况,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共同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班子人员除外)安全履职情况进行月度(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上一级单位安监部备案,并与岗位绩效挂钩。2.4.2项目班子成员的安全责任考核,由项目上级单位(分公司或经理部)安全总监每月(季度)进行,考核结果经分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绩效兑现、评优提拔的依据。3运行控制3.1安全技术3.1.1专项方案与措施(1)项目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表1),项目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设计计算、详图和文字说明。房建类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参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2018年37号令);基础设施类参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过程详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流程(ZJTT-XM-LC/AQ02-V2.0)。(2)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风险分析、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计算书、施工图及节点图等相关内容。(3)一般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总监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总监编制,三级单位科技、安监、工程等相关部门审核,三级单位总工程师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总监编制,三级单位审核完毕后,报二级单位科技、安监、工程等相关部门审核,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审批。(4)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由项目技术总监组织,安全总监及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编制本项目危大工程起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专项记录表,作为附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一同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批。(5)项目安监部负责危大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安监部指派专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如实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督记录表》(ZJTT-XM-BD/AQ06-V2.0),并填写《危大工程监管情况实录》(ZJTT-XM-BD/AQ07-V2.0),并按月上报上级安监部。3.1.2安全技术交底(1)分部分项工程实施7天前,由项目技术总监或方案编制人员向建造总监、安全总监、建造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进行方案交底。方案交底内容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特点及危险点,相关的技术措施和要求,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等。(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建造工程师结合现场情况和专项方案要求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分项技术或特殊环节、部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程师签字确认。交底内容包括:具体的技术措施实施内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上报和采取急救措施等。(3)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分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4)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由总包技术部门组织,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向总包建造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及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在分项工程实施前,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总包安监部负责监督。(5)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或其他特种设备的安拆方案由总包设备管理人员组织,设备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总包建造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及安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设备安拆前,安拆单位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总包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办。(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工序施工前进行,交底到作业人员。对于一段时间内施工人员、施工环境、施工内容及施工条件均没有发生变化时,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重复交底。(7)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形成《安全技术交底记录》(ZJTT-XM-BD/AQ08-V2.0),并要明确交底的类型、工种、施工部位、交底人、交底时间。交底完后,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由安监部存档。3.1.3安全验收(1)项目建立安全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先由项目建造总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技术总监报请三级单位科技部,申请复核验收。(3)各类验收应由项目建造工程师填写验收记录表,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安监部门存档。(4)验收范围①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②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③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④现场临时用电工程;⑤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⑥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⑦防水、防毒作业的材料;⑧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5)安全验收程序①一般防护设施,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马道等,由项目建造工程师组织,安监人员、分包单位人员参与验收。②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施工电梯等,由项目建造工程师组织,设计技术部、安监部、安拆单位参加验收;三级单位物资设备部、安监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③项目临电、临水工程,由项目建造工程师组织,项目设计技术部、安监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三级单位物资设备部、科技部、安监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安全网、钢丝绳、防火及防毒作业材料等,由项目建造工程师组织,项目安监人员、消防管理人员等参与验收。三级单位安监部、物资设备部进行抽检。⑤爬模、滑模、顶模、翻模、移动模架、挂篮、台车、架桥机、盾构机等设施,项目建造工程师或项目技术总监负责组织,项目建造工程师、项目建造总监、安全总监、项目技术总监、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三级单位物资设备部、科技部、安监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⑥24米以上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吊篮、挂架、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基坑等危大工程验收,由建造总监组织,建造工程师、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总监、项目安全总监、分包单位参与,项目技术总监签署最终验收意见。⑦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专家论证),经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技术总监申报,三级单位总工程师组织,科技部、安监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意见;安监部和科技部应建立验收台账。3.1.4危大工程过程验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到相应的节点时,由建造总监组织,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总监、安全总监与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