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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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的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及安装2、项目地点: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3、工程内容: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4、招标人: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二、建设内容及质量要求:1、建设内容及要求序号名称要求单位数量时限界桩界碑1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1、在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制作安装界桩约100个(具体以验收为准),界碑3个。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制作安装界桩约500个(具体以验收为准),界碑10个。2、界桩规格:三角形不锈钢界桩,长宽高为15cm*15cm*120cm,方正隶书字体(腐蚀字),底部有加强筋20cm,其中300个桩3面都有字体(约35个字),300个桩只有1面都有字体(约25至30个字)。界碑规格:混凝土材质,长宽高为50cm*5cm*80cm两面均有字体,方正隶书字体,包括湿地公园LOGO,设立单位,设立时间,范围。(约50个字)个100315天2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个5001030天2、其它要求(1)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按图施工。(2)界桩下埋30cm,混泥土填充加强筋。界碑地面有基脚。(3)乙方自行组织踏查,上下车、运输、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4)施工期间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三、投标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2、提交有效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是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3、上述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须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内。4、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确认文书》和《投标报价函》、《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装入“投标函部份”袋内。5、“资格审查资料”袋和“投标函部份”袋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投标保证金需单独装入密封好的文件袋,文件袋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则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全额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7、投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投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四、竞标要求及定标标准:1、本工程招标总报价限价为15.9万元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综合单价限价见投标函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应按要求填报总报价和综合单价,填报总报价和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工程结算,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工程施工中如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方和发包人共同确认实际发生的子项工程量。其中标单价不作调整。4、根据报名竞标单位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参与投标,不齐全的作为弃权处理,报名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招标。以招标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单位,中标报价为中标合同价格。第一轮报价结果如果有两个或以上单位都是最低的情况,由这几个单位现场再次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最低价,仍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第一中标单位未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权益。以此类推以第二中标人为新的中标单位,以第一中标单位报价签定合同。五、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为15日历天,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为30天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遇不可抗因素不能施工,依次顺延。六、安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人未准时参加邀标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2、投标资料按邀标文件要求,未密封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复印件无法辨认的;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6、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八、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招标结束,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若逾期未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九、付款方式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90%,余下的10%在质保期1年无质保问题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十、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10:20时(北京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10:2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垫江县林业局5楼会议室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13883355564招标人: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19年1月21日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确认文书2、投标报价函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1、确认文书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施工的竞争性比选,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相应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争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报价函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投标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善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合计界桩界碑界桩界碑1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1、在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制作安装界桩约100个(具体以验收为准),界碑3个。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制作安装界桩约500个(具体以验收为准),界碑10个。2、界桩规格:三角形不锈钢界桩,长宽高为15cm*15cm*120cm,方正隶书字体(腐蚀字),底部有加强筋20cm,其中300个桩3面都有字体(约35个字),300个桩只有1面都有字体(约25至30个字)。界碑规格:混凝土材质,长宽高为50cm*5cm*80cm两面均有字体,方正隶书字体,包括湿地公园LOGO,设立单位,设立时间,范围。(约50个字)个10032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个50010总计(人民币):注:1、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说明原因。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函”报价合计相等。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现场踏勘确认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在竞争性比选活动现场于投标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2、现场踏勘确认书致: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我司已按邀标文件要求踏勘了贵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的工程现场,并充分了解了该工地的位置及施工条件等情况,由此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我司均在投标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并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后,将不会以不了解施工图及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要求。投标单位(签署及盖章)年月日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工程合同书(样本)甲方:乙方:经公开招标,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为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工程地点: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二、工程内容: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制作及安装。三、工程合同价:大写:四、工期: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迎风湖工期为15日历天,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为30历天。五、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结算价=∑工程清单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发生的子项工程量。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工程施工中如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方和发包人共同确认实际发生的子项工程量。其中标单价不作调整。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90%,余下的10%在1年后无质保问题,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六、工程质量:1、所有界桩、界牌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规格及质量。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2、负责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责任:1、工程必须符合合同要求。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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