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是“小猴子”集群,集中了12个“猴崽儿”,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基本与税种数持平。2016年该优良传统将一如既往的保持。本章考点较多,但难度不大,其中税收优惠与计算的结合需要同学们下一番功夫。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注意】关税的纳税人是货物或物品的所有者,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但不是纳税人。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C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一、纳税人【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D.个人邮递物品的发件人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1)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2)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4)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2.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如已计入应予扣除)(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2)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注意1】(2)、(3)为补充内容,易成为迷惑选项。【注意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补偿),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补偿)则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BCD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3年3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香水精,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1万元、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4万元。则甲公司进口香水精的下列各项支出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是()。A.包装费11万元B.保险费4万元C.运输费20万元D.货价210万元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BCD一般贸易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考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到关税完税价格中的有()。A.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B.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C.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D.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权费用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C根据规定,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佣金可以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向买方支付的佣金不能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可以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起卸后的运费不可以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A.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B.进口人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C.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D.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费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二)关税的税率种类种类特点普通税率(1)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或订立最惠国税率,特惠税率或协定税率的国家或地区(2)原产地不明最惠国税率(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2)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最惠国待遇双边协定的国家(3)原产于我国协定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特惠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关税配额税率配额与税率结合,配额内税率较低,配额外税率较高(限制进口)暂定税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特殊货物可执行暂定税率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B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税。(二)关税的税率种类【考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关税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A.最惠国税率B.协定税率C.特惠税率D.暂定税率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三)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滑准税。滑准税: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四)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注意】进口关税是计算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可以结合考核。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D应缴纳关税为:(173+2)×20%=35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73+2+35)/(1-30%)=300万元,消费税:300×30%=90万元;增值税:300×17%=51万元,所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35+90+51=176万元。(四)应纳税额【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8月从美国进口一批香水,已知香水的离岸价格为173万,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合计为2万元,香水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万元。A.35B.51C.90D.176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三、税收优惠法定减免税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税税收优惠【考题·判断题】(2013年)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可以免于缴纳关税。()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四、征收管理1.纳税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2.滞纳金、退还、补征与追征(了解)(1)滞纳金:0.5‰(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2)退还①海关误征;②短卸;③出口货物未装运:1年(3)补征与追征非纳税人原因:1年纳税人原因:3年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记忆提示】受益人纳税。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考题·单选题】(2012年)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二、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三、应纳税额计算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税收优惠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的税率征收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三、应纳税额计算1.关于房产原值(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减除折旧)。(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三、应纳税额计算2.关于投资联营(1)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2)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三、应纳税额计算3.关于融资租赁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注意】应纳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经常结合考核,此外还需注意同一所房屋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的情况。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本题是从租计征,所以适用于公式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考题·单选题】(2013年)甲企业出租仓库给乙公司,该仓库原值500万元,乙公司以30万元的生产资料抵付租金,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则甲企业应该缴纳的房产税为()。A.30×12%=3.6(万元)B.500×(1-30%)×1.2%=4.2(万元)C.30×12%+500×(1-30%)×1.2%=7.8(万元)D.500×1.2%=6(万元)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正确答案』ABCD自用的两层经营饭店,应从价计征房产税,1000×2×(1-30%)×1.2%=16.8万元;出租的两层,应从租计征房产税,120×12%=14.4万元;用于投资联营的两层,收取固定收入,应从租计征房产税,100×12%=12万元;第七层给张某无偿使用,张某为受益人,由张某缴纳房产税。【例题·多选题】赵某在市区拥有一栋七层楼房,其中一、二层自用,经营饭店;三、四层出租给某企业办公,年租金120万;五、六层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每年固定收取100万元利润;第七层给朋友张某作为住宅无偿使用,已知该楼房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