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实施意见》(西政[201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育人氛围,确保全县教育大局的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事故可以预防,事故风险可以控制”的本质安全理念,通过开展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工作,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现代化安全防范水平,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模式,有效防止和减少学校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起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预控机制。二、总体要求和创建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教育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以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校园安全为着力点,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学生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各类事故逐年下降,2011年基本形成安全保障体系制度框架,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型学校建设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二)创建目标----到2011年底,教育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工作,建成一批(49所)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引领和推动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创建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名单:一高、县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杏花李幼儿园、丹水一中、一小、朝阳小学、田关二中、靳沟小学、阳城初中、一小、回车一中、一小、屈原岗小学、城区一中、二中、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里桥初中、一小、大桥沟小学、封湾小学、丁河一中、一小、简村小学、重阳一中、一小、西坪二中、一小、操场小学、寨根初中、一小、桑坪初中、一小、岭岗小学、石界河初中、一小、米坪初中、一小、军马河一中、一小、双龙二中、化山小学、二郎坪初中、一小、太平镇初中、一小。----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型学校建设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基本实现安全保障型学校的建设目标。全县师生安全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基本杜绝人为事故因素;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高,实现无缝隙链接,无漏洞管理;学校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立体式防御体系,具有抵御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检测、预警、保护和防护功能;校园周边环境良好,综合治理效果好,无违法违章违纪现象。三、组织机构成立教育系统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董联军副组长:李花阁孙士伟陶成杜恭礼李志军王合儒成员:王洪彬宋玉强李锋李建伟闵钟陈晓东周迪代华定贾正杰王怡竹王建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管理股,宋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教育系统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日常工作。四、实施步骤(一)动员发动阶段(2011年3月31日前)。成立西峡县教育系统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印发《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教育系统建设安全保障型学校动员大会,全面推动创建工作。重点工作:一是建立相关基本情况档案,提出第一批创建学校名单;二是及时层层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1年10月)。第一批创建学校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要成立创建组织,制订创建方案,落实创建资金,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逐项完成创建项目。重点工作:一是调查摸底(4月1日---4月15日)。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把实际情况与创建标准严格对照,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逐项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个人,限定完成时间。各乡镇中心学校、创建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创建学校调查摸底情况要在5月27日前以纸质材料上交县局安全管理股。二是搞好硬件建设(4月16日----7月15日)。要按照创建标准,设立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配齐管理人员,配备所需设备设施。三是完善制度(5月1日—7月31日)。要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要求上墙。四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6月30日)。结合创建工作,认真开展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五是查漏补缺(8月1日—9月31日)。各创建学校分别采取内部自查、创建学校之间互查、上级部门检查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六是督查提高(10月1日—10月31日)。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县局及乡镇中心学校对相关学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学校按照整改意见进一步认真整改。(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创建学校要在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差距,认真构思下步工作对策,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安全管理股。教体局由安全管理股牵头组成验收组,对创建学校进行验收评定。(四)总结推广阶段(2012年—2015年)。2012年初,召开年度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总结暨部署下阶段创建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在完成第一批创建任务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型学校建设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基本实现安全保障型学校的建设目标。全县学校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良好,师生安全感强,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工作处于全市领先位置。五、工作重点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1、实施校园安全保障工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订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信息上报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记录详实、清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体系,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学校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2、实施校园安全事故预防工程。一是强化教育维稳工作。根据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在校园内进行渗透破坏;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内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网安全管理机制,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情报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搜集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矛盾排查化解率达90%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启动预警工作预案,学校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工作。二是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并完善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抓好校园报警设施建设。完小以上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应成立安全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保卫专兼职工作人员;规模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保卫工作人员。根据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和加强保卫工作队伍,努力改善保卫工作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保卫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认真做好大型活动、重要考试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是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常性地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校舍倒塌、防安全责任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活动,安全隐患整改率要达100%。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加强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对条件达不到标准的食堂,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学校对校内所有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分类明细账,并逐一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设施,坚决停止使用,对一些老化设施设备、老化供电线路及各种老化管线,下决心进行更新改造,坚决拆除D级危房和违章建筑。新建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影响校容校貌建筑设施、乱贴乱挂物件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美观、大方的要求,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校内无私人小卖部和摊点、无私人房屋出租给学生及外来人员居住,无学校房屋出租经营网吧、性用品商店等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问题。有效控制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巩固整治效果。3、实施校园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疏散演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和应急逃生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学校传统和校训精神,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中心)建设,注重学生的心理调节和教育疏导;开展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道德素质,增强学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率、应急演练率达100%。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校校长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学校校(园)长“一岗双责”,严格实行领导成员全员安全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工作分别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由乡镇中心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局直学校直接由本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创建。3、注重创建保障。各学校要建立安全投入专项账目,每年要根据实际,拿出一定比例的安全保障专项经费,作为全年安全工作的必要保障。同时,设立账目检查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到位,使用合理。4、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树立先进典型、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等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媒体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管理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5、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县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学校和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学校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完不成当前安全责任目标的学校,考核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存在重大学校安全隐患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处理。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采取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按年度进行考核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本质安全型学校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学校领导小组在自评申报、实地考查评估后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