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设计合同篇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XX年新版)GF—XX—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XX-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XX-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语言文字法律技术标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联络严禁贿赂保密2.发包人····················发包人一般义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决定支付合同价款设计文件接收3.设计人····················设计人一般义务项目负责人设计人人员1819篇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XXX集团范[20XX]ZB0X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包人:设计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筑工程设计2、工程地点:,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3、本工程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或工程总造价不超过。()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第三条设计范围第四条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标准及设计深度(在括号内打“√”选择)()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立面图,对项目的外立面进行设计,并根据内部平面布置及每层的功能分配于外立面设计上反映;应能配合周围的地理环境;()2、对项目的平面布置提供改善意见;()3、在甲方已确认外立面设计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及调整,并提供最后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4、对室外景观进行设计,配合项目的外貌及形象;()5、协助甲方选定外立面设计用料;()6、就以上设计范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以下图纸:(a)()外立面设计效果图(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款供甲方选择,再按甲方意见提供修改后不小于A2图幅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b)()四面立面图;(c)()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d)()室外绿化设计图;环境设计图;构筑物大样;(e)()主楼、副楼及室外绿化等分别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f)。()7、乙方保证文件的质量应同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8、初步设计及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如下:A、内容:(a)相关专业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b)设计说明书;(c)主要外立面用料表;(d)。B、深度:(a)能据以确定用地范围;(b)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c)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进行施工准备;(d)。()9、上述图纸和文件必须满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a)()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真实反映本项目的建筑及空间环境;(b)()四面立面图应标注各楼层标高、高度和做法及所采用外墙材料;(c)()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局部放大样,仔细尺寸、标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图,表示清楚外墙面大样和标注主要外立面构件及装饰物的尺寸、标高、做法及材料;(e)()室外环境及绿化设计图:环境及绿化设计平面图(f)()10、设计方案的验收以甲方认可为准;()11、当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后,乙方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模型制作,并在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之日起天内提供所需资料予模型制作公司。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第七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设计费用选择(在括号内选择后划勾)()按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总金额暂定为元,具体按实测面积结算()按综合包干总价方式计,总金额为元该设计费用已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购买设计标准的资料费、晒图费、税费、利润等设计和服务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该设计费用不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及设计细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二)付款方式(设计费以币支付)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币)元作为定金(本合同结算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20%)。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币)元。3、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币)元。篇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XX--0210)(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XX—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