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监察局联合发文攀枝花市水务局密级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攀水[2011]号会签:2011年月日会签:2011年月日主办处室:市水务局规划建设处拟稿人:胡麟熙联系电话:3351117处室领导审核:局办公室核稿:标题: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主送单位:各县区监察局、水务局抄送单位:附件:攀枝花市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主题词:印制份数收稿打字初校终校印刷用印封发是否上网(归档2份)○是○否备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1]1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城乡水务建设的意见》(攀委发[2011]8号)精神,根据《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水利厅转发《监察部、水利部关于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监发[2011]2号)文件要求,就我市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重大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纪委第六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各县区监察机关、水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和《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城乡水务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坚决防止出现腐败问题,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二、建立重大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市以成立了重大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上下结合”的原则,建立好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市委八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㈠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是否制定了落实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是否提出了科学的水利改革发展目标,是否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是否建立了工作机制,采取了有效措施。督促县区政府尽快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确保把一号文件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㈡水利投资政策的建立情况。检查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使用情况等。㈢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检查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水利重点建设任务的制定、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4严格水资源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否确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是否建立。5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效率,投资控制和资金监管的各项规章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它违规使用和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6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水利普查情况。督促各县区抓紧编制完善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水利普查工作。重点检查责任落实、经费落实、人员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各项任务。7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薄弱环节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四、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检查由监察局和水务部门联合开展,市级各由一名领导牵头负责,相关处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建立市级监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协调机制,制定全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单位和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市级组织重点检查。各县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滚动摸排、实时监控、建立台帐。选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纠正。注意从专项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计、稽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今明两年,市级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对重点项目的检查工作,各县区监察机关、水务部门每年11月底前向市级监察、水务部门专题报告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整改情况。五、相关工作要求1突出工作重点。要着力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集中力量,深入检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2加强协作配合。监督机关和水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研究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协商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水务部门要认真抓好水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专业监管作用,运用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成果,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注意梳理案件线索,从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入手,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要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案件。4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适应水利建设特点的监督检查方法,把专项监督检查与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要把监督检查与建立水利改革发展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并纠正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攀枝花市水利工程资金项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许健民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许秀峰市监察局局长马泽林市水务局局长高仕飞市水务局纪检组长魏功训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成员:胡麟熙市水务局规建处处长谭云香市水利局财审处处长廖正星市水利局水管处处长陈磐市水利局水政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利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