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造物”到“谋事”——设计事理学从设计“物”到设计“事”的转变“句法”与“事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的整合关系即不同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地点、时间、条件的行为目的、过程、状态和结果——做“事”人为事物的概念——设计的概念人为事物的概念——设计的概念设计事理学设计科学可转化为对“目标系统的确定”与“重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两个侧面,可进一步化约为:“目的——手段”。设计事理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物”是有力的工具,是达到“目的”的保障,技术、造型都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是被选择的;而“目的”则是做“事”。从设计“物”到设计“事”(1)“事”与“物”:设计创造的其实不是“座”——“造物”,而是“坐”——“作事”。这是非常重要的“观念”转变。“传统的设计观”认为:设计创造的是有形的“物”,设计“创造”更重要的是“人”与“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事”。这样,我们就可以被引导去发现“物”的复杂性,其实是由于物背后“事”的复杂所导致的。因此,作为设计师,就不应该仅仅看到“物”的不同,还要思考为什么不同?也就是“物”之外的,“物”的背后与“人”的相关因素:到底是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与“地点”?于什么“社会情境”下?与这个物发生了怎样的“关系”?这就是“事”。从设计“物”到设计“事”(2)“人与物”从“事的结构”里可以看出:“事”里包含着“人与物”;还体现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特定“外因”下的行为过程,即“时间与空间”的“情境”,或叫做“背景”,或叫做“context”。由此过程形成了行为互动、信息交换以及实现了“目的”,产生了“意义”。最重要的是:通过“事”可以看到“事”背后人的“动机、目的、情感、价值等意义”。因此,“事”是一个更大的系统。在具体的“事”里,“动态”地反映了人、物之间的“显性关系”与“隐藏的逻辑”。从设计“物”到设计“事”(3)最好把“事”看作一个“关系场”“物”是人“目的”的投射,“物”是人“行为”的对象,“人”的行为蕴涵了“意义”,人与物进行了“信息交换”,“行为”被空间所限定,空间与物要“和谐”,“意义”沿时间流动,“过去的行为”会成为现在的“习惯”,“往事”成为现在的“意义”来源……。“物”的具体形式,恰恰是“事”的塑造的“要素”,或“事”情节中的“道具”。那么反过来,在设计创造“物”应该如何的时候,就应该把“物”放在那个“特定的关系场”中去考察。要探求“物”,就应该去看“人、时间、空间、行为、信息与意义”,也就是去探求“事”。“事”是“物”存在合理性的关系脉络。因此,“方法论”的本质:也就是在“事”的“关系脉络”里去研究、发现、理解,才能创造出合情合理的“物”。从设计“物”到设计“事”(4)实事求是:“事”是塑造、限定、制约“物”的“外部因素”。因此“设计的过程”应该是“实事——求是”。“设计”首先要探索不同的“人(或同一人)”在不同环境、条件、时间等因素下的“需求”。从“物”的“外部因素”——人的“使用状态”、“使用过程”中确立设计的“目的”,这一过程叫做“实事”;然后选择:造“物”的原理、材料、工艺、设备、形态、色彩等“内部因素”,这一过程叫做“求是”。“实事”是“发现问题”和“定义问题”,“实事”是望闻问切,“求是”是“解决问题”;“求是”是对症下药。“设计”所面对的包括“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以及由此二者组成的:“关联性、互动性、开放性的复杂系统”。不了解“工作餐”、“会议餐”、“婚礼宴请”、和“国宴”的“目的”与“方式”的区别,是成不了“厨师长”的。从设计“物”到设计“事”(5)从设计“物”到设计“事”:体验经济、服务经济、信息经济的时代中,更多的设计是在创造“事”,而不仅仅是“物”。星巴克调动了全部的“感觉”因素:古朴的意大利风格室内环境、现代的家具、加压咖啡机发出滋滋声音、冒着蒸汽散发着浓香的咖啡,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被精心的组织在一起的。当人们在清晨或午后走进这里,在视觉、听觉、嗅觉与味觉的共同召唤下,坐下来细细品尝不同口味的咖啡,这样的过程给人以丰富的心理体验,难得的回忆。原本很平常的提神解渴过程变成一种丰富的、有意义的经历,给乏味而冗长的一天工作带来短暂的乐趣与享受。星巴克调动了全部的“感觉”因素:古朴的意大利风格室内环境、现代的家具、加压咖啡机发出滋滋声音、冒着蒸汽散发着浓香的咖啡,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被精心的组织在一起的。当人们在清晨或午后走进这里,在视觉、听觉、嗅觉与味觉的共同召唤下,坐下来细细品尝不同口味的咖啡,这样的过程给人以丰富的心理体验,难得的回忆。原本很平常的提神解渴过程变成一种丰富的、有意义的经历,给乏味而冗长的一天工作带来短暂的乐趣与享受。“星巴克”提供的商品是“体验”,在讲述一个故事。设计不仅仅对室内、产品(咖啡口味)等有形物质的创造,而是创造了一件“事”,在里面,“物”是道具,顾客是主角,顾客的心理体验是最终的目的。主题餐厅、主题公园,甚至办公室,设计都在讲述故事,设计师则是编剧、导演、舞美。这样的“设计”是在策划一件“事”,是带给人乐趣、享受,合乎人情与事理。设计是在讲述故事,在编辑一幕一幕生活的戏剧。设计过程中,在设计师的头脑里就应该想到故事的情节:是谁?在什么样的时间空间内?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他会怎样去做?会有什么样的感受?从设计“物”到设计“事”(6)生活方式:在集成的、整体的“事系统”——生活形态中去确定目标人群。了解他们是怎样生活的?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他们的希望与梦想是什么?从中发现新的市场机会?创造全新的产业机制,提供“物”乃至“服务链”以满足其需求。一件件具体的“事”有机的组合在一起时,“生活方式”的形态就得以显现。“生活方式”是“类型化”了的人群惯常经历的、特殊的“事系统”与“意义丛”。一个处于特定的社会、文化位置中的人总会有特定的“行为方式”与“价值系统”,这样的人就构成了“类型化”的人群。都市白领与进城的民工,爆发户与城市贫民,波波族、丁克族、雅皮士、空巢老人。劳动者蹲在街边吃卤煮火烧,老板与政府官员在香港美食城社交;老年人聚在公园里唱京戏,知识分子在音乐厅里欣赏严肃音乐。不同的人群每天、每周、每月、每年;在特定的环境、场所,以特定的行为;经历不同的事;这些事有机的组织在一起的“整体”,就构成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小结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当代的设计观念正从设计“物”而转向设计“事”。“事”是一个“关系场”。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与物或他人发生着“行为互动”与“信息交换”,从而实现着目的、情感与价值等“意义丛”——“事”之“情理”。因此,在创造“物”应该是如何的时候,就应该把“物”放在那个特定的关系场——“事”中去考察。“事”是“物”存在合理性的关系脉络,“事”是“物”的外部因素的具体表现;“事理”即外部因素的规律。“事情”即“事理”的“人文价值”。谋事与造物本身不是对立的,终极目标都是在解决一个问题,只不过造物是解决当下的,谋事是解决未来的,在未来的当下,还是要有造物者与谋事者。一个框架可以清晰地把二者分开,各司其职,谋事者言之有物,造物者才能造物;造物者物尽其用,谋事者才能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