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机构2.1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2.2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2.3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4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2.5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3事件分级3.1Ⅰ级停电事件3.2Ⅱ级停电事件3.3Ⅲ级停电事件3.4Ⅳ级停电事件4预警行动5应急响应5.1事件报告5.2事件通告5.3响应程序及措施5.4应急结束6应急保障6.1技术保障6.2装备保障6.3人员保障7后期处置7.1事故调查7.2改进措施8宣传、培训和演练8.1宣传8.2培训8.3演练9附则9.1预案管理与修订9.2预案解释9.3预案实施时间9.4名词解释9.5附件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因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及等引起的对城市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1.2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防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开展专业演练,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2)统一指挥。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设施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等工作。(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保证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厂用电保障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的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4)保证重点。将保证电网安全作为电网事故处置和控制工作的首要原则,防止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和系统崩溃瓦解的发生。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优先恢复重点地区、城市、重要用户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组织指挥机构2.1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应急办、泰安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煤炭局、气象局、泰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主要职责:(1)负责泰安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决策部署,研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煤充足供给和电力有序供应的重要事项。(2)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修、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3)组织协调各相关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4)决定启动和终止本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2.2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市大面积停主要职责:(1)落实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和任务。(2)协调调度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和供电恢复情况。(3)组织力量制定完善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按授权发布信息。(5)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对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3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和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发、供、用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及全市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通信保障。(3)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因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次生事故及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4)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开展。(5)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电力应急救援工作(不包括设备、设施抢修)所需经费,加强对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6)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运输车辆,负责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确保公路运输通道畅通。(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并提供技术支持。(8)市安监局:负责协调电力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9)市煤炭局:指挥煤炭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0)市气象局:负责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检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11)泰安供电公司:组织指挥所属企业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2.4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各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2.5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2.5.1电力调度机构职责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1)摸清事故基本情况,迅速向上级调度机构汇报,按照上级调度机构的命令处理电网事故。(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尽快恢复电网供电。(3)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电网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汇报。(4)制定完善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并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5.2电力企业职责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设施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网企业在接到电网调度机构通报的电网事故后,应当迅速汇总有关情况向属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泰安供电公司负责全市主网、所辖供区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5.3重要用户职责在紧急停电状态下,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工矿企业等单位要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3事件分级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3.1Ⅰ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1)因电力生产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泰安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泰安市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80%以上。(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泰安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损坏,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的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泰安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泰安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泰安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3.2Ⅱ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1)因电力生产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泰安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30%以下。(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泰安市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80%以下。(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泰安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泰安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以上,50%以下。3.3Ⅲ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Ⅲ级停电事件状态:(1)因电力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泰安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2)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破坏,造成泰安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泰安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30%以上,40%以下。3.4Ⅳ级停电事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Ⅳ级停电事件状态:(1)因电力生产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泰安市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泰安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20%以上,30%以下。(3)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部分区域停电,对电网安全稳定构成威胁。4预警行动4.1发生Ⅲ级、Ⅳ级停电事件,电网进入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状态。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应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程序,落实预警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4.2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电力供应预警信息和平衡电力供应,制定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和超电网供应能力限电序位表。4.3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及电网黑启动方案,确保尽快恢复供电。4.4发电企业完善厂用电保障措施,启动企业停电应急预案,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并在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协调下,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发电出力。4.5重要电力用户启动保安用电设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出现人身伤害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应急响应5.1事件报告(1)发生Ⅰ级、Ⅱ级停电事件,泰安供电公司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2)发生Ⅲ级、Ⅳ级停电事件,泰安供电公司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在3小时内报告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3)发生Ⅲ级以上停电事件,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市政府。5.2事件通告(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事件等内容。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3)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时,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及时报告。(4)在大面积停电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