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负担与农村税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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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农民收入、负担与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研究的意义意义:农民是农业的主体,是中国社会最大的人口群体。不断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农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根本性条件,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不快,农民负担支出增多,中央屡禁不止,农民怨声载道。减轻农民负担,开展农村税费制度改革,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议题: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轨迹和特征我国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第一节主要农民收入指标解释一、农民收入构成劳动者报酬收入:农民受雇于单位或个人,出卖劳动而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农民家庭从事农业和二、三产业的生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在外人口寄回和带回、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调查补贴、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退休金、怃恤金、五保户的供给、奖励收入、土地选用补偿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出让特许权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其他财产收入。2004年中国农民收入构成工资性收入33.8%家庭经营收入59.2%财产性收入2.1%转移收收入4.9%二、农民收入水平纯收入:农民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集体提留和摊派、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储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上述收入的人均值。第二节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轨迹和特征一、农民收入水平增长趋势1,绝对数和指数(不变价格)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1988年越过500元(544.9元)1994年越过1000元(1223.6元)1997年越过2000元(2090.1元)2005年越过3000元(3255元)。1978-2005:我国农民收入增长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1978198019821984198619881990199219941996199820002002200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数(1978年=100)2,农民收入实际增长率*以扣除物价因素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年增长率绘制-50510152025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50510152025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改革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经历了五个阶段:(1)1978-1984年:高速增长阶段。(2)1985-1988年:缓慢增长阶段。(3)1989-1991年:停滞徘徊阶段。(4)1992-1996年:恢复增长阶段。(5)1997年以来:缓慢增长阶段。结论:农民收入增长趋缓、日益困难。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2%,刹住了过去连续四年增幅下跌。2005年,扣除物价因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6.2%。二、农民收入结构特征农民收入结构多元化,农业收入比重下降,但依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非农业收入工资性收入尤其是外出打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导性因素。农业收入比重:1978年85%,2000年51.2%,2003年45.6%。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2004年33.8%。2004年中国农民收入构成工资性收入33.8%家庭经营收入59.2%财产性收入2.1%转移收收入4.9%收入增长的源泉2004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1737.7元,增长12.2%;工资性收入991.4元,增长9.4%;转移性收入145.1无,增长23.9%;财产性收入63.1元,增长6.7%。这一串数据表明,家庭经营收入是基础,占总收入的59.2%;工资性收入是新增长点,潜力很大;转移性收入虽然只增加28元,但农民人均从国家得到的收入为52.1元,增长64.9%,这说明惠农政策将成为今后农民增收的重要动力。农民实物收入的比重下降,货币收入比重上升,市场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实物收入的比重:1978年58.1%,1990年31.7%,2000年27.2%,2003年15.6%。三,农民收入差距扩大1,平均数掩盖的收入差距全国农村约一半人口的收入水平在平均数以下。2000年农村低收入标准865元,低收入人口6213万人,占农村人口6.7%。2004年农村低收入标准924元,低收入人口4977万人,占农村人口5.3%。1978我国农村贫困人口2.5亿,占农村人口30.7%。2004年农村居民贫困标准为人均纯收入668元,贫困人口2610万,占农村人口2.8%。如果按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测算,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接近1亿。作业:查2005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农民收入五等分分组”,分析其反映的农民内部收入差距625630627637668320929272820290026103.53.233.12.80100020003000400020002001200220032004元、万人贫困标准(元)贫困人口(万人)贫困人口比重(%)2,农民收入基尼系数扩大。按照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标准,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收入绝对均等,基尼系数在0.2-0.3为收入相对均等,基尼系数在0.3-0.4时收入差距相对合理,基尼系数在0.4以上收入差距过大。1978年我国农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0.2124,1980年0.2407,1990年0.3099,2000年0.3536,2003年0.3680。我国农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呈增大之势,但还在合理范围之内。3,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异扩大我国农村区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1980年0.137,2000年0.224。分经济地带,从1980到1993年,东部地带基尼系数由0.28扩大为0.33,中部地带由0.25变化为0.26,西部地带由0.24扩大为0.30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上海最高6224元,贵州(西藏除外)最低1490元。广东农民内部收入差距2004年全省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87元,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的农户所占比重高达60%,全省有4088个贫困村,人均年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贫困人口达410万人。广东农民收入基尼系数:2002年0.327,2003年0.337,2004年0.44。广东四个区域农民收入的差距:2004年全省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87元,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7126.8元,粤东为3583元,粤西为2866元,粤北为3320元。四,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1978年城乡收入差距2.57倍,1985年缩小到1.24倍。8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农民收入增长滞后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又有所扩大。从1995年起,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超过了改革初期。2000年达到2.78倍,2001年达到2.9倍,2002年达到3.11倍,2003年达到3.23倍。2005年达到3.22倍。如果考虑城镇居民的福利性收入,估计城乡收入差距5—6倍。改革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978198019821984198619881990199219941996199820002002200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广东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改革之初的1978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2.13元,到2005年增长到14775.1元,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3.25元增长到4690.5元。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由改革之初的218.9元扩大到2005年的10084.6元;相对差距由改革之初的2.13倍,扩大到2005年的3.15倍。改革以来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年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第二节农民负担农民负担是农民收入的净减少,是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削弱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并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农民负担的内容1,农业税(公粮)2,村提留和乡统筹(三提五统)村提留:村提留是本村成员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一部分收入,这部分收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握,主要用于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乡统筹:乡统筹是乡(镇)政府向所管辖范围内的农民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乡村道路建设费等五项。3,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10-20个劳动积累工,5-10个义务工。4,收费(收费,集资,摊派)5,剪刀差(农民低价出售农产品给国家而蒙受的损失)二,农民负担沉重的表现“头税”轻(农业税)“二税”重(村提留和乡统筹)“收费”是个无底洞1.农业税较轻《农业税条例》颁布于1958年,至今未做实质性调整,当时国家确定的农业税税率为15.5%,计税耕地为13.5亿亩,计税产量为2800亿斤。由于实际的粮食产量不断提高,而且实际耕地面积接近20亿亩,因此农业税率实际上是逐年下降,实际为3%左右。农林特产税和牲畜屠宰税(问题: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收;猪头税成了人头税)农业税知多少2001年,我国农、牧业税285.8亿元,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为195.9亿元,合计481.7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收入5.6%。在农民负担总额中,国家农业税占1/3,其它2/3为各种收费。2.村提留和乡统筹5%来之不易!1991年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农民负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不超过以乡为单位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1998年又改为以村为单位。主要问题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由基层按需要“确定”。农民负担村提留和乡统筹不均:低收入农民的负担相对较重,以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民负担相对较重,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负担相对较重。3.乱收费政府、各行政部门和乡村的各种收费、集资和摊派(即“三乱”)游离于5%以外,是农民负担沉重的主要内容。故事:几十个戴大盖帽的,围着一个戴草帽的。以199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为例说明“三乱”。4.农民负担现金支出压力大农民现金收入在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到70%,而以现金支付的三项负担占全部负担的比重接近90%。农民负担的现金支出份额大,加重了农民负担的心理压力。5.农民“暗税”负担依然沉重统计资料显示,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占有了大约15000亿元收入。全国农民主要负担总量(亿元)年份1995199619971999农业各税278.1369.5397.5432.5提留统筹487.0605.9645.5602.0集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114.9131.2134.9256.0两工68.1105.781.784.4农民主要负担人均水平(元)010203040506070801995199619971999农业各税提留统筹社会负担两工(个)三,农民负担沉重的制度原因有人说,共产党很好,狗腿子很坏。不能把农民负担沉重简单地归结为官员和干部个人腐败。要寻找深层的制度性原因。1.财政体制的弊端。在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有事权而无财权,所谓“中央请客,地方买单”。中央财政预算不足,便允许地方税外收费弥补。然而,一旦收费成了基层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它的性质就会产生异化,会把创收变成目的,千方百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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