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清查主要内容为什么要开展清查一如何开展清查二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三一、为什么要开展清查通过污染源清查,查清普查区域范围内普查单位的数量、规模、经营行业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界定普查表发放的对象与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与信息依据。确定是否纳入普查?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工业源)?二、如何开展清查1.清查内容2.清查原则3.清查工作阶段和方法4.清查结果的审核5.清查工作的组织6.清查工作的几点要求7.试点地区的清查经验分享二、如何开展清查(一)清查对象、范围与内容1.清查对象:深圳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清查的主要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行业类别和规模,汇总、测算普查区域内的普查对象、行业类别及所需各种普查表格的数量。3.农业源种植业的清查以街道为单位填写清查表,了解农作物种植情况和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二、如何开展清查1.工业源清查的范围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工业污染源。2.农业源清查范围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中规模化农场、分散农户、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街道填报单位。3.生活源清查范围为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个体户,包括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等;只要属于纳入普查的行业,不论规模大小,均需进行清查登记。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范围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二、如何开展清查(二)清查原则国家普查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深圳市普查办:《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方案》。1.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进行清查。2.以全市统一下发的“清查基础资料库”为基础,以社区为单位或在社区下进一步划分普查小区,逐户登记清查。3.农业源种植业的清查以街道为单位,规模化农场按农场为单位登记。4.清查工作由区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展,通过了解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街道的相关信息,按照污染源类型分别填报相应的清查表格。(三)清查步骤1、清查基础资料准备2、普查业务培训3、普查物资准备4、入户走访清查登记5、数据处理、报送和反馈6、遗漏及新增单位的递补7、质量抽查二、如何开展清查二、如何开展清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1、清查基础资料准备阶段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数据为基础,结合我市统计、工商、地税、国税、环保、水务、城管、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提供的基本单位名录,整理形成我市“清查基础资料库”,并分发各区,作为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的参考依据。1.本次清查的时间定于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月27日。2.抽查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2008年2月3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2、普查业务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入户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前要进行普查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普查员证和普查指导员证,并按照“普查机构所在地区行政区划代码+自编连续码”的原则赋予每个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唯一编码,纳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及“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身份验证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二、如何开展清查二、如何开展清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3、普查物资准备普查员要在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做好调查登记前的物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普查证件、资料袋、《致全省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调查用表、笔、垫板等物品的准备。《致全省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普查证件由市污普办统一制发;清查表由市污普办制定,各区污普办印发;资料袋、笔、垫板等由各区污普办准备。二、如何开展清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4、入户走访清查登记(1)结合各区实际,按社区或在社区下进一步划分清查小区,明确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负责区域范围及清查对象。(2)在入户清查之前,按照“清查基础资料名录”。普查员在进入清查小区后,应在区域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的配合下,对清查小区内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清查对象逐一登记造册,进行拉网式筛查。(3)要明确清查小区的范围和界限,避免小区交界之间的漏查,普查员要按照市污普办下发的“污染源普查分区图”沿交界处实地勘察,从小区交界处开始清查。(4)清查过程中,要重点核查变更、消失或新增加的单位。二、如何开展清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5、数据的处理、报送、反馈区级普查机构要采取交叉作业的方式处理清查数据,清查、登记、审核、录入等各环节做到日清日结;要及时将清查结果录入“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系统”。对清查数据进行核查、剔除重复,形成“污染源普查底册”。“污染源普查底册”作为本地区确定普查对象和筛选详细普查、简要普查的依据。市污普办将各区“污染源普查底册”汇总统一上报至“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二、如何开展清查(三)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6、遗漏及新增单位的增补根据核查结果,按照不重、不漏、不错原则,对清查时遗漏的单位进行增补清查工作。二、如何开展清查7、质量抽查各地普查机构,对各类清查表应当采取交叉作业的方式进行审核、登记,剔除重复。严格的质量控制二、如何开展清查(四)清查工作的组织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清查工作方案的编写、对区级普查机构清查结果进行质量验收,区级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区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具体清查工作由区级普查机构负责。1.农业源的清查由各级普查机构中的农业组负责。2.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所属污染源的清查工作,由其所属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3.医疗机构的清查由各区普查机构协调各区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二、如何开展清查(六)清查工作的几点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区域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结果要与“广东省污染源清查系统基础数据库”进行核对,重点核查变更、消亡或新增加的单位。2.清查时普查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3.普查员清查时要告知清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清查对象如实提供信息。4.普查员有权查阅清查对象有关的统计和排污申报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5.普查人员对清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二、如何开展清查(七)试点地区清查经验分享1、准备工作清查方案:明确清查目的、清查内容、清查的原则和方法、对普查员在清查过程中的要求.准备资料:清查方案,行政区代码、清查表填报说明、普查行业类别、行业分类名录、危险废物名录等资料。在基本确定清查对象为普查对象时,可以同时送达宣传资料,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以及约定上门普查时间,普查对象所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等。二、如何开展清查(七)试点地区清查经验分享2、清查员的选配(1)清查员的来源:主要来源于环保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监察支队;有的吸纳少数工商人员;有的吸纳部分环保助理;有的吸纳部分乡镇环保助理和部分街道环保助理;建议要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工作人员等。(2)清查员的素质要求与数量配备:清查表格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清查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要求也不必过高,关键是选拔的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数量不需太多,一般低于普查员配备数。二、如何开展清查(七)试点地区清查经验分享3、划分清查小区清查小区划分有的从相关部门或政府网页上取得相关资料,有的由普查员实地勘查后明确地界、范围;有的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以区、乡镇行政区域为地理界限;有的由于所辖区域较小,主要以街道划分进行清查。划分工业源普查小区:一是县级以上的工业园区可以为一个普查区,视普查对象的数量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二是其他工业源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视具体情况划为一个小区或若干小区。划分生活源普查小区:建议以行政村或者居委会为基本单位,视工作量大小,或单一或合并若干村(居)作为一个普查小区。二、如何开展清查(七)试点地区清查经验分享4、拉网“地毯式”走访,做好登记造册清查小组按照已划定的清查小区拉开“地毯式”走访确认,对于名录中有、也存在的单位进行核对;名录中没有而清查中发现的单位,要进行增补,逐项填写相关信息情况,确定是否纳入普查,是要详查还是简查;名录中有但已不存在的单位,落实原因,做好记录。经过清查、审核,做到不重不漏,最终形成污染源普查底册。(七)试点地区清查经验分享5、加强审核,做好补漏去重工作(经验)初级审核:普查人员在清查后进行签字认定;二级审核:县(区)机构确认后加盖公章;三级审核:上级普查机构抽查,抽查率5-10%。抽查方式主要是通过亲临现场进行审核,核实污染源分类(填报的清查表格种类)是否正确,清查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有无漏填、缺填等,并以书面形式报出清查确认书。清查结果要与“清查基础数据库”进行核对,重点核查变更、消亡、新增单位。二、如何开展清查基本信息清查企业是否产生重金属、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废物将来是否要详查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重污染行业重点工业污染源范围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38个小类);3、重点行业规模以上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全部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4、以下行业中有电镀、熔炼、喷漆工艺、使用的原辅材料中含有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或有危险废物产生的规模以上的产业活动单位:金属制品业(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6)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C37)重点工业污染源范围三、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清查和普查的区别:清查是普查的基础,是所有国情调查的必备环节。清查质量优劣决定普查工作质量的优劣。普查需要的一些详细信息留待普查再去做。2.不列入普查范围(行业)的也不列入清查。但是清查的时候不分规模全部填表。3.清查的最终结果就是界定清查对象是否纳入普查和填哪张表。4.清查表不要求清查对象自己填报和盖章,由普查员写,必要时可由业主确认一下。一般工业污染源范围除《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中所列重点污染源外,其他工业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均为一般污染源。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属于详查的重点工业源。三、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清查区域1.工业源、(第三产业)生活源清查包括所有区域,包括乡镇(村庄和集镇);2.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表(405表)的清查范围是设区城市的区(指区本级行政管辖的城市地域)、县城(县级市)(指的是县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所在地)、建制镇(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所在地,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三、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普查对象的确定1.普查对象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具体的规定在工业源普查将会详细说明。2.清查对象的生产状态(停产、关闭等)及规模,行业类别,是否有危废产生,重金属、放射性物质排放等确定是工业源清查的关键。有些行业类别很难界定。按其07年实际生产情况的主要产品界定行业类别。3.包含的重点行业内的国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是重点污染源,填详查表。三、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不纳入普查要说清原因1、不在普查行业范围;2、到2007年12月31日以前新建调入试生产、试运行,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天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本次普查;试生产末通过验收且事实排污累计不足30天的建设项目,不纳入普查;3、在2007年度停产的,纳入普查;4、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普查;三、清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5、小五金制作、打金店、美工店等几乎没有污染的小手工作坊可以不纳入普查。6、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不单独作为普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