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为保证本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优质、文明、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淮安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经理仲伟清(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施工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一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予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操作证书,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必须及时清退出场,并给予施工队长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整个施工队全部退场;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于、易货或其他方式转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消防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同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督查人员的检查、整改要求和处罚;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得发生机损及人员伤害事故,安全事故为零目标;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各施工队必须让参与施工的人员及时办理合同时效内的工程保险。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承担各自的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四、合同时效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WSNJ-DX-HD1项目部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公司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项目部经理仲伟清(以下简称甲方)与总工室(以下简称乙方)按下列条款所列内容签订安全及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目标内容1、水上安全:工程船舶、交通艇不发生沉船、翻船等重大水上作业和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作业、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不超过2000.00元(含机械设备责任损失事故)。2、内部生产安全:无人员伤亡事故;无触电溺水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偷盗、失窃案件;日常巡查、安全检查正常。3、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台帐记录齐全,活动组织网络正常,各类安全报表资料、总结准确及时。4、根据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及防范措施,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5、严格按指挥部、监理组、公司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专题活动,提高管理效力。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3、组织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三、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对项目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总负责。3、在组织编制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公司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执行;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负责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及审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5、编制、审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和教材,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进行监管和指导;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落实施工安全的强制性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指导施工队安全技术工作的开展,调查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7、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四、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止。五、抵押奖惩办法1、金晓雷为乙方第一安全责任人,责任书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抵押金2000.00元(贰仟元整),在责任书签订一月内交项目财务部。2、全面达到所签责任书目标要求,项目部将全额返还抵押金,并在考核年度内给予抵押金100%的奖励。3、所列条款中,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责任书限额的30%以内的,其他全部达标,只返还抵押金不予奖励;一次超过限额的30%以上或累计超过50%的,抵押金不予返还。4、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发生经济损失和经考核有其他不达标项目,抵押金不予返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除给责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部与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各部门、施工队必须逐级签订责任书。6、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WSNJ-DX-HD1项目部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公司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项目部经理仲伟清(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全部(以下简称乙方)按下列条款所列内容签订安全及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目标内容1、水上安全:工程船舶、交通艇不发生沉船、翻船等重大水上作业和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作业、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不超过2000.00元(含机械设备责任损失事故)。2、内部生产安全:无人员伤亡事故;无触电溺水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偷盗、失窃案件;日常巡查、安全检查正常。3、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台帐记录齐全,活动组织网络正常,各类安全报表资料、总结准确及时。4、根据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及防范措施,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5、严格按指挥部、监理组、公司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专题活动,提高管理效力。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3、组织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三、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全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施工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部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负责施工现场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和脚手架的搭、拆使用安全;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参与安全技术交底。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施工队安全技术工作的开展,调查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7、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8、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9、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10、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四、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止。五、抵押奖惩办法1、潘亚军为乙方第一安全责任人,责任书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抵押金2000.00元(贰仟元整),在责任书签订一月内交项目财务部。2、全面达到所签责任书目标要求,项目部将全额返还抵押金,并在考核年度内给予抵押金100%的奖励。3、所列条款中,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责任书限额的30%以内的,其他全部达标,只返还抵押金不予奖励;一次超过限额的30%以上或累计超过50%的,抵押金不予返还。4、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发生经济损失和经考核有其他不达标项目,抵押金不予返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除给责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部与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各部门、施工队必须逐级签订责任书。6、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WSNJ-DX-HD1项目部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公司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项目部经理仲伟清(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按下列条款所列内容签订安全及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目标内容1、水上安全:工程船舶、交通艇不发生沉船、翻船等重大水上作业和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作业、交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次不超过2000.00元(含机械设备责任损失事故)。2、内部生产安全:无人员伤亡事故;无触电溺水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3、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台帐记录齐全,活动组织网络正常,各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