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建设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火电建设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O.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基础上,制定《火电建设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本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适用工程的范围包括:①燃用天然气、水煤气、高炉煤气、轻油、重油、原油;②机组组合形式涵盖单轴和多轴形式的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1.0.2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前其他各个阶段(包括首次、土建、余热锅炉水压试验前、汽轮机扣盖前、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的质量监督检查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执行。1.0.3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参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并网发电、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1.O.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人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1.O.5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机组投产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1.0.6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7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1.O.8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1.0.9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令[2000]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标[2006]102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2]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3]3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5]543《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889—2004《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GB50205—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最终版。有关国家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制造厂标准、合同技术协议、制造厂质保书、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图纸,监造报告和设计、调试、监理有关文件、纪要、变更、会谈、洽商等。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技术条件3.0.1启动验收委员会已成立。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3.O.2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应投入的设备和工艺系统及相应的建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且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问题。3.O.3机组和公用系统的分部试运已基本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应投入的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才具备调试条件的除外),已按规定经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合同规定由制造厂负责的单体或单机试运项目已调试完毕,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监理和生产单位验收、签证完毕。3.0.4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对机组启动调试的前期工作和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调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签证完毕。3.O.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设施及其监测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完毕,具备调整试运条件。全厂消防水和泡沫灭火系统已投用,并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投用的书面文件。3.0.6生产用电梯安装完毕,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已经取得地方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3.O.7与电网管理部门有关机组上网、调度的合同和协议等已签署完毕。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已满足。3.O.8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符合《调试验标》和《启规》的相关要求,具备整套机组生产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条件。3.O.9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形成的各类工程管理和技术文件、资料按规定自己分别收集齐全、整理完毕。3.O.10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方案、措施已经编制完成,审批手续完备。3.O.11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本阶段工程质量预监检,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3.O.12按《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规定,工程质监站已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已经处理完毕。4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4.1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4.1.1.2规范地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资本金制等工程建设五项制度。4.1.1.3对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设备监造各单位以及设备订货等方面工作均实施了招标投标制度。各类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齐全。4.1.1.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转有效,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各项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实施有效。4.1.1.5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关于施工、调试等各单位移交资料的管理办法已制订,档案案卷构成的要求已明确。4.1.1.6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4.1.1.7无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4.1.1.8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相应建立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标准及办法等能有效实施。4.1.1.9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全部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4.1.1.10协助试运指挥部按《启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机组启动试运的组织分工,工作制度和调试计划及技术标准已经制订并落实,符合《启规》和《验评标准》的规定。4.1.1.11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审批。4.1.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2.1本单位的资质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相符。4.1.2.2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承担的设计项目相符,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施工现场设计代表的工作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4.1.2.3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等文件审批手续齐全、规范、及时。施工图交底记录完整。4.1.2.4设计变更或技术洽商在施工图中有明确的标识,为竣工图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4.1.2.5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制造厂或供应商的行为。4.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3.1本单位的资质与在本工程承担的监理项目相符。4.1.3.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工程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4.1.3.3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有效,并与其承担的任务相符,责权明确、落实。4.1.3.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工作程序的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4.1.3.5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批及时,手续规范。4.1.3.6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检和施工及调试技术交底。4.1.3.7按规定参加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开箱检验,且记录齐全、清晰。4.1.3.8经过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分包队伍)和调整试验单位(含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行为。4.l.3.9对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特殊工种审核,其资质、资格符合规定,均持证上岗。4.1.3.10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记录齐全、清晰、规范。4.1.3.11按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完成施工和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及时、签证规范,验评结果统计齐全、准确、规范。主体工程的监理单位对机组全部已完成的施工和分部试运项目质量验评结果统计、汇总完毕,且齐全、准确。4.1.3.12质量问题台账完整、清晰。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内容明确、整理有序,并管理闭环。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配合相关单位已及时处理。4.1.3.1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4.1.3.14对处理完的在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经验收完毕。4.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4.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4.1.4.2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与企业资质相符。4.1.4.3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有效运行,并能持续改进。4.1.4.4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4.1.4.5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现场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4.1.4.6项目

1 / 1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