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存在价格歧视基本概念不清垄断事实未查明全球行情未吃准缺少新闻素养电信行业员工的微博: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信系:掌握骨干线路资源、出口带宽›广电系:掌握内容播控权RouterSWITCHRouterRouterSWITCHSWITCHTerminalBGroupTerminalATerminalC上海电信广东铁通DedicatedInternetAccess接入网传输网骨干网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网间结算›一是通过国家交换中心节点互联,其他网络以1000元/月/M的价格结算;›二是各网络与中国电信或联通直接接入,结算费用自行协商。网间结算价格›两大运营商卖给铁通、广电系统等ISP运营商等属于第一类客户的结算价格一般都高达100万元/G·月以上,›对于其他不构成竞争威胁的第二类客户公司的专线接入结算价格则一般只有30万元/G·月流量穿透电信的反流量穿透›8月12日至9月9日,短短27天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用户拒绝缴费,并已有28210用户面临退网。第一,此次发改委针对中国电信、联通的反垄断调查是否促进了中国的法治进程?第二,在此次事件中公民的政治参与表现如何?第三,在中国,国家、利益集团、公民社会的现实关系如何考量?反垄断的里程碑?劈向国企的反垄断第一剑?不管发改委开展此次反垄断的调查的背后动机何在,此次反垄断调查的最终受益者并不是消费者,而是中国移动(铁通)、广电系统以及其他ISP公司。与普通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背后利益集团的利益争夺战工信部规定›各电信运营商之间必须互联互通›其他运营商在与电信、联通互联时,需要向两大运营商支付网间结算费用›结算价格1000元/月·M=100万元/月·G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是市场领域,而不涉及行政领域即使中国电信、联通的宽带接入市场份额仅有10%,他们仍然拥有对其他ISP公司的定价权。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公司已经与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充分沟通,或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发改委针对电信联通的调查并未停止,否认“和解”一说。电信联通的一些做法可能惹怒了发改委,导致反垄断的调查不会和解,而是“从重处罚”。有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与国家发改委和解,电信联通垄断案调查将中止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电信联通承认价格歧视,申请中止调查,将提速降资费发改委称已收到中止反垄断调查申请,正依法审理在两家公司的声明之后,广电总局科技司一位官员接受采访称:“电信和联通这次声明中提到的规范专线接入资费标准,降低用户宽带价格,提升接入速率是好事。国家发改委的调查不应因此而停止,因为电信和联通过去的垄断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应该受到处罚。不希望看到这次调查以三大运营商内部摆平而告终。”(21世纪经济报道)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广电系以及电信系两大利益集团,以公众利益为大旗和掩护,以反垄断法为武器所开展的利益争斗的活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政策的调整以及制度的更改在很大程度上是各利益集团力量博弈的结果公众力量的增长利益集团的分化程序的意义大于结果的意义关注事件本身的情况进展;将电信垄断话题结合自身的生活体验进行发挥。消费者权利——公民权利利益集团与国家、公民社会的利益并不统一利益集团将影响公众意见视为影响国家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公民自我权利意识的提高公民自我政治期望的提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