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授课教师:黄娟•联系方式:1387130319211871765@qq.com•教材:刘天善、张力主编,《经济法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2月第四次修订。教学目的和教学重点教学目的:•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了解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掌握代理、债权、诉讼时效的基本知识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教学内容1.1经济法概述•案例1•2009年11月,腾讯和搜狗因拼音输入法分别在两家法院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2010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定被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法院指定的方式刊载消除影响的声明、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及合理支出四万元。•基本情况:被告以《中国桌面软件发展研究报告简版2009年》为依据,在各个渠道中对其软件使用了“当前网上最流行、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搜狗输入法在词库的广度、词语的精准度、高级功能、易用性设计、外观上远远领先于其他输入法”等宣传内容。但是该统计报告对统计的对象、地域范围、时间跨度、统计方式以及分析方法等均未给予充分说明,加之并非权威机关作出,原告据此将被告输入法描述成本领域最好的输入法软件,属于虚假宣传,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告在搜狗拼音输入法中设置了“搜狗输入法管理器-输入法修复”进程,该进程会对QQ拼音输入法自动启动,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进行“修复”,导致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被删去。其输入法软件中设定的相应设置阻碍了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易对相关公众产生误导,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2010年6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定腾讯停止提供涉案“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下载服务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其涉案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在腾讯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2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3.1万元。案例2•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王老吉凉茶之所以有红罐绿盒之分,是因1997年起到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先后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鸿道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后鸿道集团又将该商标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可是,在2002年和2003年,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200万港元后,先后签署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个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根据仲裁的结果,两个补充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至2010年5月2日已终止。而2010年5月2日后,鸿道集团继续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的行为已属侵权。1.1.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和管理经济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1.1.2经济法的渊源宪法——全国人大—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渊源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渊源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定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法委会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或协定•法律解释•判例1.1.3我国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加强宏观调控的法律•社会保障法律1.2经济法律关系1.2.1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以得到法律认可为前提的。案例3英国最富流浪汉“帐篷之家”值400万英镑英国71岁老流浪汉哈里·海洛维斯在当地空置多年的艾斯隆庄园后花园内搭了一顶帐篷,在那儿寄居了21年。后来,一个中东亿万富豪花1600万英镑买下了艾斯隆庄园,并计划将它改建成一座价值1.3亿英镑的世界最昂贵豪宅。然而,由于流浪汉哈里已在这座庄园的花园中寄居了21年,他受到了流浪汉权利法的保护,可以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帐篷中,艾斯隆庄园的新主人没有权利将他驱逐出去,只能被迫和他做邻居。一无所有的哈里如今已经成了英国最富有的流浪汉,因为他的“帐篷之家”所拥有的那块土地价值高达400万英镑。流浪汉哈里·海洛维斯的“帐篷之家”与计划中的“世界最贵豪宅”。1.2.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特点: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具有相应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范围: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1.2.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行为: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智力成果: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脑力劳动成果1.2.4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经济权利: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包括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工业产权、债权、其他权利。•经济义务:指经济法主体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例: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A.某市财政局B.某研究院C.某公司的子公司D.公民杨某•例: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经济管理行为B.自然灾害C.智力成果D.战争1.2.5法律事实及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甲、乙公司3月10日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4.15开始施工,由于爆发“非典”未如期施工,重新约定8.20开始施工,又地震发生,再次拖延,双方修改于10.6施工,届时如期开工,05.10.20完工,工程价款全部付清,指出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1.3与经济法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1.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有效要件实质有效要件形式有效要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能不一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对于企业来说: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致,同时产生、同时消灭。•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肯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陈某,15周岁。2011年8月,陈某经母亲同意到商店购买书包,恰逢商店举办有奖销售,获奖券一张并中了一等奖,获奖金3000元。陈父母认为陈某是未成年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属其监护人即父母所有,陈某见状,取了这笔钱去商店购买了一台彩电,价值2888元。当陈某随商店的送货车回家时,其父母声称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同意,拒绝领货。商店则坚持电视机没有毛病,不同意退货。双方遂引起民事纠纷。•问:(1)陈某购买彩电的行为是否有效?答:无效,因为陈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本案中3000元奖金应归谁所有?答:归陈某所有1.3.2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第三人(相对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适用范围•可以代理的行为(没有禁止的都可以代理)•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不能代理的行为:(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3)事实行为(4)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A、甲乙之间买卖进口走私医疗器械的行为B、李某接受甲的委托,以甲的名义代理甲与其代理的另一被代理人乙进行买卖活动C、不满10周岁的小明接受他人赠送物品的行为D、甲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的名义与乙订立合同的行为,甲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做否认表示的1.3.3债权的基本内容•债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发生根据合同行为约定债权(最普遍)侵权行为法定债权“以损害赔偿为内容”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以返还不当得利为内容无因管理以受益补偿为内容1.3.4诉讼时效•概念–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丧失的是一种请求权,而非实体权•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普通/特别诉讼时效–2年–1年: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中止: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适用于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可中止的事由发生时间被限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若发生在6个月之前,又分为两种情形处理:若在最后六个月前中止事由消失的,则不发生中止的法律后果;若中止事由持续到最后六个月之内的,则自最后6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中止,待将来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接着计算6个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010年2月2日,王五走在路上被一骑摩托车的人撞伤,可等他从地上起来时,那人已跑掉。王五共花费了医药费3000元。2月8日,邻居告诉王某那天撞他的人是小六,因为小六前两天又撞人了被当场抓到,小六交待了2月2日也撞过人。2011年1月10日,王五看到小六说你上次撞了我,什么时候赔我钱。小六说我下个星期就给你。但自此以后,王五再也没见过小六,到2011年12月,王五决定去城里法院告他。但第二天山里就下大雪,王五被封在山里整整3个月,直到2012年3月1日路才通,第二天王五就进城起诉。小六在答辩状中说,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请说明你的意见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