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杜绝“三违”现象发生。重点加强对露天开采边坡、机电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检查和管理,严格爆破施工作业现场管理,认真执行爆破施工作业规程、爆破警戒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二、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规化落实好检查的重点和内容,重点是加大对采石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力度。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正常生产前本场所用员工都要进行不少于2天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凡未经复工前培训的,不得恢复生产。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因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爆破班长的职责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3、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退库情况。机械操作工人职责挖掘机和装载机驾驶员职责:1、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严格按照矿区作业规程标准执行。2、爱护机械设备,勤保养、检修保证车辆完好;3、认真做好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按照正常的作业程序作业。严禁盲目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4、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和《矿山法》做好本职工作。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制度1、检查是否严格按审批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2、检查边坡滑坡和浮石滑落危险;3、检查安全通道阻塞情况;4、危险区边界上设警戒标志完好;5、检查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6、检查爆炸物品是否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存放,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7、检查用电线路和开关,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8、班组每星期做一次安全学习和安全作业过程总结;9、矿区每月做一次安全知识学习,结合小组总结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表扬先进个人。对安全意识薄弱的进行指点或批评,限时整改。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8、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采石场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任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六、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限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4、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采石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采石场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二、采石场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三、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经济承包中占有重要比重,纳入经济管理轨道。四、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兑现。五、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必须严格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扛杆作用。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制度1、检查是否严格按审批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2、检查边坡滑坡和浮石滑落危险;3、检查安全通道阻塞情况;4、危险区边界上设警戒标志完好;5、检查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6、检查爆破物品是否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存放,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7、检查用电线路和开关,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8、班组每星期做一次安全学习和安全作业过程总结;9、矿区每月做一次安全知识学习,结合小组总结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表扬先进个人。对安全意识薄弱的进行指点或批评,限时整改。民爆物品保管制度一、民爆物品库房必须达标,通过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规定贮存量。三、雷管箱必须放在货架上,炸药应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少于1.3m,货架与墙壁不得少于20cm。四、放导爆管理炸药的货堆高度不超过1.6m。五、库区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必须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燃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六、库区严林无关人员进入,应加强巡逻防范,库区内的消防设备、通信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随时保持良好装态,并坚持每月检查一次。七、对新贮进的民爆物品应检查其包装情况,并建立领发、回收流水登记,每日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对变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民爆物口,不得发放使用,应造册登记,及时报告公安部门预以收缴销毁。民爆物品的贪用应遵循出厂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使用。八、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湿度和温度,检查库房情况况,发现潮湿结块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九、库区必须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民爆被盗被抢、丢失、爆炸情况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调查有效处理。爆破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专职爆破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制度。二、爆破员下班后,应将乘余的爆炸物品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或转借他人,清退回库后,保管员和爆破员必须双方签字认可。三、当班或代班的班组长、安全员对本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登,徇私舞弊。四、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时,要根据放炮指示和要求做出计划用量,得到领导批准后,方可凭领用凭据向保管员领取爆破器材,保管员审查后,按领导批示的数量进行发放,不能多发,也不能少发,无领导批示的保管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五、未经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不得将自己的民爆物品转交无证人员作业使用或代为保管。六、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后,不得中途停留或让人转捎转带,更不准乱扔乱放,要直接送到地点,不被雨淋和阳光曝晒、地势较高的地方。七、爆破员违规作业和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处吊销其《爆破作业证》,三年内不得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领取并保管当日使用的爆炸物品,严禁让他人代领、代管。对当天(或当班)使用乘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退库,不得随处存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三、携带爆破物品必须装入作业箱,严禁一人同时携带起爆器和爆炸器材。四、装配雷管、炸药、导火索时要严格操作规程,确认无违规现象时,安全装炮、装药。五、在爆破作业时,要听从爆破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但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立马报告负责人。爆破员有权拒绝执行各种违章指挥。六、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并要将乘余的爆炸物品如数退回爆破器材库。七、如遇意外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调查和处理。八、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库管员岗位职责一、熟悉、掌握所保管的民爆物品的性能、性质等。二、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推放,单一库房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炸药、导火索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三、严格按照民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退立台账,做帐物相符,对违反规定将爆炸物品出入库的,有权拒绝发放和入库存放。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保杂物。严禁将其他危险物品存放在仓库内。五、发放炸药、雷管和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严格挤压、撞击、摩擦、抛扔及混装。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记录、妥善保管。六、经常检查库内并做到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超过35℃七、库区和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将本人保管的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严格委托人他人代班;严禁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留宿。八、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教育: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程;2、制定并组织实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定期组织全生产检查;4、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措资金,提高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5、开展安全教育,评比表彰等安全活动;6、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及处理职工伤亡事故;7、建立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及档案资料。培训制度:1、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应经内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矿山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培训资格单位进行。2、矿山特种工作人员培训能力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的知识和技能要求。3、具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4、每年进行选送优秀职工进行系统安全知识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