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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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还存在违规决策,个人或极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有的部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经常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根据集团公司2016年印发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局党办98号文)的通知,公司党委、公司领导在筹建阶段就非常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现将实施细则向大家做一个宣贯,希望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总则第一章“三重一大”制度的内容和范围第二章决策形式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四章决策执行与监督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七章•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国铁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党委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坚持按职责权限集体决策:1、根据《公司章程》、《党委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集体决策。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2、所属各单位党工委(部门)、项目经理部办公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集体决策。•坚持民主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是指按权限管理的领导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主要范围包括:•1、管理权限内的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2、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考核和奖惩;•3、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职务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4、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评定、奖励等。•5、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的聘任。•6、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超过企业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1、预算外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事项;•2、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事项;•3、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形式及责任分工明细表类别序号具体事项决策机构责任部门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的确定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党委会党群部或综合办2单项或单笔资产损失超过10万元的资产损失核销;单台原值超过50万元且净值达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剩余价值超过20万元的批量物资以及所有不动产的抵押和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设备物资部3年度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党委会经营开发部4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党委会财务部5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党委扩大会综合办6企业内部机构、岗位、人员设置调整方案党委会人力资源部7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党群部综合办8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扩大会安质部9企业重要信息的披露和发布党委会综合办“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形式及责任分工明细表类别序号具体事项决策机构责任部门重大事项决策10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党委会经营部财务部11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五险二金”提缴制度的调整以及其他涉及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人力资源部12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群众工作的重要决定和重大部署;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和重大举措;党群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维护企业稳定的重要问题。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党群部或审计监察部13工程项目管理大纲的审定;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党委扩大会工程部14施工生产经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的制定;施工任务的分割、分配、调整党委扩大会工程部15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经济管理部16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出工作部署;党组织工作责任目标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办法和举措;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党群部“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形式及责任分工明细表类别序号具体事项决策机构责任部门重要人事任免17管理权限内的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党委会人力资源部18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考核和奖惩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19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职务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党委会人力资源部20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确定,上级表彰先进典型、各类会议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和推荐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党群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21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的聘任党委会人力资源部22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事关职工利益的工资、奖金等福利的分配方案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人力资源部23本单位做出的奖励决定,各项包保责任合同的兑现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人力资源部“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形式及责任分工明细表类别序号具体事项决策机构责任部门重大项目安排24重大投资项目、融资项目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经营开发部25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党委会财务部26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党委会经营开发部27技术开发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党委扩大会工程部28重要机械设备购置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物资材料供应厂商的选择及价格确定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设备物资部29BT、BOT类重大合同签订及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党委会经济管理部30施工队伍的选择、调整与清退,分包单价的确定,分包合同条款的审定;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经济管理部31各类合同的调整、变更党委扩大会经济管理部31重大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引进课题的确定党委扩大会科技部32征地拆迁中的重要问题党委扩大会综合办“三重一大”主要事项决策形式及责任分工明细表类别序号具体事项决策机构责任部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33单笔支出超过2万元的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财务部34对外工程款、劳务费、租赁费、物资材料款的结算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财务部、经管部、设备物资部35一次性支出超过2万元的非生产性资金的使用党委扩大会综合办、财务部36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较大额度残余物资的处理党委扩大会财务部37本单位做出的奖励决定,各项包保责任合同的兑现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38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理资金使用党委会安质部、财务部39年度内部风险自我评估及分析控制报告党委扩大会财务部(一)方案论证准备(三)会议讨论表决(二)领导沟通协商(四)决策备案备查1234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需做出临时处置的,主要领导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非紧急情况,“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议案提出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分析,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听取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并进行法律风险审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党委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前的考察准备。(一)方案论证准备(二)领导沟通协商决策方案提交会议研究前,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经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上会研究。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提交会议决策的书面议题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熟悉议题材料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问题,不得临时动议。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形成决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做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讨论与出席会议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三)会议讨论表决•对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承办部门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和列席人员、记录人等基本情况;主要议题及决策事项;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和表态;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主要分歧意见;会议最终形成的决议。会议决策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四)决策备案备查负责执行决策的责任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质量标准和进度。需经上级审批的事项,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形成会议决议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党委(纪委)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责任部门,将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半年抽查、全年考核和巡视督察监督,形成专题报告。各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会议决策的承办部门,即党群工作部和综合办公室为执行决策的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及完成时限,并对决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办。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公司党委(纪委)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责任部门,将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半年抽查、全年考核和巡视督察监督,形成专题报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当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公司党群部、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应当通过巡视监察、干部考核、内部审计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落实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责任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负总责。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给企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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