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3.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4.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5.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7.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8.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9.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10.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11.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12.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13.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2.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4.审查和验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6.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7.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8.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9.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规定。10.监督班组上的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对工程项目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认真编制其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的工人都应签字,履行签认手续。3.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5.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8.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9.同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11.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劳务部门、专业承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对职工(含外包队工人)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队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3.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4.参加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也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定期检查一次,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一次,项目部一周(不超过10天)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应坚持日巡回检查,班组组长,要做到上岗前及下岗后的岗位作业点检查。检查要有领导、技术人员、安全员、工人参加,要边查边改,立足于整改。各级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各职能部门都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2、以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检查依据,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现防护标准化。在检查中应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评分表,按标准评分。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通知书,并有签字、复查。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坚持“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如有危机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4、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写出通报。经常性检查,及其它类型的检查可下发通报,填写整改建议或通知。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在企业中,伤亡事故大部分出在生产第一线,所以,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职责有所规定,是保护职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只有保护好自己是最有效的。2.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3.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4.听从安全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劝阻、纠正他人违章冒险蛮干。5.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所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7.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险情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和规章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1、电工2、架子工3、爆破工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5、电(气)焊工6、起重工7、司炉工8、塔吊司机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11、信号指挥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习考试情况等记录。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一、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逐级报告领导,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同时,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和财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二、事故调查制度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4、写出事故报告。三、事故处理制度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2、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3、事故积累的资料不仅是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生产、设计、科研、施工清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资料。目标管理1、伤亡控制指标:死亡为零、重上为零。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2、现场达标率100℅3、创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鑫基建筑十五分公司组织结构图项目经理李辉石坤庄土建工长王建欣技术负责人水暖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试验员电气工长放线员杨春庆肖泽恒冯维阔刘凤聂宝刚李洪海宋进勇采购员赵耀荣主管经理朱明谨材料员材料员宋进勇材料员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本工程系中国航天七三一医院综合楼,由北京市鑫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公司承建,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云岗镇。总建筑面积6000㎡,本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层高-3.9米。2.工程安全难点分析(1)场地较小,又是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是问题之一。(2)外装修人、料兼用脚手架,安全检查是关键。(3)安全问题是临时用电,机械繁多,塔吊施工是重点。(4)室外双排架安全及防护,做好外架的防护是关键。(5)吊装运输安全要落实到人。(6)塔吊施工防高处坠落,放跌落是关键。(7)施工队多,人员复杂,现场管理是难点。3、工程安全重点部位(1)安全保护(2)手脚架塔设与拉结(3)垂直运输(4)现场临时用电(5)机械设备进场使用装、拆管理。二、相关文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393号2、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JO580-8)6、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