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工程招标投标概论教学目标:了解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及招标投标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招标文件的编制;熟悉工程招标的范围、方式、方法、条件、基本内容和要求,以及施工招标文件、标底的编制原则、组成、注意事项,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及方法;第一章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工程招标第三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四节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第五节开标、评标和定标第六节工程施工招标案例第一节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1.定义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信,发布招标采购的信息与条件要求,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对投标竞争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科学比较和综合分析,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合同,以实现节约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2.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①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②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实现投资效益;③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机制与运作程序,有效杜绝不正之风,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公平。3.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1)公开原则。(2)公平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投标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1.促使建设工程项目按程序办事,克服混乱现象2.保障国有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3.促使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4.促使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三、我国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制度1.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2.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职权划分3.国家发改委负责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检查4.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的规定第二节工程招标一、建设工程招标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招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4)国家融资的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6)以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7)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方法1.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单位应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定的公众媒介(报刊、广播、电视等)发布招标公告,愿意投标的单位(设计院、监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等)都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都可参加投标。(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即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信息资料,选择并邀请有实力的投标单位来投标的招标方式。一般邀请5-10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最少不得少于3家。2.建设工程招标条件(1)已经履行审批手续。通常包括:①立项批准文件和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②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③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2)工程所需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工程项目招标基本内容及要求根据内容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2)招标阶段,也是投标单位的投标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3)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1.确定招标方式2.标段的划分(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②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③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三)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及程序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2)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最新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3)合同协议条款,包括合同文件、双方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和设备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5)技术规范,主要有工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现场施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6)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7)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8)图纸及勘察资料。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1.勘察现场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2.召开投标预备会(六)建设项目投标1.投标前的准备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3)投标报价;(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七)开标、评标和定标在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开标、评标和定标是招标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只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标、定标,才能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从而顺利进入到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第三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一、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一)首先要确定招标人和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货款组织的要求(三)应公正、合理地处理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四)招标文件应正确、详尽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五)招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要力求统一,避免各份文件之间的矛盾二、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投标邀请书、。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投标书和投标书保证格式、补充资料表、合同协议书及各类保证等。三、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的事项第四节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一、标底的概念标底是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或地方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定额所编制的工程价格。二、标底的编制原则和依据1.标底价格编制的原则2.标底价格编制的依据三、标底的编、审程序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1.工程标底的编、审程序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直接费单价(或称为工料单价法),仅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形式:(1)工料单价。单价仅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故又称为直接费单价。(2)完全费用单价。单价中除了包含直接费外,还包括现场经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全部成本。(3)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或者包括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3.编制标底价格需考虑的其他因素(1)标底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因素有所反映。(2)标底必须适应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有所反映。(3)标底必须适应建筑材料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考虑材料差价因素,并将差价列入标底。(4)标底必须合理考虑招标工程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范围等因素。(5)标底价格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的工程发承包模式,确定相应的计价方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第五节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是指到了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在有投标人和监督机构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主要内容的过程。二、评标1.评标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3.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4.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三、定标所谓定标,就是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名)中最后核定中标人的过程。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