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深化改革对国防通信的影响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阐述了国防与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本文以此指导思想为基础,结合我国电信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及目标,结合国外电信改革的成功经验,论述电信行业深化改革对国防通信的影响及对策。一、引言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这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的总体战略性要求,也是推进新世纪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这一论述从根本指导思想上阐明了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第一,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贯彻和体现。第二,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求我军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的生产力成果,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第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先进思想文化武装官兵,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与时俱进地发展军队文化建设,体现了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军队文化建设的时代性。第四,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我军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崇高的职责。具体表现在:要确保打得赢、不变质,完成好历史使命;要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打高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在军队建设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形势下,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所有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具体体现。国防与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对国防通信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适应国家交通战备行业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而电信行业改革与国防通信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电信行业深化改革将会对国防通信产生深远的影响。二、电信行业的改革发展历程解放以来我国的电信行业基础薄弱,出于国家安全和国防通信的需要,电信行业由国家专营,一直是由国家邮电部所属的电信总局领导并管理全国各地的国有电信局。九十年代初,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强电信领域的竞争,在国务院的支持和组织下,1994年由电子部、铁道部、中国石化等单位发起,组建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几乎与此同时,为了适应金融、证券行业对于数据通信的要求,由电子部组建了中国吉通通信公司。1998年,适应国家新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国务院的职能和组成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面向市场的国有企业从所属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分离,成立了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归属国务院的企业工委,其经营结算面向国家财政,只同信息产业部保留行业管理的关系。1999年开始,中国邮电总局开始重大改革,即俗称的纵切,中国电信总局一分为四:成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国信寻呼公司,稍后,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国信寻呼并入中国联通。为了加强竞争,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电信行业的新形势,提高电信行业的经营业绩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批准,2002年中国电信一分为二,成立了北方网通和南方电信。2004年中国铁通集团成立,隶属于国资委。此外,由上海电信、广电部和美国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合作,组建了中外合作的电信公司。目前我国电信行业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从1989年到2002年,我国电信业务总量和公众电信网的资产分别增长35倍,年均增长率达到43%,是同期国民经济(GDP)增长率的4倍多。公用电话网规模扩大15倍,电话普及率从1%提高到30%,传输实现了数字化,全国的八纵八横的光纤骨干网络和省级光纤骨干网络均已完成,发达地区的光缆已经铺设到了乡镇。根据2004年4月的统计资料,目前我国固定电话的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85亿户,移动电话的用户数量达到2.96亿户,都位居世界第一位。电信行业的改革历程同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也为国防通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三电信行业改革的目标电信行业改革一直是深受关注的话题,而电信行业改革的目标是受电信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电信行业运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服务贸易性——电信行业的服务不是以有形的物品形态进行交易,而是提供信息的交换和通信的服务;外部经济性——电信行业的经营为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高于其自身在服务中取得的经济效益,因而电信行业的服务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以及对国家安全社会的发展起到诱导和促进的作用;普遍服务性——电信行业的经营以全社会的各个阶层为服务对象,而且这种服务是以社会同一的基准价格进行的,不因服务对象的社会地位、地域及不同的自然条件而异;自然垄断性——电信行业的经营与经营主体的规模有很大的关系,其规模效益明显,即经营规模越大则经济效益越好。同时,电信行业必须实行全程全网联合作业,通过协议和标准化来实现对社会的服务,在这一点上电信行业极易形成垄断。政府介入——由于以上的原因,加上电信的使用和发展与国家完全及国防通信系极为密切,电信又是一个高投入、大规模经营的行业,因此电信行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多半是国家控制的。由于以上的特征,世界各国的电信行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由国家来经营和垄断的,这在通信经济学上称为电信的自然垄断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突飞猛进,其垄断的特性和地位、与垄断相适应的运营方式和模式有所加强。因此在电信行业的经营领域中,垄断和反垄断之间的斗争也是相当激烈的。美国曾经在八十年代将AT&T公司肢解,将统一的AT&T分解成长途电信公司和若干较小的本地电话公司以打破垄断。由于电信行业运营的特征,例如技术壁垒、资本壁垒、市场壁垒、政策壁垒,加上通信行业与国家安全、国防通信、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和反映国家主权,因此世界各国对于电信行业的行业管理和领导都非常重视。基于电信行业运营特征,电信行业改革的目标就是满足国家安全、国防通信的要求,提高电信企业的竞争水平,推动电信行业的发展,为社会公众创造更多的福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尊重电信行业规律实现有效竞争我国电信行业的改革已见成效,但电信行业的有效竞争还没有实现。从理论上讲,电信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解决所谓“马歇尔冲突”的问题,即平衡规模经济效应和市场竞争效率、促进有效竞争的形成。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分析规模经济成因时,发现了被后人称之为“马歇尔冲突”的问题,即大规模生产带来企业规模经济性,企业单位成本不断下降、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不断加强,结果是垄断的形成扼杀市场竞争、使经济丧失活力。“马歇尔冲突”适用于收益递增(成本递减)的行业,电信行业属于这样的行业。“马歇尔冲突”在电信行业得到了突出的体现,一方面,随着电信网络用户数的增加,单位成本不断下降,由一家企业进行网络运营最为有效;另一方面,由于垄断,企业缺乏竞争压力和自我创新动力,其运营往往缺乏效率、其规模经济收益也不能合理反馈给电信用户。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掀起了电信改革浪潮,实质上都是希望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增进行业活力,改革促进了行业发展、电信用户得到实惠。但2000年以来,世界电信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低潮,反思原因,与电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过度竞争(破坏规模经济性)有很大的关系,目前许多国家也都在调整政策,引领电信业走出低谷。我国电信业改革是在逐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中不断推进的,这符合电信行业的特点和电信业改革的趋势。到目前为止,尽管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局面,但离有效竞争还有相当距离。所以,我国电信业还应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同时应该吸取国外电信改革经验教训、充分尊重电信行业的规模经济性,避免过度竞争,在规模经济效应和市场竞争效率之间寻求平衡。同时,在网络竞争的市场结构下,在理论上确定电信业竞争框架的工作是由拉丰等人完成的。具体讲,他们的结果由二部分组成:首先,他们证明了如果互联互通的价格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如果互联互通价格只与互联互通服务的边际成本有很小的偏离,那么可以实现网络竞争的均衡,或者达到有效配置;其次,在非常一般的条件下,电信业网络竞争的均衡是不存在的。可以说,这个结果是目前电信经济学最重要和最好的结果。其政策意义在于,它不但确定了电信市场的竞争框架,还指出了电信市场的竞争是规制下的竞争,同时给出了对电信市场规制,特别是对互联互通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电信网络竞争均衡不存在的主要原因是非凸性,以及与电信业的最主要经济特征即高额的固定成本引起的规模收益问题,因此一般均衡理论中的阿罗-德布鲁定理不适用,因而产生人们常常提到的市场失灵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负面的结果,但正如阿罗定理不能完全否认公共政策的作用一样,这个定理并不意味着否定竞争,从而维持垄断的市场结构,我们必须从次优的角度看问题,而不是把完全竞争模型作为参照的标准:首先,电信业的本质是既有竞争性的业务,又有自然垄断部分,所以从静态的角度,垄断至少在竞争性业务上会产生规制失灵问题;其次,从动态创新的角度,垄断体制会产生重置效应,即垄断体制下的创新激励低于竞争体制,虽然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激励需要一定的垄断保护,但这种观点并不是否定竞争,而不过是强调动态形式的竞争而已。但另一方面,这个竞争均衡不存在的理论结果也不意味着自由放任,因为这样会产生市场不稳定的问题,表现为价格的剧烈波动和恶性竞争等,除非运营商之间用各种手段进行合谋,这显然将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结果。从逻辑上讲,需要寻找实现竞争均衡或达到有效配置的条件。上述结果给出了实现均衡的具体条件。这个理论结果的政策含义是,在放开最终服务市场价格规制的情况下,通过对互联互通进行规制,可以实现电信网络竞争的均衡。否则的话,会有两种结果出现:或者是在网络不对称的情况下,主导运营商可能拒绝为新进入者提供互联互通服务,或者是在网络对称的情况下,运营商把互联互通作为默契合谋的工具。这个结果非常重要,它是包括美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在放松最终服务价格规制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对互联互通价格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当然,应该指出的是,对互联互通价格进行规制只是达到网络竞争均衡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唯一手段,比如运营商之间自由签订互惠互利的互联互通协议,也有可能实现竞争均衡,但问题是它无法解决前面所提到主导运营商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或者二者合谋的问题。此外,其它研究结果证明,利用双向收费政策也可以消除竞争的不稳定性。这个结果实际上为包括美国、加拿大、中国等国家移动电话实行双向收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很多主张网络竞争的人认为,根本不必对互联互通进行规制,因为最终市场的激烈竞争会限制批发市场的市场支配权利,更重要的是,即使自由竞争存在市场失灵问题,也比规制失灵带来的危害小。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缺乏理论的支持。首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经济垄断甚至私人垄断优于国家垄断;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允许最终市场的非线性定价,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合谋等问题,但它不足以解决互联互通的激励问题,因为假如允许主导运营商对同网和异网通话实行区别定价,就会造成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的彻底崩溃。再比如,在市场不均衡的条件下,一方面主导运营商可能不愿与新进入者互联互通,但另一方面,新进入者为了避免主导运营商的激烈反应,也没有与主导运营商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激烈竞争的动机,所以即使放松所有的规制,也不会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因此,至少在没有找到其它方法之前,对互联互通进行规制仍然是实现有效竞争的关键。当然,从逻辑上讲,不应该放弃寻找其它实现有效竞争的条件,或者从政策角度讲,应该继续寻找其它实现有效竞争的政策手段。第二,加强电信行业监管电信行业有其自身运营的特征,要维持电信市场有序的竞争,促进电信改革目标的实现,增强监管效能,规范行业竞争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显的犹为重要。目前电信行业的监管主要有以下几个弊端:(一)竞争失控。从国内电信市场秩序看,移动电话、IP电话等业务的价格战屡禁不止,资费混乱,同业排挤打压现象突出。电信基础建设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电信市场经营竞争呈现无政府状态,行业平均赢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