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解读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7Part2工作流程Part1政策要点Part3材料报送Part4填表说明Part1政策要点一、国家奖学金(一)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面0.1%)(三)政策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Part1政策要点一、国家奖学金(四)主体资格: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才具备申请资格;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若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Part1政策要点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面3%)(三)政策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Part1政策要点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四)主体资格: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才具备申请资格;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6.申请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排名原则上不超出前3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7.申请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Part1政策要点三、国家助学金(一)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资助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面20%)(三)政策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Part1政策要点三、国家助学金(四)主体资格:1.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4年具备申请资格;2.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适当倾斜。Part2工作流程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1、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Part2工作流程1、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2、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本年度各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1、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Part2工作流程1、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我省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2、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本年度各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3、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后,联合下达本年度各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1-3同步)学校在秋季开学初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各院系成立认定工作小组,院系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评议工作小组。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4、学校在收到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给本校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之后,制定本校的指标分配方案,并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相关表格。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Part2工作流程5、评议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情况进行评议。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6、认定工作小组对各年级或专业的评议工作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认定。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认定后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内容为:标题、学生姓名、院系、班级、学习成绩、举报监督电话、落款时间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将公示名单现场拍照并保存5年以上备查。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9、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国家助学金名单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10、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各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进行评审,并于每年11月5日前将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11、教育部印制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省教育厅印制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报审8、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9、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省中心审核或备案10、省中心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上报教育部材料11、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制荣誉证书12、学校发放奖助学金资金,荣誉证书Part2工作流程12、学校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并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颁发给每一位获奖学生。1、下达我省名额和预算2、提出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3、下达各校名额和预算4、制定本校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填写5、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6、认定工作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定7、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