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7电力监控(SCADA)系统负责实施对地铁供电系统的主要电气设备的实时遥测、遥信、遥控和遥调,从而实现供电系统的远程集中调度管理,提高供电系统的自动化水平。6.8综合监控系统工程重特点点难点及措施监控系统包括综合监控系统及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电力监控子系统,即:FAS、BAS、SCADA。6.8.1综合监控(FAS、BAS、SCADA)系统设备监理工作特点和要求A涉及的专业系统多、设备多,在监理人员配备上要求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由于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结构等,监理人员必须既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监理知识,又要具备地铁其他机电设备监理知识。监理组织架构上需符合专业特点。B综合监控系统涉及的专业接口较多,接口管理复杂,在设计上体现各系统的先进性,在使用上具有可行性和简单性,管理维护上具有简易的操作性,经济上合理性,以及对今后各系统的易拓展性。故要求系统设备在设计和采购阶段,必须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和高性能,人机界面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接口管理上具有可拓展性等。系统专业技术要求高,技术标准高,系统设备制造、施工工艺、技术要求高。这就要求施工和监理各方要有很高的技术管理水平。C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涉及的专业多,施工涉及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多。D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关键工序多、质量控制点多。E综合监控系统在设备制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由于接口多,受其他专业影响大,故设备变更、安装调试工程变更较多。F在系统调试阶段,由于综合监控系统所控设备多,牵涉面广,接口复杂,每个车站的信息采集点包括物理点和信息点达几千个。G组织协调工作量大。组织协调贯穿于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工程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各系统与土建接口的协调、与装修专业的协调、与各相关机电设备安装的协调、与常规设备安装的协调,各施工标段的进度协调,各设计单位的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施工区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等等。6.8.2综合监控工程的重点及措施6.8.2.1设备制造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及措施(1)组织编制综合监控系统制造质量控制点,加强设备制造的质量控制。(2)需要组织对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及编程的工厂进行检查。组织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制造的驻厂检查,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质量控制。(3)组织设计联络和设计审查。审查各子系统及其集成系统的设备选型、控制网络、拓扑结构是否适合当今流行的网络和自动化技术,是否进行结构化、模块化设计,是否考虑了系统的拓展性和可持续性,系统功能是否满足合同技术规范的功能需求。(4)组织接口试验。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接口多,涉及的专业也多,采用的接口规格有硬线接口、通讯接口等,接口规约各不相同。在设计联络确定接口试验内容、方式后,设备供应商必须与相关接口的设备供应商之间做接口试验。(5)组织设备型式试验。设备的型式试验内容必须满足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试验项目应至少包括: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和防电磁干扰试验等,从而保证了EMCS+FAS+SCADA系统设备的适应性,并提高了其他各项性能。(6)组织设备制造(成套)关键工序检查和出厂验收。组织关键工序和成套工艺检查,设备供应商北京和利时公司在完成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的工厂测试后,提交设备自检报告和设备出厂验收申请,监理根据设备工程测试报告审批出厂验收申请,并编制设备出厂验收大纲,组织设备出厂验收。(7)组织供货(运输)和设备开箱验收。监理要根据现场实际安装工期要求,制定设备供应计划,要求综合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按计划供货、包装和运输。监理监控整个供货过程。设备送到安装现场后及时组织深圳地铁公司、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设备供应商现场人员、安装承包商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对设备的外观、数量、型号、规格和原产地等与承包合同进行逐条核对。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短缺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6.8.2.2设备安装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及措施A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控制箱柜的分布以及被控设备信息点的位置是否满足相关合同文件的要求;审核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组织设计单位、总包单位与安装单位之间的设计交底,进行设备安装问题澄清。B在承包商进场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核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令。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能体现系统的设计意图,检查其中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本系统的功能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深圳地铁工程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进场施工条件检查,施工资质审查,施工工器具、测试仪器检查。C进行进场施工条件检查,施工资质审查,施工工器具、测试仪器检查。D对所有布线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审批,严格执行材料进场“三准”制度,并检查其质量证明材料是否齐全。E检查线管、线槽、线缆的连接及接地情况,所有接地点之间的电压差有效值应小于1V,以保证系统布线的安全稳定性和抗干扰性能。F检查线缆(主要为双绞线)和所安装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其系统各种介质必须符合相关的电磁兼容标准,双绞线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气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G对所有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设备如PLC及其相关模块等设备的到货进行开箱检查验收,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检查,是否满足设计和合同技术规格要求。H设备安装阶段,FAS系统现场控制网及到被控设备的控制、信号线缆敷设,经常由于被控箱、柜的安装位置变更,而导致返工发生,所以安装阶段的变更控制是一个难点工作。I由于地铁车站空间狭小,各个专业线管、线槽密集,FAS系统的线缆容易受强电干扰,所以做好抗干扰措施是工程施工的难点。J检查线缆(主要为双绞线)和所安装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其系统各种介质必须符合相关的电磁兼容标准,双绞线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气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K对系统布线和设备安装调试的每一关键工序施工采取旁站、巡视与平行检查,对隐蔽部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L组织承包商进行系统布线各项性能测试包括抗衰减测试、近端串扰损耗测试、特性阻抗和结构回波损耗测试、直流电阻测试、传输延迟测试等。M系统调试、总联调协调。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单系统调试和系统联调以及总联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调试专业多、接口多,协调工作量大。在综合监控系统联调过程中,监理实际上承担了设备总联调的角色。N组织系统设备完工测试。重点把好设备性能、功能关,以求达到合同要求。进一步验证了系统设备的各项性能和功能。O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P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并协助深圳地铁公司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监理负责组织的工程初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深圳地铁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的竣工验收安装合同管理要求,分为安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系统设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6.8.2.3综合监控系统工程监理难点综合监控系统涉及的专业系统多、设备多;综合监控系统涉及的专业接口较多,接口管理复杂;综合监控系统部分设备元配件涉及国际采购,产品标准不同,采购周期长;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施工涉及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多;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关键工序多、质量控制点多;综合监控系统在设备制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由于接口多,受其他专业影响大,故设备变更、安装调试工程变更较多;设备安装阶段,由于设备安装和装修单位多,常规机电的大型设备多,弱电系统的管线容易受强电干扰;在系统调试阶段,不同设备配合调试单位不同,通讯接口多,配合调试的单位多,在调试阶段物理点和信息点的对点调测工作量大;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包括各系统与土建接口的协调、与装修专业的协调、与各相关机电设备安装的协调、与常规设备安装的协调,各施工标段的进度协调,各设计单位的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施工区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等等。6.8.3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FAS)的监理重点和难点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的监理重点和难点是协调工作。6.8.3.1与土建专业的配合在结构物上开孔洞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在土建施工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预留、预埋,必然要进行二次剔凿。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做好与土建施工、设计等单位的事先协调。若不可避免地造成二次剔凿,则应做到避免在梁柱受力部位开孔洞,破坏结构受力;需在墙体地板开沟槽时,尽量减少土建方的修复工作;在踏板、地面、墙面、柱角等部位施工中加强成品保护意识。6.8.3.2与通风专业的配合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协调通风专业做好配合,防灾报警施工时尽力避让通风干管,无法避让需十字穿过时,一定要留出管道保温层及加工间隙;防灾报警系统用线管应使用单独吊杆,不得借用通风管道的吊杆及支架。6.8.3.3与强电专业的配合需要消防控制的强电设备,必须事先确认控制部位、强弱电切换形式、切换界面、触点容量等,以保证联动系统的实现;报警柜、控制柜的接地极由强点方施工,但应向防灾报警专业提供测试记录,由防灾报警专业按要求联接到指定接点。监理工程师做好协调。消防专用电源监理控制要点:a.电源上端应为两路供电,并设置互投装置;b.线路直接联到消防设备,中间不得设开关、闸门;c.不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应在设备外壳做保护接地;d.其线路走向不应穿过防火区,应沿墙体、竖井在非燃烧体内暗敷,明敷管应采取防火措施;e.重点设备应分别设单独回路。6.8.3.4与装修专业的配合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方事先与装修专业确认吊顶形式及高度,以便于确定报警器件的安装方法及位置;在探测器安装时保护好吊顶及墙部;按钮安装时,保护好墙面与饰面,墙面安装高度一致,注意美观。6.8.3.5FAS系统功能检测(1)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执行。(2)除GB50166中规定的各种联动外,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还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按本规范3.4.2条规定拟定检测方案,并按检测方案进行,但检测程序不得与GB50166的规定相抵触。(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汉化图形显示界面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4)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5)检测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6)检测智能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性能及安装位置,普通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及安装位置。(7)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功能检测应包括:A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B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象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C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象、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9)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合用控制室时,应满足GB50116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相应规定,但消防控制系统应单独设置,其他系统也应合理布置。(10)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监测内容应逐项实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8.4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BAS)的监理重点和难点6.8.4.1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的范围和特点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对全线车站、区间及控制中心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设备、自动扶梯、电梯、车站公共区照明、广告照明、车站事故照明电源、屏蔽门、人防密闭隔断门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有效的自动化监控及管理,调控环境舒适度,接受并优先执行防灾报警指令,确保设备处于高效、节能、可靠的最佳运行状态,为乘客创造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在火灾等灾害或阻塞事故状态下,更好地协调车站设备的运行,充分发挥各种设备应有的作用,保证乘客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6.8.4.2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的重点(1)BAS系统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