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1.压力容器导言1.1压力容器总体结构1.2压力容器分类1.3压力容器规范标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1.3.1国外主要规范标准简介目前,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共有12卷,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核动力装置、焊接、材料、无损检测等内容。ASME规范19世纪未20世纪初,锅炉和压力容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11年ASME着手编写世界上第一部有关压力容器规范《锅炉建造规范.1914版》,1915年春出版发行。每三年出版一个新版本,每年有两次增补。ASME规范分四个层次:规范(Code),规范案例(CodeCase),条款解释(Interpretation),规范增补(Addenda)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ASME规范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主要是第Ⅷ篇《压力容器》、第Ⅹ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和第Ⅻ篇《移动式容器建造和连续使用规则》常规设计标准,适用压力小于等于20MPa;以弹性失效设计准则为依据;包括静载下进入高温蠕变范围内的容器设计;不包括疲劳设计经验性较强,许用应力较低。第Ⅷ篇第1册(RulesforConstructionofPressureVessels),1927年第一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分析设计标准适用压力小于等于70MPa不包括蠕变范围内工作的高温容器设计包括疲劳设计允许采用较高的许用应力第Ⅷ篇第2册(AlternativeRulesforConstructionofPressureVessels)1968第Ⅷ篇第3册(AlternativeRulesforConstructionofHighPressureVessels)1997设计压力大于70MPa的压力容器为解决高温压力容器的分析设计,在1974年后又补充了一份《规范案例N-47》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JISB8243《压力容器构造》JISB8250《压力容器构造——另一标准》JISB8270《压力容器(基础标准)》JISB8271~8285《压力容器(单项标准)》1993年颁布根据ASMEⅧ—1根据ASMEⅧ—2为了使标准尽可能相互通用,避免重复检查、实现有效的认证体制,日本于2000年3月制定并实施了JISB8265《压力容器构造——一般事项》。日本压力容器标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JISB8265《压力容器构造——一般事项》2000年3月实施JISB8266《压力容器构造——特定标准》JISB8265《压力容器构造——一般事项》以JISB8270中的第1种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小于100MPa)为对象修改新的压力容器JIS标准体系。该体系已于2003年9月颁布实施出现了JISB8265和JISB8270双标准并存的状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欧盟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承压附件等以流体压力为基本载荷的设备统称为承压设备。为促进承压设备在欧盟成员国内的自由贸易,尽可能在最广泛的工业领域内实施统一的技术法规,欧盟颁布了许多与承压设备有关的EEC/EC指令(DIRECTIVE)和协调标准(HARMONIZEDSTANDARDS)欧盟压力容器标准EEC/EC指令侧重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只涉及产品安全、工业安全、人体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要求,是欧盟各成员国制订相关法律的指南。指令生效后,欧盟各个成员国必须把指令转化为本国监察规程或国家法律,并在指令规定的期限内强制执行。欧洲协调标准一般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等技术组织制订。协调标准是非强制的,但企业若采用协调标准,就意味着满足了相应指令的基本要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与压力容器有关的EEC/EC指令主要有:76/767/EEC《压力容器一般指令》87/404/EEC《简单压力容器指令》97/23/EC《承压设备指令》压力容器及其检验的一般规定仅适用于介质为空气或氮气、压力(表压)超过0.05MPa的简单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05MPa的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估EN13445《非火焰接触压力容器》是与97/23/EC相对应的欧洲协调标准其主要内容为:总则、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安全系统和铸铁容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1.3.2国内主要标准规范介绍我国将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统称为特种设备。对特种设备实施全过程安全监察全过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涉及安全的各个环节安全监察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标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不同于工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是为了公众安全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以政府名义并利用行政权力进行的,不受部门或行业的限制,行为比较超脱、客观。形成了“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四个层次的法规体系结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法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列》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授权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2)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检验检测大致可分为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设计文件鉴定等四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行政规章这里的行政规章泛指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令”形式颁布的、行政管理性内容较突出的文件。如2001年9月发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规范是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所提出的一系列安全基本要求,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具有行政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其作用是把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原劳动部颁布《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981年院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修改《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再次修订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施行)1993年6月原劳动部颁布修订《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对超高压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七个环节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基本规定。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外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中国正在制订相应的规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标准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制定,政府代表参与。标准是法规标准体系的技术基础,是法规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无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石油化工零部件标准》1960年原化学工业部颁布《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1977年原机械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国石化总公司颁布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布修订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以GB150《钢制压力容器》为核心的一系列压力容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并以此构成了压力容器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GB150《钢制压力容器》这是中国的第1部压力容器国家标准,其基本思路与ASMEⅧ—1相同,属常规设计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根据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从-196℃到钢材的蠕变限用温度。GB150只适用于固定的承受恒定载荷的压力容器,不适用于以下8种压力容器: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容器核能装置中的容器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经常搬运的容器设计压力低于0.1MPa的容器真空度低于0.02MPa的容器内直径小于150mm的容器要求作疲劳分析的容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机系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4732是我国第1部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行业标准,其基本思路与ASMEⅧ-2相同。该标准与GB150同时实施,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前提下,设计者可选择其中之一使用,但不得混用。与GB150相比,JB4732允许采用较高的设计应力强度,在相同设计条件下,容器的厚度可以减薄,重量可以减轻。一般推荐用于重量大、结构复杂、操作参数较高的压力容器设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发展,压力容器标准国际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提出了ISO16528国际锅炉压力容器标准草案(BoilersandPressureVessels-RegistrationofCodesandStandardstoPromoteInternationalRecogn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