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校建设再向前走一步规范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场地和总平面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6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7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8安全、通行与疏散9室内环境10建筑设备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支撑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德育为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中国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德育为先3.0.2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3.0.10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3.0.11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用。4.3.9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及任课教师办公室等。6.2.6卫生间位置应方便使用且不影响其周边教学环境卫生。坚持能力为主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能力为主第5.1.2条规定了中小学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第5.3.3条及第5.3.17条规定了宜在小学的科学教室及中学的生物实验室附近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第4.3.4条规定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并在第5.3.4条及第5.3.19条规定了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生物实验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坚持全面发展加强体育,健康第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身心健康,意志坚强;加强美育,有审美、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爱劳动;加强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第5.1.2条规定了中小学校除普通教室外专用教室应有包括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劳动教室、技术教室等。4.2.5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等。第6.1.1条规定行政办公用房中应包括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新教学内容劳动课——小学生的基本生活能力技术课——中学生的基本劳动技能中学必修课金工木工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学选修课电子控制技术建筑与建筑设计简易机器人制作现代农业技术汽车驾驶与保养服装及服装设计家政与生活技术课等初中高中环境教育课品德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科学课唱游课艺术课地方特色课学校特色课社区服务于社会实践课综合课新教学活动研修——以中学为主学生组织的活动体质测试心理咨询社会服务课时调整体育——小学每周4节初中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中小学生每天必须在校参加体育活动1小时物理、化学、生物课时调整比例外语课时增加特色课占16~20%社区服务课及社会实践课占16~20%教学方式视听设施班班通远程教育研讨表演合作实验展示交流自主探求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学会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和谐---公平公平——入学机会公平教学质量公平就学条件及环境公平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第5.1.16条的表5.1.16中规定了宜设置通讯外网,为教育资源较匮乏的地区进行远程教育是很重要的措施。第19条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遍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谐---公平3.0.3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主要教学用房1.0.3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满足教学功能要求;2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在第5.1.1条、5.1.2条、5.1.4条等约20条条文对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设置做出了规定。在第5.2.1条、5.3.2条等约7条条文对课桌、实验桌等教学家具的平面尺寸做出了表述。在第5.2.2条、5.3.2条等约19条条文对课桌的布置做出了规定。主要教学用房4.3.2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主要教学用房在第5.1.15条、5.5.3条等约5条条文对黑板及讲台的设置做出了规定。在第5.1.15条、5.3.13条等约7条对门、窗的设置做出了规定。对于采暖、降温、通风、给排水、电、气及关键部位的建筑细部构造等各方面的建设在满足教学要求、适宜的舒适度和经济实惠方面都做出了规定。绿色设计中小学校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绿色建筑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是与自然共生的建筑。绿色设计1.0.3-4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3.0.8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绿色建筑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管理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质量日照空气质量采光噪声控制日照4.3.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应少于2h。4.3.4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保证获得直射阳光。4.2.6-6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布置。空气质量9.1.1中小学校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9.1.2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9.1.3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内通风量时,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符合表9.1.3的规定。空气质量9.1.4中小学校设计中必须对建筑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建材、产品、部品进行严格择定,避免对校内空气造成污染。10.1.8-1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教学、行政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的室内空气中CO2的浓度不应超过1.5‰;10.1.8-3在各种有效的通风设施选择中,应优先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设施;空气质量4.3.5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6.2.19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厨房的噪声及排放到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5.1.9-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空气质量10.1.9-1非严寒与非寒冷地区全年,严寒与寒冷地区除冬季外,(除化学、生物实验室外的其他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优先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方式;10.1.9-3严寒与寒冷地区于冬季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10.1.11在夏热冬暖、夏热冬冷等气候区中的中小学校,当教学用房、学生宿舍不设空调且在夏不能达到基本热舒适度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电风扇:(略)空气质量10.1.10化学与生物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略)5.3.9化学实验室的外墙至少应设置2个机械排扇,……。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应通风装置。5.11.2中小学校内有油烟或气味发散的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应设置有效的排气设施。5.10.8风雨操场通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1.3条的规定,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时,宜设机械通风或空调。5.15.2体质测试室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采光9.2.1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不得低于表9.2.1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其采光洞口面积宜按不低于表9.2.1窗地面积比的规定估算。(表中规定主要教学用房的采光系数为2.0%,窗地面积比为1∶50;走廊楼梯间的采光系数为1.0%)采光9.2.2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教室为南向外廊式布局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5.1.9-2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5.1.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噪声控制第9.4.1条及9.4.3条规定教学用房的环境噪声控制值及混响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9.4.2条规定主要教学用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及顶部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应符合表9.4.2的规定。(略)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廊的天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噪声控制4.1.6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4.3.7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噪声控制5.8.6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5.10.7当风雨操场兼作集会场所时,宜进行声学处理。5.12.1……。兼作唱游课教室的合班教室应对室内空间进行声学处理。5.16.2心理咨询室宜安静、明亮。噪声控制5.11.3中小学校内有振动或发出噪声的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应采取减振减噪、隔振隔声措施。4.1.7学校对距周界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有关的限值。节地3.0.7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共用的建筑和场地。4.2.2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合理确定容积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用地。4.2.3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学校可比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学校可比总用地节地4.2.1中小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及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有条件时宜预留发展用地。4.2.5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路等。设400m环形跑道时,宜设8条直跑道。4.2.6-1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4.2.6-5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未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节地4.2.7中小学校校园内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应包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不达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用地面积计量范围应界定至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校门外的缓冲场地在学校用地红线以内的面积应计量为学校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节能·被动式节能、自然通风提高效率·提高窗的透光率·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精心进行系统设计·计量加密、科学控制·灯具、采暖设施等终端节能节能10.1.1中小学校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满足适宜舒适度的要求,并符合节约能源的原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