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增值税法本章基本内容框架基本原理增值税的概念、特点、类型和计税方法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负担税率、征收率、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出口货物征退税、特殊情况征收管理纳税期限和地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出口货物退税管理理论基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1.增值额2.流转税3.价外税增值税的类型特点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2008)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2.收入型增值税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2009/1/1起)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增值税的分类: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款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二)特殊规定1.特殊项目(22个);2.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8个)(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有形动产是除了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外的,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例题1·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BD)。A.汽车的租赁B.汽车的修理C.房屋的修理D.受托加工白酒(二)特殊规定1.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抵扣。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7)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8)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与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与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增值税。(9)纳税人代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对符合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10)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1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联系(18)条。(12)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印刷厂印图书、报纸、杂志和书报,分为两种情况:①纸张是印刷厂提供,税率为13%(p34)②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税率为17%;除此之外,印刷厂还可以印资料、信纸等等(无统一刊号),无论是哪方提供的原料,税率统一为17%。(13)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14)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15)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16)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1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18)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如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19)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应当征收增值税。(20)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收取的收入,征收营业税。(21)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符合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22)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①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②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不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财政部门、国家指定销售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质论价,交由国家指定销售单位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执罚部门按商定价格所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国家指定销售单位将罚没物品纳入正常销售渠道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③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专管机关管理或专管企业经营的财物,如金银(不包括金银首饰)、外币、有价证券、非禁止出口文物,应交由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收兑或收购。执罚部门和单位按收兑或收购价所取得的收入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经营上述物品中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例题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D)A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B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C集邮商品的生产环节D邮政所销售邮票和信封【例题4·多选题】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BCD)。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例题3·多选题】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CD)。A.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D.食品厂将购买食品原料赠送他人【例题A·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A)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集体福利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D某商场将外购的床单用于内部招待所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生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间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例题6·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C)。A.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汽车修理厂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上的成品油加油站【例题7·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BCD)。A.年应税销售额70万元的个体加工厂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C.年应税销售额20万元的其他个人D.非企业性单位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掌握)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低税率为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1.2009年1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2%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