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复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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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苏黎第二章复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掌握)***123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述现金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票据结算账户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主要内容:按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划分具体种类按适用区域划分票据结算支票同城结算本票汇票银行汇票同城、异地结算商业汇票非票据结算(结算凭证)委托收款信用卡电子支付汇兑异地结算托收承付信用证第一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述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五项)(一)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二)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三)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四)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五)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考点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三项):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第一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述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1.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2.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3.银行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考点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考点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重点)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重点)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1月、2月、10月),日为壹至玖(1号-9号)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10号、20号、30号),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11号-19号)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10月20日,分别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规则时间举例加“零”月1月零壹月2月零贰月10月零壹拾月日1-9零壹日至零玖日10零壹拾日20零贰拾日30零叁拾日加“壹”日11-19壹拾壹日至壹拾玖日第二节现金管理考点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支付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千元以下的零星开支;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考点二、现金使用的限额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偏远地区的不得超过15天。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增减,需要提出申请之后银行核定;但商业的找零不在现金使用的限额之内。第二节现金管理(理解)考点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不得坐支;不准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白条顶库”;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现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劵代理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考点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营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掌握)***考点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分类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一)从存款人的角度划分(个人存款账户和单位存款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重点)(二)用途角度(基本、一般、专用、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签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备案制)。(三)、开户地划分(本地与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重点)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不能开多个);2、自主选择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和有关资料)。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掌握)***考点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开立资料审核备案书面通知付款业务2个工作日内5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后变更申请书面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收到通知后办理手续5个工作日内5个工作日内2个工作日内报告撤销5个工作日内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3个工作日内变更开户银行撤销程序办理撤销重新申请2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久悬未取30日账户开户是否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能否存入现金能否支取现金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可以可以一般存款账户备案可以不能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准不同账户规定不同不同账户规定不同QFII专用存款账户其他备案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除外)核准可以可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备案可以可以考点四、银行结算账户类别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掌握)***账户开户是否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人民银行审核开户银行送人民银行备案开户银行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核准2一般存款账户备案53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准23QFII专用存款账户其他备案53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除外)核准2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备案5考点五、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备案、通知时间规定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掌握)***专用账户种类能否存入现金能否支取现金单位卡专用账户××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注: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考点六、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掌握)***考点七、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处罚违法种类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非经营性经营性存款人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警告处以1000元罚款警告并处1万元—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警告处以1000元罚款警告并处5000—3万元的罚款存款人的有关变更事项(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2)存款人地址变更(3)其他开户资料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处以1000元罚款处以1万元—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内容违法种类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非经营性经营性存款人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给予警告处以5——3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银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2)开立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未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3)违反《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4)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6)超期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给予警告处以5000——3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考点七、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考点一、票据(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二)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主体。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注意: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是否发生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注意:基本当事人不存在或不完全,法律关系不成立,票据无效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汇票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内出票日起2年定日付款到期日前到期日起10日内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本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10日内出票日起6个月(三)票据的时效(重点)***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考点二、支票(同城)重点(一)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持票人。)(二)种类:1、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得转账)。2、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得支取现金)。3、普通支票,不划线(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划线(只能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考点三、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付款人——承兑人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商业汇票附有条件1、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作成拒绝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2、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条件无效,背书有效。(考点)部分背书无效。(考点)3、保证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本身仍然具有效力,保证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保证责任,即条件无效,保证有效。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考点四、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分类依据种类使用对象不同单位卡和个人卡信誉等级不同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等币种不同人民币卡、双币种卡等信息载体不同磁条卡和芯片卡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贷记卡(不交备用金)和准贷记卡(交备用金)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掌握)***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考点)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此外,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商业银行办理信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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